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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試驗的目的在于確定裝備在經受周圍大氣溫度的急劇變化(溫度沖擊)時,是否產生物理損壞或性能下降。
正常環境:
本試驗適用于可能會在空氣溫度發生急劇變化的地方使用的裝備。本試驗僅用來評價溫度急劇變化對裝備的外表面、安裝在外面的零部件、或裝在靠近外表面的內部零部件的影響。典型情況如下:
a 裝備在熱區域和低溫環境之間轉換;
b 通過高性能運載工具,從地面高溫環境升到高空(只是熱到冷);
c 僅用外部材料(包裝或裝備表面材料)進行試驗時,從處在高空和低溫條件下熱的飛機防護殼體內向外空投。
選擇試驗程序時主要應考慮以下因素:
a 使用中預期的暴露溫度;
b 裝備在保障或使用時的技術狀態;
c 環境應力篩選要求。
試驗的氣候條件:
氣候條件應根據裝備預期工作和貯存的地理區的氣候數據確定。裝備暴露于不同的地面氣候類型中得到的實際響應溫度,可以從裝備工作或貯存技術狀態的高、低溫暴露試驗(GJB 150.3A-2009、GJB 150.4A-2009和GJB 150.7A-2009)的結果中獲得。對于貯存技術狀態,必須考慮在不同的氣候中貯存和運輸期間太陽輻射的誘發效應。
試驗的相對濕度:
大部分試驗方案都不控制相對濕度。但是溫度沖擊試驗過程中的相對濕度,對某些常見的多孔滲水材料(如纖維材料)可能有顯著的影響——滲入的濕氣可以移動并在結冰時會膨脹。除專門提出要求外,否則不必考慮控制相對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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