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t電子吊秤維護
1、嚴禁超載,所稱量物品的重量不得超過吊秤的zui大量程。
2、吊鉤秤的卸扣(吊環)、吊鉤與被吊掛物體的軸銷之間不得存在卡死的現象,即在垂直方向的接觸面應在中心點位置,不得在兩個側面接觸而卡死,應有充分的自由度。
3、空中運行時,吊掛物體的下端不得低于一個人的高度,操作人員與吊掛物體應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嚴禁在電子吊鉤秤下方嚴禁站人,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4、嚴禁用吊具組斜拉提升物體。
5、不工作時,吊秤、索具、吊裝工夾具不允許懸掛重物,應進行卸載。以免使零部件產生*性變形。
6、嚴禁對有屏顯的吊秤進行撞擊破壞。
7、對吊鉤秤要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吊鉤秤的整潔,注意防曬防潮防塵。
8、非耐高溫、防爆或防磁吊秤不得用于高溫或易爆或強磁場場合。
9、吊秤出現欠電顯示指示時,要及時充電;*不用時,要放置在陰涼干燥通風場合,并定期充電。
10、大風雪或雷雨等惡劣環境下盡量少用吊秤。
11、根據使用情況,對吊秤進行定期校正、保養和維護。
5t電子吊秤要由傳感器、秤架、稱重顯現掌握器三大全體組成,亞津電子秤架是將傳動帶上物品的分量傳送給稱重傳感器的荷重接受和傳送安裝,也是物品稱量進程中*度轉換環節,因為它是電子傳動帶秤zui主要的組作成體。某個環節的準確度和穩固性對于電子傳動帶秤的功能優劣起著決議性的作用使用中也要注意避免吊秤傳感器使用過載。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子吊秤的基本參數,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由稱重傳感器,機械傳力機構及稱重顯示控制器組成的電子吊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