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新建灌云經開區5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一期工程)EPCO(設計-采購-施工-運營)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發布。
詳情如下:
新建灌云經開區5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一期工程)EPCO(設計-采購-施工-運營)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建灌云經開區5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已由灌云縣數據局以灌行審投資備【2024】17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連云港開投城市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已落實,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新建灌云經開區5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一期工程)EPCO(設計-采購-施工-運營)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連云港市灌云經濟開發區。
2.1.2建設規模:包括但不限于
(1)污水處理廠:總規模5.0萬噸/天,其中:一期工程1.5萬噸/天(具體詳見發包人要求),二期工程1.5萬噸/天,三期工程2萬噸/天;污水處理廠一期、二期、三期工程總占地面積約85487.73㎡。本次污水處理廠招標僅含一期工程。
(2)人工濕地:建設規模5萬噸/天,一次性建成,采用“水平潛流濕地+表流濕地”濕地方案,主要包括基礎挖填方、平整場地、濕地構筑物、植物種植及管道等工程。
(3)出水管線及二次提升泵站:指污水處理廠尾水提升泵房出水口埋地管線至二次提升泵站,包含排水管道及二次提升泵站等。二次提升泵站建設規模5萬噸/天(設計流量不低于0.6m³/s),并配備附屬設施及控制用房等,一次性建成;出水管線為DN800~DN900鋼管,出水管線總長度約3.8km,其中,不低于DN800地埋管線長度約3.3km,不低于DN900水平定向穿越管長度約0.5km,不低于D400布水管約1.1km。
(4)中泓排污口工程:中泓排口工程指二次提升泵站至中泓排口(新沂河中偏泓)排水工程,一次性建成。主要包含兩根水平定向穿越新沂河北堤拖拉管(DN900鋼管,單根長度約610m)、兩根地埋中泓行洪灘面管線工程(不低于DN800鋼管,不低于單根長度約200m)、排口工程及其附屬設施。
(5)新沂河堤防補償工程:指管道穿越新沂河(1級堤防),須對堤防工程進行補償加固。主要包含堤防壓密灌漿工程、高壓旋噴截滲墻工程、堤頂道路恢復工程及相應堤防安全監測工程等。
2.1.3最高投標限價:
(1)EPC工程總承包最高投標限價26830萬元,其中:工程勘察設計最高限價760萬元,建安工程費最高限價20920萬元,設備購置費最高限價4150萬元,暫列金額1000萬元(其中暫列金額費用為不可競爭費用)。
(2)委托運維最高投標單價限價,固定成本單價限價1.02元/m³,可變成本單價限價1.96元/m³。
(3)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高于招標人設定的各項最高限價,否則按無效標處理。
2.1.4工期要求:
(1)工程建設總工期要求:540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90天內完成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并審查合格。
(2)委托運營期3年:自污水處理廠通過竣工環保驗收之日的次日或經雙方書面確認視為同意開始正式運營日起,至委托運營期3年結束日止。
2.1.5質量要求:合格。具體為: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設計內容要符合招標人的要求,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及相關工程設計規范、相關標準,并須通過招標人及相關部門的審查和批準;
(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最終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聯合試運行考核至工程竣工驗收全部達到合格標準;
(3)工程設備材料須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質量合格,并通過相關產品認證。工程所用設備、材料品牌須滿足招標人的要求。
2.1.6運營要求
委托運營要求:按照謹慎運行慣例、適用法律和合同約定,對新建污水處理廠范圍內所有建(構)物、設備及附屬設施等巡查、養護,確保設施的正常運行,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主要出水水質指標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委托運營期限為 3年(運營范圍見本章2.2.6及委托運營協議)。
2.2招標范圍: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2.2.1工程設計范圍:投標階段進行方案設計,中標后承擔本項目(污水處理廠、人工濕地、出水管線及二次提升泵站工程、中泓排口工程)勘察、測量、方案深化設計、初步設計(含設計概算)、總平面圖設計及規劃方案文本報批;專項工程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含樁基、結構、建筑、暖通、電氣、儀表、強弱電、廠區道路及附屬配套工程、綠化、給排水(含初期雨水收集裝置)、智能化、路燈、消防、綜合樓建設及裝修等;圖紙報審(圖紙審查、圖紙審批等)等。
2.2.2施工范圍:經審查的施工圖及設計變更范圍內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驗收、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等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污水處理廠、人工濕地、出水管線及二次提升泵站工程、中泓排口工程)范圍內的現狀場地處理、場地平整、建(構)筑物、配套附屬工程(如出入口、圍墻、門衛、分配電所、綜合樓(含食堂)、廠區道路、綠化、給排水(含初期雨水收集裝置)、暖通、消防、智能化、路燈等土建及裝修以及配套設施的水、電、設備安裝等);配合建設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缺陷責任期內(24個月)的工作內容,其他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內容。
2.2.3采購范圍:包含貨物及材料采購及管理,根據經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及貨物、材料清單,完成本項目所有貨物、材料的采購及相關工作。包括本項目建設所需要的與項目相關的所有材料、設備及工器具購置等采購(含供貨、運輸、裝卸、保管、安裝、運行及試運行、相關各類技術培訓服務、質保期的維修管養等全部內容),承包人必須執行現行技術規范標準,向發包人提供合格產品;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成套設備及系統采購、安裝、調試及試運行,廠區管網和相關設備的防腐工程,與生產工藝相關聯的成套設備、在線監控、運營中控系統、設備
控制電纜、控制箱、
控制柜、管道、
自動化控制系統等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及人員培訓,質保期(3年)內的保修。
2.2.4試運行(含聯合試運轉、調試):試運行指出水連續穩定達標運行一個月,試運行期間的費用包含在報價中。
2.2.5工程各項驗收:指投標人完成竣工驗收及各專項驗收(包括洪水影響評價驗收、中泓排口專項驗收、地下穿越新沂河堤防水利專項驗收、消防驗收、水保驗收等)。
2.2.6委托運營:試運行結束、相應驗收(包含不限于污水廠環保驗收、中泓排口專項驗收等)工作完成后,進入委托運營期,委托運營期期限為3年。委托運營范圍包括對新建灌云經開區5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一期工程)污水廠紅線范圍內的全部設施設備進行運營、維護,及委托運營結束后的移交。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下列資質條件,或具備下列資質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運營單位組成聯合體(聯合體成員不超過5家):
3.2.1設計資質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2)同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和水利行業甲級設計資質。
3.2.2施工資質具備: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下列條件:
3.3.1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水利水電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如為建造師的,需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資格。如投標人為聯合體,則項目經理須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擬派,須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的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由社保機構出具的社保證明(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
3.3.2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3.3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是投標授權代理人。
3.3.4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4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3.4.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需同時具備以下業績: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1)自2020年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工程合同規模0.9萬噸/天及以上的類似污水處理廠的工程總承包(EPC)或類似污水處理廠施工項目或類似污水處理廠設計項目。
(2)自2020年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工程規模為大型水利工程總承包(EPC)或大型水利工程施工項目或大型水利工程設計項目。
3.4.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自2020年1月1日(含)以來,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承擔過污水治理工程的工程總承包(EPC)或污水治理工程設計或污水治理工程施工項目,并必須在此類似業績中擔任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職務(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業績,須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職務)。
注:
(1)如為污水處理廠工程總承包(EPC)或施工業績,類似業績的認定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驗收證明為準,缺一不可???交)工驗收證明或完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章,否則不予認可。
(2)如為大型水利工程工程總承包(EPC)或施工業績,類似業績的認定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合同、驗收證明(提供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章的驗收文件)等,缺一不可。
(3)如為設計業績,類似業績的認定以同時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和合同。
(4)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地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工程規模等需要明示的內容。如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5)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項目,不作為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
(6)類似業績時間認定: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或施工業績,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如為設計業績,以簽訂設計合同時間為準。
(7)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單位業績均予以認可。投標人業績與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不得重復計取。
(8)類似大型水利工程包括穿越1級堤防或水閘工程(流量≥1000m3/s)或大型泵站(流量≥50m3/s)或大型水電站(裝機容量≥300MW)或大型水庫(庫容≥1.0億m³)。
(9)類似工程業績所有資料原件彩色掃描上傳到投標文件中作為評審依據,否則不予認可。
3.5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運營單位組成不超過5家的聯合體申請人參與投標。必須附有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約定各方承擔的工作內容和責任,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精神,凡是出現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經理,且未解禁的投標將被否決。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蘇建招函〔2015〕16號文、蘇建規字〔2017〕1號、連建發〔2021〕338號、連建發〔2021〕336號。投標企業及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絕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承諾內容包括:對自身的信用狀況、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以及對違約責任做出書面承諾。(格式詳見“投標人承諾書”)
投標人(超過3年)、法定代表人(超過5年)、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超過5年)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投標人承諾書”)
(3)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 號文、蘇建招辦〔2022〕2 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由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獲取。
(4)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蘇www.jscredit.gov.cn”公布為準,不同網站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存在差異的,以“信用中國”公布的信息為準。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
(5)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蘇建建管【2016】214號、蘇建函建管【2022】387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合同歸集(配備)時,項目經理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合同歸集(配備)系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已注冊(或歸集(配備))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重要提醒:投標人請慎重考慮項目部門關鍵崗位人員的安排,確保施工合同按時歸集(配備),否則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6)投標人應承諾貫穿工程整個招投標活動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的,一旦發現有虛假行為,招標人立即中止該投標人的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投標人標中、標后被發現存在掛靠行為,將被取消投標或中標(候選人)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場,一切損失自行承擔。
出借(掛靠)資質行為認定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號)等文件涉及“違法轉包、分包、掛靠”等條款精神。
4、招標文件的獲取(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方下載完成)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申請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6日10時00分。
5.2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見面開標交易模式(具體方法詳見投標須知前附表中招標人補充的其他內容)。
特別提醒:本工程須在2025年3月26日10時00分完成不見面開標程序。各投標單位在報名前應慎重考慮并確保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完成投標文件。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在推薦中標候選人時,如因投標人的綜合得分相同而影響排序,原則上綜合得分相同的應以評標價較低的優先,評標價相同及其他情形應由招標人代表以搖號方式確定排序。
本項目招標采用兩階段評標。評標活動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先對設計文件及資格審查資料進行評審。在設計文件評審及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中,只有設計文件得分匯總排在前5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評標;設計文件及資格審查評審合格的投標人少于5名的,全部進入第二階段評標。
如第一階段有效投標單位數量不足三個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是否具有競爭性進行判斷。有競爭性的,評標委員會繼續評審;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全部投標。
8、投標保證金:
人民幣伍拾萬元整(¥:500000.00元)(投標保證金具體遞交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原標題:2.68億!江蘇灌云5萬噸/天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項目一期工程EPCO總承包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