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湖縣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特許經營(TOT)項目招標公告發布。詳情如下:
太湖縣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特許經營(TOT)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太湖縣城市管理局作為太湖縣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特許經營(TOT)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實施機構,根據《太湖縣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務會議紀要》,已編制完成項目特許經營方案,并由太湖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太湖縣發展改革委關于太湖縣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特許經營方案的審核意見》(太發改辦〔2025〕9號)審核通過。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特許經營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包括太湖縣老城污水處理廠和城東污水處理廠(一期、二期),具體為:
(1)老城污水處理廠
位于太湖縣晉熙鎮湖濱村,設計處理能力2萬噸/日,出水水質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標準。
(2)城東污水處理廠
位于黑河路與燈茗路交口北側(羅河與觀音河匯流處下游560m處),城東污水處理廠一期建設規模為1.5萬噸/日,城東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規模為1.5萬噸/日,出水水質均執行一級A標準。
(3)資產評估價值
根據安徽中信智力房地產評估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項目《資產評估報告》,以2024年11月1日為評估基準日,太湖縣老城污水處理廠和城東污水處理廠(一期、二期)資產現值總額為13815.65萬元,其中房屋建筑物類資產7486.95萬元,機械設備類資產3562.68萬元,綠化景觀類資產98.46萬元,無形資產(土地)2667.56萬元。
2.2 招標范圍及合作模式
(1)招標范圍
本項目采用TOT(轉讓-運營-移交)的特許經營模式,本次招標項目特許經營者,由中標特許經營者出資成立項目公司,擁有項目特許經營權,通過簽訂《特許經營協議》約定項目公司在一定期限和范圍內運營、維護、管理本項目并獲得收益,并在期滿后無償移交政府。
(2)合作模式
本項目采用特許經營模式,項目回報機制為使用者付費,實施方式為TOT(轉讓-運營-移交)。太湖縣城市管理局作為招標人,通過公開招標方式依法依規選擇特許經營者,由中標的特許經營者與招標人簽訂《特許經營協議》,《特許經營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中標的特許經營者按照《特許經營協議》的要求在太湖縣依法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成立后30日內,由招標人、特許經營者與項目公司三方簽署《承繼協議》,由項目公司全面承繼特許經營者除控股項目公司之外的在特許經營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①投標人中標后,太湖縣人民政府將按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的規定及《特許經營協議》和《承繼協議》的約定授予中標人組建的項目公司運營管理、維護維修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權。
②中標人作為特許經營者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的規定及《特許經營協議》規定,組建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對本項目的運營管理、維護維修和移交等全過程負責,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并在《特許經營協議》和《承繼協議》規定的特許經營期滿后,按照《特許經營協議》和《承繼協議》的約定將相關資產及權益無償移交給太湖縣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機構。
③項目公司將主要通過特許經營期的使用者付費(即污水處理服務費收入)來收回投資成本并獲得合理回報。太湖縣人民政府不向特許經營者承諾固定的財務內部收益率,不承諾基本污水處理量或基本污水處理服務費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
④本項目特許經營期限擬定為30年,自《承繼協議》生效之日起至特許經營期屆滿之日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滿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商業信譽、業績等資格審查條件如下:
(1)法人或其他組織資格審查條件:投標人應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沒有處于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等不良狀態。
(2)商業信譽資格審查條件:投標人應滿足下列要求:①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②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內沒有行賄犯罪行為;③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業績資格審查條件:投標人具有單個處理規模3萬噸/日及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投資及運營業績。
注:①投資模式包括但不限于PPP模式、特許經營模式、BOT模式、TOT模式等;②業績證明材料提供投標人簽訂的《投資協議》或《PPP項目合同》或《特許經營協議》,或投標人依法組建的項目公司簽訂的《投資協議》或《PPP項目合同》或《特許經營協議》;③“處理規模”以《投資協議》或《PPP項目合同》或《特許經營協議》中載明的處理規模為準;④時間認定以《投資協議》或《PPP項目合同》或《特許經營協議》簽訂時間為準;⑤若提供的業績是以聯合體形式承接的,需作為聯合體牽頭方,提供體現其聯合體牽頭方身份的聯合體協議書,否則該業績不予認可。⑥提供證明材料掃描件或影印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獲取及費用支付方式
4.1 獲取時間: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26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4.2 獲取地點: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
4.3 獲取方式:本項目招標文件(答疑澄清等相關文件資料)從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免費下載。
4.4 費用支付:免費下載(含答疑澄清文件等)
5.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5.1 時間:2025年3月26日9點00分(北京時間)
5.2 地點:太湖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
5.3 投標文件遞交方式:紙質遞交。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現場遞交投標文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以后遞交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并退還給投標人。
5.4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場,不組織召開投標預備會。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上發布。
7.備注
7.1 本項目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投標人中標后應繳納履約保證金。
7.2 本項目招標文件(含答疑澄清文件等)均從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下載。
原標題:安徽太湖縣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特許經營(TOT)項目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