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員會主任徐紹史30日表示,為減少資源價格改革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對居民生活用電、用氣、用水、用熱要區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逐步建立兼顧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求和資源要素節約利用的階梯價格制度。
“基本生活需求價格保持相對穩定,非基本生活需求價格更多反映市場供求。”徐紹史在2013年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指出,要抓住當前物價水平總體穩定的有利時機,積極穩妥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逐步建立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
*日前批轉的《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提出,在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綜合考慮資源節約利用和環境保護等因素,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電、用水、用氣等階梯價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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