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浙江省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工業污水廠至化工園區污水管廊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發布。
本次招標以工程總承包的方式建設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工業污水廠至化工園區污水管廊項目,包括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深化)、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務及相關的協調工作等。本次招標概算控制價11085.3303萬元。
公告如下:
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工業污水廠至化工園區污水管廊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工業污水廠至化工園區污水管廊項目已由海鹽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海鹽縣發展和改革局備案賦碼2401-330424-04-01-925946備案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業主自籌及銀行貸款解決,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100%,項目業主為海鹽縣天仙河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海鹽縣天仙河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嘉興鼎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監督部門為海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工業污水廠至化工園區污水管廊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15966萬元,工程概算15000.73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10713.15萬元,建設規模:新建污水壓力管管徑DN100~DN500,建設范圍為海河大道和翁金線沿線企業,涉及樁號里程長度約5千米,新建
污水提升泵站11座,同步建設其他配套設施,建設地點:海鹽經濟開發區。
2.2本次招標范圍:以工程總承包的方式建設海鹽縣城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工業污水廠至化工園區污水管廊項目,包括施工圖設計(含施工圖深化)、工程所有材料設備的采購和保管、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務及相關的協調工作等,詳見招標文件。本次招標概算控制價11085.3303萬元。
2.3計劃工期:510日歷天(含設計、施工等承包人工作范圍內的所有工期,其中施工圖設計工期為60日歷天內完成并提交整套施工圖)。
2.4其他:本項目為一個合同段,投標人資格采用資格后審。
2.5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 ?否
2.6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7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7.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7.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①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②施工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施工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1項目負責人由牽頭單位人員委派;
?3.2.2聯合體數量不超過3個(其中施工資質可以由兩家單位聯合,若施工資質是兩家聯合的,需分別擬派施工負責人);
3.2.3聯合體的各專業資質等級,根據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專業分工認定,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承擔相應專業工作的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不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所承擔的專業工作對應各自的專業資質認定;
?3.2.4其他:聯合體投標的需提交“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職責和權力。聯合體牽頭人為具有施工資質的投標人。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投標相關事宜。
?3.3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
?3.4自2019年12月1日以來投標人((聯合體牽頭人或聯合體成員)完成過單項建安工程費5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給排水工程的設計業績或施工業績或工程總承包(含EPC)業績;業績證明材料:①施工類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意見(書、表)、或竣工驗收備案表】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②設計類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③工程總承包類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意見(書、表)、或竣工驗收備案表】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如業績證明材料未能體現經濟與技術指標,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材料,否則業績不予認可。
?3.5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建造師):
3.7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 執業資格;?工程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可兼任施工負責人,□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聯合體成員擬派項目負責人的須提供);
3.8擬派設計負責人具有給排水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資格。聯合體投標的,設計負責人須由承擔設計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委派;
?3.9擬派施工負責人(建造師)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和機電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可以為兩人)資格,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聯合體投標的,施工負責人須由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委派,若施工單位是兩家聯合的,需分別擬派對應企業資質的施工負責人);
3.10如擬派項目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含工程總承包項目中擔任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3.11招標人認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如使用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須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文件的規定。
(三)其他:
?3.12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配備人數不少于3個。聯合體投標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由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委派;(若施工單位是兩家聯合的,需分別擬派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于3個)
3.13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場失信黑名單(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黑名單記錄、失信聯合懲戒記錄和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嚴重失信名單的信息為準);
3.14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無行賄犯罪記錄;
3.15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6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17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有效期內)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3.18省外企業應按規定辦理“省外建設工程企業進浙備案”手續;
?3.19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記錄和“信用中國(浙江)”網站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注:上述3.13-3.17,3.19條內容無需提供網頁截圖或證明,只需在“投標承諾書”中進行承諾即可。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招標文件及其相關附件和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發放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招標交易系統(海鹽);
4.2招標文件下載網址:潛在投標人登錄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招標交易系統(海鹽)自行下載招標文件;
4.3招標文件網上下載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2月13日09時00分,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浙里公共資源交易數字化招標交易系統(海鹽),其他:本項目采用線下投標,紙質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海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321號開標室(海鹽縣武原街道海政路333號),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招投標方式
6.1公開招標。
6.2?采用評定分離,□不采用評定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