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根據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5月初的反饋意見,環保部正式公布了《河北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對新發現的違規建設鋼鐵項目或封停設備復產的,所在地縣(市、區)委書記、縣(市、區)長將先免職,再調查處理。(7月8日 《京華時報》)
作為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的環保督察試點,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河北省接受了中央環保督察組為期兩個月的環保部督察。中央環保督察在河北亮劍,力度之大。不僅“芝麻、西瓜一起抓”,而且“蒼蠅、老虎一塊打”。督查范圍之廣,既有小作坊,又有大國企;既有臭水河,又有污泥坑;既有流域,又有區域。督察力度之大,下沉深入,邊督邊改,嚴查嚴處,既有取締、又有約談、問責。督查成果顯而易見,更是得到了老百姓的認可。
此次《規定》明確將環保整治責任落實到一把手,目的是要鞏固中央環保督察組對河北環境整治的成效,嚴防環境污染問題“死灰復燃”。這也宣示著環保督察決不是“一陣風”,而是要重拳出擊,嚴抓責任,通過探索形成長效機制,盡快實現河北的天藍、山綠、水清。
環境問題突出,從根子上講,是政績觀的問題。一些黨委、政府和領導干部認為,引進大項目好項目、促進經濟發展就是造福百姓,以至于沒有真正用嚴和實的作風抓環保工作。唯有通過層層落實環保監管責任,才能讓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真正認識到“環境就是民生,而且是更大的政績”。只有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才能真正從根本上杜絕偏重的產業結構和燃煤為主的能源結構這個環境污染的“罪魁禍首”,為今后長期的環保攻堅戰打下堅實的“內在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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