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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壓力 | 45Mpa | 設備種類 | 溶氣氣浮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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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自重 | 570t |
宜昌市容器氣浮機
浮工藝簡述
浮法是的固液分離或液液分離技術,它是通過某種方式產生大量微泡,使其與水中密度接近于水的固體或液體雜質粘附,形成密度小于水的浮聚合體,在浮力下上浮至水面形成浮渣而進行固液或液液分離。
根據泡產生的機理,浮法大概分為散浮、溶浮和電解浮幾大類,以上幾種類型的浮工藝近年來都新的發展,在不同的領域時,各優點,但目前溶浮法仍是為的一種工藝。
適用范圍
氣浮機主要用于固—液或液—液分離。通過溶和釋放系統在水中產生大量的微細泡,使其粘附于廢水中密度與水接近的固體或液體微粒上,造成整體密度小于水的狀態,并依靠浮力使其上升至水面,從而達到固—液或液—液分離的。
在水處理領域氣浮機于以下方面
1、分離地表水中細小懸浮物,藻類等微聚體。
2、回收工業廢水中用物質,如造紙廢水中紙漿等。
3、代替二沉池分離和濃縮水中污泥。
宜昌市容器氣浮機設備
1)溶泵溶系統
溶泵是于浮水處理工藝中的一種渦流泵。該泵本身在抽吸回流水的同時,從水泵吸入一定量空,在泵內完成溶水的制備過程,通過管路從水泵出口送入浮池,實現溶供給水、供與制備溶水的三項功能。在浮池內不需要使用的釋放器,只要安設穿孔水管即可。
2) 潛水溶葉輪系統
該系統類似于長軸的立式泵,其動力電機置于上部通過連動軸與下部溶葉輪相連接。潛水溶葉輪在浮池就位時,電機在水面以上,葉輪潛沒于浮池的水中。在葉輪旋轉時,部分回流水回流到葉輪殼體內。同時殼體內產生負壓,通過連接到大中的通管吸入空。空與回流水混合經葉輪增壓后形成溶水,直接分布于浮池中。
浮溶設備的
1) 溶泵的一般可根據需要泵的過流水量產品相應型號。
溶泵鑄鐵和不銹鋼兩種材質。
溶泵吸量約為過水流量的8%~10%,污水處理水量一般約為過流水量3倍。
2) 潛水溶葉輪
潛水溶葉輪可以根據其處理水量及范圍產品。
壓力溶浮設備要求
1)定義
采用加壓的方法將空溶解于水,再在減壓的條件下釋放出微小泡粘附于懸浮物上,使其整體比重小于水而上浮于水面,通過機械裝置刮除,實現固液分離置。
2) 基本要求
(1) 裝置應符合HJ/T261-2006《壓力溶氣氣浮機》的規定,并按照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
(2) 基本組成
a 壓力溶氣氣浮機:由水泵、空壓縮機、壓力溶罐、溶水釋放控制閥、釋放器、刮渣機、電控制箱、流量計和浮池等構成;
b 射流溶氣氣浮機:由水泵、射流器、壓力溶罐、溶水釋放控制閥、釋放器、刮渣機、電控制箱、流量計和浮池等構成。
(3) 裝置的應符合JB/T 2932《水處理設備技術條件》的規定。
(4) 溶罐的應符合GB150《鋼制壓力容器》的規定。
(5) 壓力溶罐的工作壓力一般為0.25Mpa~0.4MPa。
(6) 采用的水泵應符合GB/T 5657《離心泵技術條件(Ⅲ類)》的規定。
(7) 壓力溶氣氣浮機使用的材料應符合GB/T 700《碳素結構鋼》、GB/T 1220《不銹鋼棒》、GB/T 8163《輸送流體用縫鋼管》的規定。
(8) 裝置表面油漆應符合JB 8939《水污染防治設備-安》和JB/T 4711《壓力容器涂敷與運輸包裝》的規定。
(9) 裝置配套的電控制箱應符合JB 8939《水污染防治設備-安》的關規定。
(10) 電控制裝置應可靠的接地措施,并明顯標志;裝置中帶電部分與金屬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MΩ。
(11) 壓力溶罐應設置水口,水位計和溶水取樣口。
(12) 刮渣機的速度應穩定,刮板平整。
3) 性能要求
(1) 溶釋放器在工作壓力0.25Mpa~0.4MPa范圍內釋放的泡應細密、均勻,泡在1000mL量筒中的消失時間應大于4min。
(2) 溶罐的溶釋效率不應小于80%。
(3) 當進水SS在100mg/L~500mg/L 時,裝置的SS去除率應大于80%;當SS大于500mg/L小于等于2500mg/L時,裝置的SS去除率應大于90%。
(4) 裝置噪聲聲壓級應小于76dB(A)。
(5) 當溶水回流比為處理水量(Q)30%時,裝置能耗為:
a) 當Q≤25m/h 時,能耗≤0.4kW·h/m;
b) 當25m/h<Q≤100m/h 時,能耗≤0.3kW·h/m;
c) 當100m/h<Q≤400m/h 時,能耗≤0.18kW·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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