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運行管理
1.1.1根據進水量的變化及工藝運行情況,應調節水量,保證處理效果。
1.1.2水泵在運行中,必須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并符合下列規定。
1.1.2.1應注意觀察各種儀表顯示是否正常、穩定。
1.1.2.2軸承溫升不得超過環境溫度35℃,總和溫度zui高不得超過75℃。
1.1.2.3應檢查水泵填料壓蓋處是否發熱,滴水是否正常。
1.1.2.4水泵機組不得有異常的噪音或震動。
1.1.2.5水池水位應保持正常。
1.1.3應使泵房的機電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1.1.4操作人員應保持泵站的清潔衛生,各種器具應擺放整齊。
1.1.5應及時清除葉輪、閘閥、管道的賭塞物。
1.1.6泵房的提升水池應每年至少清洗一次,同時對有空氣攪拌裝置的進行檢修。
1.2安全操作
1.2.1水泵啟動和運行時,操作人員不得接觸轉動部位。
1.2.2當泵房突然斷電或設備發生重大事故時,應打開事故排放口閘閥,將進水口處閘閥全部關閉,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不得擅自接通電源或修理設備。
1.2.3清洗泵房提升水池時,應根據實際情況,事先制訂操作規程。
1.2.4操作人員在水泵開啟至運行穩定后,方可離開。
1.2.5嚴禁頻繁啟動水泵。
1.2.6水泵運行中發現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停機:
1水泵發生斷軸故障;2突然發生異常聲響;3軸承溫度過高; 1壓力表、電流表的顯示值過低或過高;5機房管線、閘閥發生大量漏水;6電機發生嚴重故障。
1.3維護保養
1.3.1水泵的日常保養應符合本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1.3.2應至少半年檢查、調整、更換水泵進出口閘閥調料一次。
1.3.3應定期檢查提升水池水標尺或液位計及其轉換裝置。
1.3.4備用水泵應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試運轉。環境溫度低于0℃時,必須放掉泵殼內的存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