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發展,很多工業企業加快向農村進軍的步伐,城鄉消費和生活方式也逐漸趨同,加上一些城市污染物向農村轉移,讓農村居民煩擾。
日前,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問卷網對2002人進行的調查顯示,通過城鄉對比發現,城市受訪者感受zui明顯的是空氣污染(78.6%);農村受訪者感受zui明顯的是垃圾無序堆放問題(67.5%)。僅23.6%農村受訪者認為家鄉環境污染問題得到政府足夠重視。
從全國來看,農村環境形勢相當嚴峻,治理任務也相當繁重。一是“垃圾圍村”涉及面廣,成因復雜,單純依靠行政手段很難奏效。比如,沿海發達地區“騰籠換鳥”政策使一些高污染、高耗能企業轉移到中西部地區,尤其是中西部的一些農村地區。二是大多數村缺乏必要的環保設施。一些地方雖然建了垃圾站卻成了擺設,這其中既有農村人生活習慣的因素,更與垃圾站選址不當以及垃圾的處理能力有關。
“到2020年,全國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要得到有效治理。”3月17日的《“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了農村垃圾治理的目標。但是,要完成這一目標并非易事,必須切實加強農村治理垃圾的能力建設。
完成“十三五”農村垃圾處理的目標難,首先難在“量”上。數據顯示,我國農村年產生活垃圾約1.1億噸,至少有0.7億噸以上未作任何處理。2013年,農村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僅為同期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的九分之一。其中,有14個省市不到30%,有少數省區不到10%。其次,農村環境治理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撐,在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上與城市存在不小的差距。zui后,農村居民居住分散,給農村垃圾清運處理帶來了很大困難,建立一套垃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投入很大,運轉困難。
農村垃圾治理是民生大事,應建立長效治理機制。要把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放至“一把手”工程的重要位置,要從源頭控制垃圾,加強農村垃圾處理隊伍體系建設,還可通過“村規民約”等突出農民在垃圾治理中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農民在農村環境保護及治理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農村垃圾治理也可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鼓勵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將農村環衛作業中經營服務項目推向市場。也可引導村民自繳出資,有條件的市縣可探索建立住戶付費、村集體補貼、財政補助相結合的機制。
在此前的全國兩會上,也有委員代表指出,農村生活垃圾中有40%是可以腐爛的,60%是不可腐爛的。這40%的可腐爛垃圾可以和原有的沼氣池結合起來,用于堆肥、沼氣化等;再對剩下60%不可腐爛的垃圾如:塑料瓶等塑料制品進行分類回收再利用。而剩下的部分又有60%可以回收再利用,減量了40%,達到減量化,大大減少了垃圾的轉運量。
按照環保部門陳吉寧此前在全國兩會期間的表態,農村環保“依然”是“十三五”的工作重點。這個“依然”意味深長,如果有關方面“依然”延續過去的投入和管理方式,所謂的“工作重點”事實上就會繼續成為不受重視的非重點,也意味著我們將失去整治農村環境污染的寶貴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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