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效果差強人意 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待完善
百姓對垃圾分類認知不夠、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沒有相應懲罰機制約束都是導致隨意投放垃圾的主要原因。而一套完整垃圾分類程序需經過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清運和回收使用三步程序,三步程序環環相扣,缺一不可。垃圾分類作為源頭,不但要做好垃圾分類宣傳,加大輿論引導力,提高百姓道德素質,避免在垃圾分類清運時做到不要“一鍋燴”,同時政府出臺有關政策和長效機制,鼓勵百姓從自身做起,將垃圾分類“開好頭”。“源頭”做到位,垃圾可回收、不可回收銘記于心,方可使分類垃圾箱發揮真正作用,加上后續清運工作處理得當,才能保證垃圾資源利用大化。
也有不少人表示,“我也想分類來著,可看到‘可回收物桶’和‘其他垃圾桶’里都是亂七八糟,什么都有,我也分不清那個一次性飲料紙杯是不是屬于可回收,所以就隨手扔進去了。”
在許多人眼中,廢品回收站收購的才是可回收垃圾,實際上,各種玻璃瓶、舊衣物、木材類、金屬類等垃圾都是可回收垃圾,只是回收無門,無法規模化利用,所以只能混同其他垃圾終填埋或焚燒。
據了解,早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我國就頒布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與垃圾分類回收有關的法律法規,但是這些立法普遍存在過于原則性和缺乏可操作性的問題,對于生活垃圾如何分類、分為幾類等,都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就給法律法規的真正落實帶來很大難度,執行力度大大減弱。由于缺乏全國性的統一立法,又沒有相關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法規,雖然上海、杭州、北京、廣州等地制定出臺了一些地方性法規,但是效果都差強人意。
宜居廣州生態環境保護中心總干事羅建明建議,國家要對循環產業循環經濟有所考量,必須要有促進相關配套產業的政策。我國現在僅僅有一部循環經濟促進法,但是沒有配套的法律法規。要出臺相關執法配套措施,對運輸體系進行改造,如建立專門的運輸廚余垃圾的線路等,同時,做好前端的教育宣傳工作,讓公眾知道如何進行垃圾分類。之后,有后續對接的處理企業及時對接跟上,從而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系統。
網友們對垃圾分類又有著怎樣的見解呢?
“淡泊”:垃圾分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垃物,大多數人在扔垃圾的時候,可能都沒有注意到這一點。需要媒體多加宣傳。
“一生何求”:不知道咋分,家里垃圾都是放在塑料袋里拎下樓扔垃圾桶里,我看見很多市民也是這樣做的。
“歲月靜好”:家里的垃圾一般也沒分這么細,但電池之類的還是分了,我知道它污染大,就沒和別的垃圾放在一起。媒體宣傳垃圾分類是好事,我想大家都會支持,為環保做貢獻。
“楚銘博世采暖”:二十二公司在其居民點已成立垃圾分類示范區,目前已實施幾個月,垃圾投放非常到位,營造了居民區地面無垃圾樹上無灰塵的良好環境,大家不妨借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