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文件關注廢棄農膜
中共中央、國務院2015年2月1日印發的《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對外發布,強調要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從追求產量為主轉到數量、質量、效益并重上,并做出一些新的改革部署。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聚焦“三農”問題,也將農膜處置問題再次帶入公眾視野。
農業生產過程中不合理使用而流失的農藥、化肥、殘留在農田中的農用薄膜和處置不當的農業畜禽糞便、惡臭氣體以及不科學水產養殖等產生的水體污染物是我國農業污染主要來源之一。
有消息稱,中國是農地膜生產和使用量多的國家,2014年中國農膜產量在196.64萬噸,相比2013年增長率在16.87%。廢舊農膜回收利用事關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從根本上解決超薄地膜大量使用的難題成為當下環境整治的重要工作,更是農業大省所亟待解決的難題之一。據統計,2014年甘肅地膜覆蓋面積達2752.5萬畝,地膜使用量15.58萬噸,當年地膜回收量11.75萬噸,回收利用率達75.4%。
甘肅大刀闊斧治理“殘膜污染”
為了緩解農膜殘留帶來的“白色污染”問題,甘肅省初步建成廢舊農膜回收體系,農膜回收率達75.4%,有效減少了“殘膜污染”。
針對地膜大量使用,特別是超薄地膜大量使用帶來的回收難、污染重等問題,2013年底,甘肅出臺《甘肅省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稐l例》明確規定,甘肅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農用地膜。甘肅省農牧廳出臺了《甘肅省農膜生產地方標準》,對生產地膜的厚度、耐候期、抗拉伸強度等相關影響地膜回收性的參數進行了具體和細化。
此外,2014年,甘肅省財政安排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專項資金2000萬元,各地共配套安排地膜回收利用專項經費1364萬元。全省從事廢舊農膜回收加工的各類企業已達293家,鄉、村回收網點達2148個,廢舊農膜回收利用的市場化機制進一步完善。
地方標準“我行我素”
雖然,早在去年,甘肅省便已對農膜厚度做了明確規定,但近期地方在執行的過程出仍就出現了一些問題。
在當地的農膜市場,省內外厚度低于0.008mm的農膜大量充斥市場,就此當地某一經銷商向當地主管部門征詢時,得到的答復卻是“經銷以國家標準生產的農膜也可以”,這無疑讓《甘肅省農膜生產地方標準》效力大打折扣,也為農膜生產經銷投機分子大開方便之門。
針對出現這一現象,甘肅省農牧廳副廳長楊祁峰在近日召開的《甘肅省廢舊農膜回收利用條例》貫徹實施一周年情況座談會上指出,由于受其他上位法限制,地方立法的局限性,對于廢舊農膜回收利用執法,《條例》賦予了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只有對銷售、使用及回收加工場所的檢查權,而沒有對農膜生產企業的檢查權,沒有對流通環節的查封、扣押權,農業部門要開展農膜市場監管、必須協調工商、質監、供銷等部門聯合行動,行政執法成本較高。
蘭州某大型農膜生產企業負責人也坦言:“在我省,某些地區農膜國標的‘我行我素’,助漲了一些農膜企業肆無忌憚生產超薄‘合格’農膜的氣焰,使按照我省新頒布地方標準生產的正規農膜企業舉步維艱,產品嚴重滯銷。因為,同樣一卷農膜,由于厚度的差異,以國標生產的超薄農膜肯定比地方標準生產的農膜所覆的面積大,這樣一來,大多數農民就會選擇前者,終結果將與我省出臺農膜地方標準的初衷背道而馳,后患無窮。”
執行標準不能任性
三令五申禁止的東西卻能在有些地區大量存在,有些政策經變通后還能大行其道?對此,有業內人士評價,這無疑有本位主義、庸政懶政的嫌疑,也是玩“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新花樣,更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貫徹執行政策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的拙劣表現。
甘肅省出臺相關農膜生產經銷規范,是對治理白色污染亮出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更是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體現,對這一政策措施的落實,決不允許有半點含糊,尤其是在地方在執行過程中更應切實負起責任,不折不扣落實政策,加大市場查處力度,給子孫后代留下一片純凈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