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檢測可有效防止污染事故的發生
危險廢物檢測的產品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城市化的不斷推進,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加,固體廢物的產生量日益增多,其中有許多是危險廢物。這些危險廢物如果處置不當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甚至對環境造成難以恢復的損害。因此做好危廢的污染防治,主要的任務便是做好危險廢物檢測工作。
此外,還要嚴把準入關,強化源頭管控。建立了企業申報、現場檢查、部門聯動機制,加強監管。組織開展涉危險廢物企業環境安全大檢查。通過危險廢物檢測對全市涉危險廢物企業環境安全開展拉網式排查。抓好涉重金屬企業環境管理。全面排查我市的涉重金屬企業,以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為目的,確定了排查整治區域,建立了污染源整治清單,加大了涉重金屬生產企業的監管力度。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環境管理。全面摸排轄區危險化學品企業清單。督促各企業、單位開展化學品泄漏、擴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演練,提升處置廢棄化學品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能力,保障了地區環境安全。
規范標識,安全管理。指導、監督危險廢物產生、經營單位在所有盛裝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統一設置規范的危險廢物標識,對所有的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統一設立警告牌,不斷強化企業保護環境的社會主體責任,切實防范危險廢物引發的污染事故發生。
危險廢物檢測結果判斷:
樣品進行檢測后,如果危險廢物檢測結果超過相應的標準限值的份樣數大于或者等于超標份樣數下限值,即可判定該固體廢物具有該種危險特性。
長期以來,危廢申報登記、經營許可、行政代處置、應急預案備案等制度執行不到位,對危廢污染源種類、數量、去向、分布、污染性質等缺乏調查,導致部分危廢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過程缺乏監管,被隨意處置、非法轉移,帶來一定的環境隱患。通過危險廢物檢測后加快危廢全過程監管,實現危廢“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