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繼2015年之后,中央第二次出臺價格改革的文件。
近日,中辦、國辦聯合印發
《關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對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完善價格治理機制做出詳細規定。《意見》指出,要健全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公用事業價格機制,推進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優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
信達證券認為,政策的出臺將進一步催化水價市場化改革,尤其針對水價過低、多年未調整的地區,有望重新核定水價來疏導企業供水成本,緩解經營壓力。
水價如果能夠上調,也將釋放出積極的信號。未來,污水處理費也有望迎來動態調整機制。
1 第二次價格改革,發揮資源配置“牛鼻子”作用
這是自2015年10月《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發布以來,中央第二次專門出臺改革完善價格機制的文件。
十年來,價格改革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全社會97.5%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由市場形成,極大優化了資源配置;基本建立了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搭建起科學定價的“四梁八柱”;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年均漲幅1.6%左右,為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未來,新時代新征程,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都要求進一步完善價格治理機制。
正因為如此,中辦、國辦才會印發這次的《意見》,統籌謀劃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明確未來一段時間的價格工作方向,系統部署重點任務。由此可見,這次的價格改革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事情,充分體現了價格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資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作用。
正因為如此,未來,這次《意見》中規定的措施也將確保執行落地。國家發改委表示,他們將會同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抓好《意見》的組織實施,推動改革舉措盡快落地見效。
2 綜合評估成本變化,健全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了解完這次價格改革的背景,知道它確實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改革后。接下來,這次價格改革與環保產業有什么關系?涉及到環保產業,這次《意見》的規定主要集中在“公用事業價格機制”上。《意見》第六條規定,要健全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公用事業價格機制。總的要求,是要明確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費的邊界,強化企業成本約束和收益監管,綜合評估成本變化、質量安全等因素,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健全公用事業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這里邊,健全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公用事業價格機制,重點是在“可持續發展”。如何可持續發展?其實現在這樣長期低水價、低污水處理費,就是不利于可持續發展的。必須健全動態調整機制,才是更科學的辦法。如何健全動態調整機制?又包含了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費的邊界,就是不能什么事都由政府投入,而是要劃清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費的邊界,該政府投入的就由政府投入,該使用者付費的就由使用者付費,讓使用者也承擔起付費的義務來。
2、強化企業成本約束和收益監管,意思是公用事業不可能暴利,要用成本約束企業,并對其收益進行監管,防止價格過高,居民負擔過大的現象。
3、綜合評估成本變化、質量安全等因素,就是要綜合、全面考慮各方面因素,以及其中的動態變化,計算出最科學、最合理的價格。
4、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就是除了考慮成本端,也要考慮需求端,不能出現需求端無法承受的情況。
以上幾方面因素,都是健全動態調整機制時需要考慮的。
總的來說,這些考量比較全面,也非常科學。既考慮了成本的變化,又顧及到群眾的承受能力。既要保證公用事業價格可持續發展,又防止相關企業出現暴利,力求找到一個最佳的平衡點。
如果未來這一文件得到落實,對于完善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價格,也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3 推進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優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
除了關于健全動態調整機制的規定,這次《意見》還對垃圾處理費和污水處理費做出了一些具體的條款。《意見》規定,要推進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優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垃圾處理計量收費,根據相關專家的解釋,重點將是針對非居民單位(如餐飲、企業等)實施按量收費,而居民垃圾收費則逐步轉向階梯式計價模式。這一變化,也有助于讓垃圾處理收費更加科學、更加準確,全面覆蓋垃圾處理成本。
優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具體怎么優化?《意見》并沒有明說。結合上文關于“健全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公用事業價格機制”的規定,其大致方向應該也是綜合評估成本變化,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健全動態調整機制的方向。如果真的能夠建立起污水處理收費動態調整機制,對于污水處理企業來講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關于此次價格改革,信達證券有一個解讀,雖然是關于水價的,但對于垃圾處理和污水處理也有參考意義。他們認為,政策出臺將進一步催化水價市場化改革,尤其針對水價過低、多年未調整的地區,有望重新核定水價來疏導企業供水成本,緩解經營壓力。
事實上,價格過低、多年未調整的現象不僅存在于水價上,也存在于污水處理費上。
未來,如果水價上調能夠“破冰”,也將為污水處理收費帶來良好的示范效應,有助于優化污水處理收費,健全污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為污水處理事業提供可持續的價格支持。
原標題:中辦、國辦發文!污水處理費有望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