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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環保聯動執法機制
揚子晚報訊(記者 王赟) 針對一些地區極少數企業違法排污屢禁不止、多次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老賴”行為,省檢察院將參與建立嚴重污染行為企業和個人的“黑名單”信息庫,實行重點監管。記者昨日從省檢察院了解到,有環保“污點”或“劣跡”的企業一旦上榜,將不能再參與有關工程項目建設。
記者了解到,5月21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出臺《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服務和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各級檢察機關紛紛落實。《意見》指出,近年來江蘇生態文明建設成效明顯,但由于受到不正確的發展觀、政績觀和傳統發展模式的影響,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經濟發展的現象仍然存在。要求對生態環境領域的職務犯罪要嚴肅查辦,堅持有案必辦、有腐必懲。
“今后,我們各級檢察院將與環保等有關部門協作,對屢禁不止多次污染生態環境的企業行為,我們實行重點監管;檢察機關將通過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糾正行政執法部門以收取排污費等名義不移交刑事案件、以行政罰款代替刑事責任追究等突出問題。”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范群表示,今年以來,一些地區的污染問題集中暴露,霧霾天氣、飲水安全、土壤重金屬含量過高等現象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檢察機關也將發揮司法保障作用。此外,圍繞古城保護、水環境治理、村莊環境整治等重點項目檢察機關還將探索開展環境公益調查工作,若發現破壞生態環境案件線索的,將通過督促履行職責、督促起訴、支持起訴等方式,促進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保護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