●上半年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十個城市:
海口、舟山、惠州、拉薩、福州、深圳、珠海、廈門、麗水、江門
●上半年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十個城市:
邢臺、石家莊、邯鄲、保定、唐山、濟南、衡水、西安、鄭州、廊坊
開寶馬車,喝污染水,顯然不是我們期待的工業化、現代化。
———環保部部長周生賢近日接受《人民日報》采訪時稱,當前我國大氣環境形勢嚴峻,污染物排放總量遠超過環境容量,70%左右的城市達不到新的空氣質量標準,大氣環境治理已經到了不治不行、刻不容緩的地步。據《人民日報》7月31日報道
南都訊 環保部昨日公布了今年6月及上半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74個城市的空氣質量狀況。總體來看,上半年珠三角空氣質量優于京津冀和長三角。在環保部列舉的十個空氣質量相對較好城市中,廣東省占據四席,分別是惠州、深圳、珠海和江門。
74城市平均達標天數剛過半
監測結果顯示,今年上半年,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54.8%,超標天數比例為45.2%,其中輕度污染占25.4%,中度污染占9 .5%,重度污染占7.5%,嚴重污染占2.8%。
海口、舟山、福州、廈門和深圳等11個城市的達標天數比例在80%-99%之間,佛山、麗水等35個城市達標天數在50%-80%之間,邢臺、邯鄲等28個城市達標天數不足50%。
主要污染物為PM 2 .5和臭氧,分別占污染總天次的63.4%和20 .1%。
按照環境空氣綜合質量指數評價,上半年邢臺、石家莊、邯鄲、保定、唐山、濟南、衡水、西安、鄭州和廊坊的空氣質量相對較差;海口、舟山、惠州、拉薩、福州、深圳、珠海、廈門、麗水和江門的空氣質量相對較好。
京津冀達標天數比例僅31%
分區域來看,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31.0%,低于74個城市平均值23 .8個百分點,重度污染以上天數占26 .2%,高于74個城市平均值15 .9個百分點,主要污染物為PM 2.5,其次是PM 10和臭氧。上半年北京市達標天數比例為38 .9%,天津市達標天數比例為36.5%,石家莊市達標天數比例為9.9%。
長三角地區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57.5%。珠三角空氣質量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79 .8%。其中,廣州市達標天數比例為64 .6%,無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
6月4市達標天數比例99%
6月監測結果顯示,74個城市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4.4%,超標天數比例為35.6%,其中輕度污染占21.5%,中度污染占8.8%,重度污染占4.9%,嚴重污染占0.4%。海口、珠海、舟山和哈爾濱的達標天數比例為99%,19個城市達標天數不足50%。
環保部也列出了6月份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十個城市,分別是海口、珠海、中山、舟山、深圳、江門、麗水、惠州、廈門和福州,其中有5個城市來自廣東。而空氣質量較差的十個城市分別為唐山、石家莊、邢臺、邯鄲、保定、衡水、濟南、天津、鄭州和太原。
此外,74個城市中NO2、SO2、CO半年濃度zui大均值均在京津冀。其中,石家莊市SO 2半年濃度均值為138微克/立方米,唐山市NO2半年濃度均值為72微克/立方米、CO半年濃度均值為3.0毫克/立方米,在74個城市中均為zui大值。
污染物分析
PM2.5三大區域均面臨嚴峻形勢
PM2.5依然是大部分城市的首要空氣污染物。上半年,74個城市中僅舟山、惠州、海口和拉薩達到或優于空氣質量年二級標準(限值為35微克/立方米)。
京津冀地區所有城市均未達標,平均濃度超標2倍;其中,石家莊市為172微克/立方米,與年濃度標準相比超標近4倍。長三角地區僅舟山滿足該標準。珠三角地區僅惠州滿足該標準。
PM10珠三角地區得到有效控制
京津冀地區所有城市均不滿足PM 10年均值二級標準;其中石家莊市為331微克/立方米,與年濃度標準相比超標3.7倍。長三角地區僅舟山和麗水滿足該標準。珠三角地區惠州、珠海、深圳等7個城市滿足該標準。三大區域中,珠三角PM 10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但長三角和京津冀PM 10污染形勢嚴峻。
臭氧繼PM2.5后另一主要污染物
值得注意的是,6月監測顯示,臭氧成為珠三角地區的首要污染物。而在京津冀地區和長三角地區,臭氧也是僅次于PM2.5的主要污染物。從超標情況看,臭氧已成為繼PM 2.5后另一項主要污染物。
析因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
污染物排放量大是根本原因
南都訊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污染物排放量大是影響空氣質量的根本原因。燃煤、機動車、工業、建筑和交通揚塵是主要的排放源。從74個城市上半年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分析,我國大氣污染呈現以細顆粒物(PM2.5)、臭氧為特征的快速蔓延性、污染綜合性和影響區域性等復合型大氣污染特征,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區域污染和本地污染疊加,一旦遇到不利氣象條件,使PM 2.5等污染物濃度水平進一步升高,也客觀上加重了空氣污染程度。
對策
空氣治理“粵二十條”擬出臺
PM2.5監測今年覆蓋粵東西北
南都訊環保部近日印發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及其批復、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監測方案。企業應將自行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及監測結果向社會公眾公開。兩個辦法均將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另據環保系統人士透露,國家環保部牽頭制定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將于8月初公布。廣東可能緊隨其后出臺措施,初步擬定了二十條治理措施,主要內容將包括小鍋爐連片整治、加速推進油品升級等。此外,廣東還將重點加強基層監測能力建設。PM2.5監測今年也將拓展到粵東西北。今年底,全省將有100個監測點實時發布PM 2.5等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