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廣東歐可檢測儀器有限公司>>技術文章>>簡述積冰凍雨實驗的注意事項
積冰凍雨試驗主要適用于凍雨環境下的裝備或是有海水濺沫或霧狀物形成的冰的聚集對裝備工作性能產生影響的環境,考核裝備暴露于積冰凍雨環境中的工作性能、除冰設備的技術有效性等,進而提高裝備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環境適應性等。
積冰凍雨實驗的注意事項:
1、積冰凍雨試驗應放在淋雨試驗后和力學試驗前,若力學試驗對受試樣品可能已造成較大損傷, 則無法體現出積冰凍雨的實際作用效應。
2、不應盲目大范圍地調整試驗條件,不能擅自更改實驗溫度和增大降水速率,會導致生成不符合標準的“霜冰”,即灰乳白色、表面粗糙的霜狀積冰,最終難以得到理想的試驗結果。實驗的適合溫度在零下五度左右。
3、應注意冰積冰厚度的測量方法,有4 種常用測量積冰厚度的方法:
1) 對于小型受試裝備可直接在試件旁放置測量尺或對比物進行對照比較測量;
2) 對于大型受試裝備可使用多個測量尺固定在表面進行積冰厚度直接測量;
3) 對于高度變化較大的試件, 可以在試件表面或旁邊的不同高度上安裝測量尺;
4) 對于有條件的試驗 箱 , 可 在 試 件 斜 上 方10~100 mm 處設置一水平固定的平板或金屬棒,用測量高度差的方法來進行積冰厚度測量。
4、應注意對降水暫停時間的控制,如果已產生的積冰在降水的影響下發生了冰層破裂、 冰面融化等現象, 應及時暫停降水并使試件的溫度穩定, 然后再重新進行降水。實驗過程中暫停降水時,應注意暫停時間不能過久,以免噴嘴結冰影響后續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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