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江蘇麥莎衡器有限公司>>技術文章>>防爆電子秤的等級定義
防爆電子秤的防爆等級的劃分是根據設備使用的類別、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溫度組別、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型式來劃分的。
防爆電氣設備分為兩類:I類為煤礦井下用電氣設;II為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依照zui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zui小點燃電流(MICR)來區分,II類電器設備又分為:IIA、IIB、IIC 三個類別。
以上四個類別主要是根據不同工況下可能引爆的zui小火花能量,我國和歐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和地區將爆炸性氣體分此四個危險等級,具體區別如下:其次,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的差異,組別又分為T1 、T2、T3、T4、T5、T6六種,引燃溫度用t(℃)表示,各組別的引燃溫度為:
T1為:450℃<t;
T2為:300℃<t ≤450 ℃;
T3為:200℃<t ≤300 ℃;
T4為:135℃<t ≤200℃;
T5為:100℃<t ≤135℃;
T6為:85℃<t ≤100℃。
再次,針對不同的用途,防爆電氣的防爆型式有所不同,型式分主要包括為:
1、隔爆型,標志為d;
2、增安型,標志為e;
3、正壓型,標志為P;
4、本安型,標志為i,
5、充油型,標志為o ;
6、充砂型,標志為q ;
7、無火花型,標志為n ;
8、澆封型,標志為m ;
9、氣密型,標志為h。
請輸入賬號
請輸入密碼
請輸驗證碼
以上信息由企業自行提供,信息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由相關企業負責,環保在線對此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溫馨提示:為規避購買風險,建議您在購買產品前務必確認供應商資質及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