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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直徑或特征尺寸為0.3mm-10mm的金屬線材反復彎曲塑性變形能力的測定。
基本原理:
反復彎曲試驗是將試樣一端固定,繞規定半徑的圓柱支輥彎曲90°,再沿相反方向彎曲的重復彎曲試驗。
選用設備:
JWJ金屬線材反復彎曲試驗機
試驗程序:
1、試驗一般應在室溫10℃~35℃內進行,對溫度要求嚴格的試驗,試驗溫度應為23℃±5℃。
2、圓柱支輥半徑應符合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
3、使彎曲臂處于垂直位置,將試樣由撥桿孔插入,試樣下端用夾塊夾緊,并使試樣垂直于圓柱支輥軸線。
4、彎曲試驗時將試樣彎曲90°,再向相反反向連續交替進行;將試樣自由端彎曲90°,再返回至起始位置作為 次彎曲。然后,依次向相反方向進行連續而不間斷地反復彎曲。
5、彎曲操作應以每秒不超過一次的均勻速率平穩無沖擊地進行,必要時,應減低彎曲速率以確保試樣產生的熱不至于影響試驗結果。
6、試驗中為確保試樣與圓柱支輥圓弧面的連續接觸,可對試樣施加某種形式的張緊力。除非相關產品標準中另有規定,施加的張緊力T不得超過試樣公稱抗拉強度相對力值的2%。
7、連續試驗至相關產品標準中規定的彎曲次數,或者連續試驗至試樣*斷裂為止。如果某些產品有特殊要求,可根據規定連續試驗至出現肉眼可見的裂紋為止。
8、試樣斷裂的比較后一次彎曲不計入彎曲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