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華東督查中心工作人員zui近既忙碌又興奮。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7月12日起分赴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等地區進行環境保護督察。雖然在環保督察領域工作多年,但能親歷以中央名義進行的督察,他們仍然很激動。
兩個月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向督察*站河北省反饋情況,其中“河北省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有較大差距”“原省委主要領導對環境保護工作不是真重視,沒有真抓”等嚴厲措辭,讓很多人張大了嘴巴。
中央環保督察,背后是機制重大變革
環保監查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常態,但為何這一次“督察”讓河北壓力倍增,被深深觸痛?
“中央環保督察層級高,督察的對象主要是各省級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并且要下沉到部分地市級黨委和政府。”環保部副部長翟青這樣表示。不僅是督察過程本身與以往不同,更重要的是督察結束后,重大問題要向中央報告,督察結果將作為對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免的重要依據。
傳統的環保監查,即使是跨區域的,對象只是企業,雖然能夠查到污染問題,但把大量的精力花在點源監管,解決的是局部問題,而且難保其不死灰復燃。以河北為例,雖然兩年來查處環境違法企業10576家、抓獲犯罪嫌疑人1846人,但環境問題依然點多面廣,令環境監管頭痛不已。
“一個問題,舉報多次,雖然是不同層級處理,但zui終都會轉回地方,而地方土政策、領導的武斷決策、人情關系都會直接影響到問題的解決,所以一個問題,過了幾年,還是問題。”一位老環保這樣說。
改善環境質量、建設生態文明,原有的以查企業為主的環境監管模式已經難以*當前的工作需求,環境監管模式的改革創新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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