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更加優美,在農村不再有垃圾遍地飛,垃圾包圍鄉村的現象。近年來,三穗縣致力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擴建垃圾焚燒爐,使多余垃圾能得到及時有效處理,采取多措施、明規定,將垃圾焚燒爐的管理工作常態化。
一、明確垃圾焚燒爐的管理責任主體。通過鄉鎮財政出資,將垃圾焚燒爐建好,各村委會簽訂《垃圾焚燒爐移交合同》,把建好的垃圾焚燒爐的資產所有權和管理使用權移交給村級,結合“多彩貴州文明行動”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各村在環境衛生整治工作中的主體地位,明確各村在垃圾焚燒爐的使用管理中的主體責任。
二、劃段(包片)管理垃圾焚燒爐。指導各村委會完善村規民約和村民積分制,并將村規民約和村民積分制進行配套,要求各村對責任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垃圾焚燒爐的管理負總責,實行劃段(包片)管理,各具體包片村干、組干各負其責,自行管理責任區域的環境衛生整治工作和垃圾焚燒爐的日常管護工作,規范村民日常生活行為。
三、完善垃圾焚燒爐的管理制度。制定《垃圾焚燒爐管護制度》《垃圾焚燒爐管護人員工作職責》、《垃圾焚燒爐安全生產職責》等規章制度,下發到各村,要求各村嚴格執行,加強對垃圾焚燒爐的管護,杜絕垃圾焚燒爐燃燒不旺、廢棄不用、自動毀壞和破壞垃圾焚燒爐現象的發生。
四、提供經費。根據財政預算,按比例每月將各村的環境衛生整治專項工作經費及時劃撥到村級賬號上,由各村自行支配,便于各村統籌協調、靈活運用,為垃圾焚燒爐的常態化管理提供堅實的物質保證。
五、加強對垃圾焚燒爐的監督考核機制。鄉鎮衛生專干每天加強對全鄉的垃圾焚燒爐進行檢查和處理,配合村組干部和保潔員做好環境衛生工作,對每個垃圾焚燒爐的使用狀況和效果認真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村委會反饋和向鄉政府匯報,并將垃圾焚燒爐的管護工作納入對村組干部和保潔員(管護人員)的年終考核范圍之內,及時兌現獎懲承諾。
六、加大對破壞垃圾焚燒爐行為的打擊力度。明文規定,垃圾焚燒爐是用于處理生活垃圾、美化環境的目的,是人民群眾勤勞和智慧的結晶,屬于集體財產,大家一定要珍惜愛護。一旦發現有破壞垃圾焚燒爐的行為,一律交由*機關以破壞公用設施罪論處,當事人除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外,情節嚴重者,還將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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