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簡稱“新《環保法》")正式實施。記者從天津市環保局獲悉,本市已完善配套相關措施和制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用“*zui嚴"《環保法》護航美麗天津。
據市環保局巡視員付永榮介紹,新《環保法》特別加強了法律責任的嚴厲性。比如按日計罰政策,對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上不封頂,直至其整改完成,這樣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違法成本。
新《環保法》還明確規定了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就擅自開工建設的,偷排、暗排的,隱報、瞞報或篡改排污數據的,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尚不構成犯罪的四種情況,對其負責人及其相關負責人進行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措施。
據悉,本市發改委、工信委、市環保局等相關部門將依據法律法規齊抓共管、協調配合、嚴格規范。市環保局組織開展執法檢查,重點查處偷排偷放、超標排放、在線監測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揚塵污染、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依法維護市民的環境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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