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國務院同意,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中國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國家方案(2025—2030年)》(以下簡稱《國家方案》)。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有關負責人就《國家方案》發布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國家方案》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國際環境公約履約工作。我國自1991年加入《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以來,認真履行各項國際義務,累計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ODS)總量約62.8萬噸,占發展中國家淘汰量一半以上,受到國際社會普遍贊譽。
2021年,習近平總書記正式宣布我國決定接受議定書《基加利修正案》,加強氫氟碳化物(HFCs)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管控。2024年,《國務院關于修改〈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的決定》正式施行,規定“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擬訂《中國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國家方案》,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據此編制和發布《國家方案》,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加強ODS和HFCs管理、實現國家履約目標的必然要求,對推動相關行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問:《國家方案》確定的履約目標和總體考慮是什么?
答:《國家方案》確定的管控物質包括全氯氟烴(CFCs)、哈龍、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氫溴氟烴、溴氯甲烷、甲基溴、含氫氯氟烴(HCFCs)和HFCs共9類物質。其中,前8類物質是對臭氧層有破壞作用的ODS,第9類物質HFCs對臭氧層無破壞作用,是具有高全球升溫潛能值(GWP)的溫室氣體。
目前,我國已實現CFCs、哈龍、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氫溴氟烴、溴氯甲烷、甲基溴等7類ODS受控用途生產和使用的全面淘汰,正在逐步削減淘汰HCFCs和HFCs。按照議定書有關要求,《國家方案》明確了以下履約目標:一是持續禁止已淘汰ODS受控用途生產和使用,進一步鞏固成效,確??沙掷m履約。二是HCFCs受控用途生產量和使用量在2025年分別削減基線值的67.5%和73.2%,2030年均削減基線值的97.5%。三是HFCs受控用途生產量和使用量在2029年均削減基線值的10%。
《國家方案》緊緊圍繞履約目標要求和國內行業發展現狀,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堅持保護臭氧層和應對氣候變化協同,分行業、分物質開展ODS和HFCs淘汰和削減行動,推動構建生產、銷售、使用、維修、回收、再生利用、銷毀和進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
問:為實現履約目標,《國家方案》提出了哪些行動舉措?
答:《國家方案》提出了4大行動舉措、11項具體任務。
一是加強源頭管控,嚴格管理管控物質的生產和銷售。對管控物質受控用途、豁免受控用途生產單位和銷售原料用途管控物質的生產單位實施配額許可管理。對銷售單位實施備案管理,要求嚴格按照管控物質用途分類進行銷售。加強副產管控物質管理,規定對副產數量較大的單位安裝自動監測設備。
二是加強過程控制,強化管控物質使用管理。對HCFCs和HFCs受控用途使用單位實施配額許可或備案管理,并明確各行業削減時間節點。其中,聚氨酯泡沫行業、擠出聚苯乙烯泡沫行業和工業領域清洗行業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HCFCs作為發泡劑、溶劑和
清洗劑使用,其他行業在2030年全部淘汰HCFCs受控用途使用。汽車行業自2029年7月1日起禁止新申請公告的M1類車輛空調系統使用GWP大于150的制冷劑,鼓勵汽車、家電、工業及冷鏈物流領域自然工質制冷劑替代技術研發和應用。
三是完善末端治理,加強維修、回收、再生利用和銷毀管理。對含管控物質的
制冷設備、制冷系統、滅火系統的維修單位和管控物質回收、再生利用、銷毀單位實施備案管理,明確備案管理范圍和數據報送要求。提高制冷維修操作和制冷劑回收、再生利用水平,建立制冷劑再生產品溯源與流向管理制度。
四是加強進出口管理,防范管控物質貿易風險。對管控物質進出口實施配額許可管理,規范管控物質進出口審批單簽發。除豁免受控用途、原料用途等特殊用途外,不再允許企業進口HCFCs和國家已明確淘汰的管控物質。利用進出口審批中的貿易確認手段防范潛在非法貿易,提高非法貿易案件查緝能力。
問:《國家方案》明確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為落實行動舉措、實現國家履約目標,《國家方案》明確了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機制建設,完善履約管理體系,加快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研究及推廣應用,協同推進綠色替代與能效提升。二是加強能力建設,構建履約成效評估和預警評估體系,嚴格執法監督檢查,提升科技支撐能力。三是完善標準和技術規范體系,加強排放統計核算能力建設,積極發揮財政金融引導作用,支持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四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和任務分工,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講好履約中國故事。
問:如何抓好《國家方案》的組織實施?
答:實施《國家方案》、加強ODS和HFCs監管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程。為確保《國家方案》落地見效,生態環境部將從以下三個方面抓好落實。
一是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召開國家保護臭氧層領導小組會議,完善工作機制,細化職責分工和落實舉措,加強信息共享、協調聯動,統籌推動《國家方案》實施工作。
二是加強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幫扶,推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做好管控物質生產、銷售、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強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嚴厲打擊非法行為。
三是做好宣傳解讀。圍繞《國家方案》的重要意義、總體目標、任務措施等,聯合有關單位和行業專家多方式、多角度、多途徑開展政策解讀、答疑解惑,推動《國家方案》落地見效。
供稿 | 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編輯 | 廉偉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有關負責人就《中國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國家方案(2025—2030年)》答記者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