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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第23屆世界水日。2014年“蘭州水污染事件"的五位訴訟當事人卻仍然在焦慮中。他們提了近10個月的侵權訴訟終于正式立案,如今處于向*提交證據階段,他們期盼著*的公正判決。
事實上,蘭州水污染事件不是孤例。近年來,中國水污染事件多發。為防止水污染,很多民間組織和個人一直在努力。世界水日當天,為呼吁社會更多關注水安全,多家民間組織舉辦活動,倡議保護水資源。
專家認為,治理水污染比空氣污染更難,信息公開、公眾監督、嚴格*是關鍵。
事件回顧
突如其來的水污染
今年3月9日,受“蘭州水污染事件"影響的蘭州市民正式委托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環境法律中心提供法律援助。
去年4月,蘭州發生“局部自來水苯超標事件",隨后幾位市民代表對自來水供給單位蘭州威立雅水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威立雅對自來水苯污染事件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進行賠償。直到今年2月17日,此案才在蘭州城關區*正式立案。
從去年提起侵權訴訟,到*正式立案,已經過去了將近10個月。5位當事人中,zui年長的劉慶元已經68歲。
訴訟代表徐子奇告訴記者,去年4月11日,她在朋友圈看到,蘭州市許多居民說,家中的自然水有一股濃烈的氣味。她開始擔驚受怕。幾天后,他們的自來水供給單位、蘭州市*的供水企業威立雅水務公司證實,在飲用水中檢測出苯。
4月10日,該集團檢測出廠水苯含量118微克/升,遠超出國家限值的10微克/升。4月11日,苯檢測值為200微克/升,屬于嚴重超標。
劉慶元回憶,水污染問題曝光后,蘭州全城都在為水而“戰"。“那時著急沒辦法,買不到水的只能喝自來水",劉慶元說。
維權近10月終立案
相關專家論證、調查組認定為供水安全責任事件。造成蘭州局部自來水苯超標的直接原因是蘭州威立雅水務公司4號、3號自流溝由于超期服役,溝體伸縮縫防滲材料出現裂痕和縫隙,蘭州石化公司歷史積存的地下含油污水滲入自流溝,對輸水水體造成苯污染。
去年4月13日,徐子奇、劉慶元與其他三人達成共識,當天起草起訴書,對自來水供給單位威立雅提起侵權訴訟,除了經濟和精神損失,要求公開2014年1月以來各主要采樣點的水質監測數據。第二天一早便前往*,一群人維權之路就此展開。
沒想到,立案如此艱難,*立案庭拒收。“理由是,環境污染、侵犯眾多消費者權益的案件,要由法律、法規規定的機關和組織起訴,公民個人起訴無訴訟主體資格",劉慶元說。此后幾個月,他們一直為立案奔走。
直到今年2月,他們收到zui高人民*的專遞,一周后在蘭州城關區*申請立案成功。
代理律師王振宇告訴京華時報記者,如今案件申請了延期舉證。徐子奇期望,“希望通過此案引起相關部門和公眾對飲水安全的重視",她也期盼*的依法、公正判決。
蘭州*自本月12日起對蘭州石化周邊地下水及土壤修復項目進行環評公示。環評報告顯示,該修復項目由供水管溝隔離工程等三大部分組成,項目總投資為1.09億元。
專家看法
重點污染源實時公開
蘭州水污染事件,只是水污染的一個個例。近年水污染頻發,為什么防治如此之難?
今年3月7日,十二屆*三次會議新聞中心記者會上,新上任的環保部長陳吉寧就“全面加強環境保護"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內容涵蓋水污染等焦點話題。而每一個問題,都離不開一個關鍵詞——信息公開。陳吉寧稱,要及時公開*信息,公開企業排污信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舉報權。
*委員、阿拉善SEE副會長萬捷自2013年兩會以來,已連續3年關注“重點污染源信息實時公開"的進展情況和問題。2013年3月28日,他們提出“污染源信息全面公開"倡議,自然之友等26家環保機構共同簽署,*條就提到實時發布重點污染源的在線監測數據。
令他們高興的是,2013年提案之后相關政策破冰,政府的行動速度較快。2014年1月1日起即試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2013年底,山東、浙江、內蒙古等一些省份先行開啟平臺,公開污染信息。2014年他們的建議就更加完善了,叫“盡快落實",今年兩會提案主題是“優化重點污染源信息實時公開"。
萬捷說,一個星期以前他去了順義區楊林出口的一個污水處理廠,已經配備了探頭,實時公開流量表、Ph值,電腦數據,兩個小時向北京市*傳一次,而且國家要月審,并貼合格證。“我們應該推動這個制度,讓它更完善更好。"
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服務中心主任王燦發對此評價稱,“公開是的防污劑"。但他也提到,水污染等信息公開方面存在眾多問題。
“比如,大家現在打開APP依然可以看到省份數據多少不一,還有部分重點地區未按照要求實現實時公開。有些省份自動監測數據發布滯后,有的嚴重滯后,公眾無法及時的獲知。另外大多地區僅實現國控重點污染源實時公開,尚未拓展重點污染源覆蓋面至省控、市控等企業",王燦發說。
信息公開乏力“根"在立法
王燦發覺得,雖然出臺了《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但“提的有點兒軟,沒說到根上,這個根就在立法"。他說,“現在污染源信息實時公開僅僅是環保部的一個規范性文件,連規章都不是,如果各地方不聽環保部,一點辦法都沒有。雖然目前規定了如果企業拒不公開污染源信息,環保部門可以采取七項措施,但這些手段不夠有力。"
王燦發建議,對*嚴重違法排污的企業,當地環保部門或者國家環保部門要去嚴格*。
而“*不嚴",似乎是許多專家對目前治理水污染困境的一致概括。
馬軍說,治理水污染應該在法治的基礎上進行,*不嚴的問題一直在困擾我們的環境治理,背后不僅是*能力不足問題,很多時候背后有很多干預和掣肘。他介紹,克服*不嚴,沖突地方保護,西方大都通過司法突破,公眾可把環保部門、污染企業等告上法庭。但在中國,環境訴訟較困難。這種情況下實時公開能夠大大提高地方官員干預*的成本,支持環保部門,推動區域協調治理。
“環保部長上任之初,*條就提嚴格*,這是核心問題。只有信息公開才會有公眾強有力的參與、社會監督,才能協助環保部門克服地方阻力,嚴格*,形成強有力的作用",馬軍總結道,“通過政府和公眾努力,不是向企業宣戰,而是向污染宣戰,共同去克服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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