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執法主體名稱和數量情況
執法主體為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二、執法崗位設置及執法人員在崗情況
我局共設置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業務承辦崗、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審查決定崗2個執法崗。
執法人員全員在崗。
三、執法力量投入情況
執法人員在崗115人,取得執法資格證并從事行政執法的人員有114人,執法力量占99.1%。
四、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
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 2024年我局共有35項政務服務事項,分別辦結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發(權限內)33件、轉移固體廢物出本市貯存、處置的批準827件、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426件、輻射安全許可證核發(權限內)417件、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豁免備案證明45件、對異地(跨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進行備案20件、對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的核與輻射安全分析報告批準書、輻射監測報告進行備案(一類放射性物品啟運前備案)101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282件、符合規定排放、耗能標準的機動車車型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認定10330件、對
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監測業務能力認定54件、企業上市合法合規信息查詢131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審批1件、其他事項為零流量。
五、執法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我局堅持目標不改、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突出“科學、精準、依法”執法,進一步明確執法職責、完善執法機制、優化執法方式、規范執法行為,統籌全市執法力量,持續提高執法效能,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美麗北京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制定印發了《2024年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重點工作》,全市布置了九個方面37項具體任務,明確時間節點、任務安排、成果表現,通過市、區綜合執法例會工作機制定期調度指導各區執法工作,創新開展“伴隨式稽查”稽查各區工作成效,全面開展履職評估,推進全市順利完成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
以分級分類執法為基礎開展日常“雙隨機”執法,實施非現場執法規程,大幅提升非現場執法質效,規范開展現場檢查“一碼檢查”。以大氣執法為重中之重,開展書記點評會執法,創新市級交叉“點穴式”執法,精抓細摳,壓實屬地生態環境責任。聚焦餐飲油煙擾民難點問題,組織“千家包案”治理工程,“一點一策”,治理提升。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污染源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持續打擊第三方
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破獲我市首起涉嫌偽造大貨車檢測數據刑事案件和首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涉嫌弄虛作假刑事案件,形成有效執法震懾。實施第二版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增加納入企業數量,強化“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工作導向。落實審慎包容制度,對輕微違法行為規范進行“首違不罰”“輕微免罰”。
按照《2024年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重點工作》要求,完成分級分類執法、固定源專項執法、移動源執法、生態空間執法以及重點區域、重點時期執法等全部執法任務。
六、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案件的辦理情況
2024年共作出處罰決定87件,罰款總計1712.24萬元。其中重大處罰案件45件,重大處罰案件罰款金額為1647.64萬元。按照處罰類型和處罰金額進行分類,大氣污染類案件64件,罰款金額366.40萬元。水污染類案件9件,罰款金額72.20萬元;輻射類案件1件,罰款金額2.00萬元;建設項目類案件7件,罰款金額0.00萬元;排污許可類案件4件,罰款金額78.30萬元;碳排放類案件2件,罰款金額1193.34萬元。
2024年不予處罰處罰案件共18件。
2024年未實施行政強制。
七、投訴、舉報案件的受理和分類辦理情況
2024年,我局共受理生態環境信訪和投訴舉報事項4243件,其中涉及大氣污染2563件,占總量的55.1%;噪聲污染1101件,占總量的23.6%;水污染160件,占總量的3.4%;固廢污染227件,占總量的4.9%;輻射污染25件,占總量的0.5%;其他事項580件,占總量的12.5%。受理事項均已按照職責分工轉交有關部門辦理,按期辦結率100%。
原標題:北京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度行政執法統計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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