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河北智創興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動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3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按照“源頭管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思路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全面規范。
實行政府目標責任制。
條例強化了政府責任,將大氣污染防治責任細化分解到環保、*、*等多個政府部門,確保責任落實。條例規定,實行大氣環境質量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對各設區的市、縣(市、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實施考核。考核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城市設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河北省是用煤大省,削減燃煤總量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重中之重。條例對控煤總量、禁燃區劃定、煤質管理、鍋爐改造、集中供熱、農村清潔能源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條例規定,全省實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重點削減工業用煤和民用煤使用量,實現煤炭消費負增長。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將不低于城市建成區面積80%的范圍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重污染時機動車限行。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企業應當根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條例還規定了重污染天氣的應急響應措施: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排;規定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的區域和時段;禁止燃放*;停止或者限制建設工地易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禁止露天燒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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