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8部門近日聯合發布《加快推動廣西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7年)》,將以“風光統籌、灰氫過渡,打造氫能干線走廊,帶動全產業鏈發展”為原則,打造以上游新材料及電解槽—中游
燃料電池、氫內燃機及儲氫裝備—下游氫能整車為核心的氫能高端裝備制造集群。至2027年,推廣氫能汽車(包括氫燃料
電池汽車和氫內燃機汽車)2000輛以上,全區氫能產業鏈產值規模突破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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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動廣西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7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加快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有關要求,根據《廣西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3—2035年)》和自治區有關工作部署,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推動我區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計劃。實施期為2024—2027年。
一、發展目標
以“風光統籌、灰氫過渡,打造氫能干線走廊,帶動全產業鏈發展”為原則,打造以上游新材料及電解槽—中游燃料電池、氫內燃機及儲氫裝備—下游氫能整車為核心的氫能高端裝備制造集群。至2027年,推廣氫能汽車(包括氫燃料電池汽車和氫內燃機汽車)2000輛以上,全區氫能產業鏈產值規模突破200億元。
二、實施四大重點行動任務
(一)實施氫源多元供給行動
1.充分利用工業副產氫富余產能。依托我區丙烷脫氫、氯堿等石油化工項目開展工業副產氫規模化提純,就近保障當地用氫需求。支持氨分解制氫、甲醇制氫等分布式制氫。
2.積極培育可再生能源制綠氫產能。因地制宜開展一批電解水制氫項目。鼓勵發展“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鼓勵屬于我區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執行范圍的電力用戶,利用低谷時段電力開展電解水制氫項目。鼓勵海上風電制氫等綜合利用模式,優先支持深遠海海上風電項目離岸制氫。因地制宜開展生物質制氫。探索利用生物乙醇、生活垃圾、養殖廢棄物、農林廢棄物、甘蔗加工廢棄物、蘆竹等生物質資源制氫、制甲醇等。分區域構建前端收運體系,合理布局生物質原料標準化預處理項目,為綠氫、綠甲醇項目提供可持續供應的生物質原料。支持生物質資源富集地區建設可再生能源制綠氫示范項目。
(二)實施氫能應用示范場景行動
3.加快建設氫能交通立體走廊。開展氫能重卡示范場景。以中長距離的重載物流為發展重點,圍繞柳州、南寧、百色、欽州、梧州等5個灰氫生產地節點,打造氫能立體干線走廊,重點打造欽州—南寧—柳州—桂林“南北向”走廊,未來對接成渝地區打造西部陸海新通道“氫走廊”;打造百色/崇左—南寧—貴港/玉林—梧州“東西向”走廊,未來對接大灣區打造桂粵“氫走廊”。在物流聚集、礦產資源豐富地區開展氫能重卡物流運輸示范應用場景。開展氫能冷鏈車示范場景。引導南寧、玉林、防城港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廣西北部灣國際生鮮冷鏈園區、桂北冷鏈物流分揀中心、貴港智慧物流園、柳州鐵路港等推廣氫能冷鏈車輛。打造越南—崇左/百色—廣東國際生鮮冷鏈氫能干線。開展氫能公交應用示范場景。探索在旅游熱門地開展氫能旅游大巴示范場景。支持有條件的設區市率先開展氫能城際大巴車、氫能公交應用示范。開展城市環衛等非道路車輛氫動力替代示范場景。逐步提高貨運車輛綠色替代比例,鼓勵新增上牌的建筑廢棄物運輸車、混凝土攪拌車、環衛用車等使用氫能汽車。開展氫能兩輪車應用示范場景。支持有條件的設區市開展氫能兩輪車示范場景應用,推廣一批氫能兩輪車。開展氫能船舶應用示范場景。因地制宜在平陸運河和一些旅游地開展貨運、客運船舶和公務船舶試點,在北部灣區域開展港口間氫能穿梭巴士、班輪、港作船舶和公務船舶試點。
4.積極開展氫能綜合利用示范場景。支持開展氫能供給和消納一體化應用,推動生物質制綠色甲醇項目建設,打造綠氫耦合合成甲醇、合成氨等化工領域試點工程。鼓勵北部灣海上風電制取的氫氣就近化工園區內開展合成甲醇、合成氨等電制燃料試點。支持煤電耦合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等建設氫電融合清潔能源綜合供給站,結合實際需要提供氫、電、熱、冷等多品類能源服務,推動建立市場化運行的成本分攤機制。
5.積極開展發電領域低碳化改造試點。實施燃煤機組摻燒綠氨發電,替代部分燃煤,改造建設后煤電機組應具備摻燒10%以上綠氨能力。到2027年,承擔煤電工業熱電解耦及靈活協同發電、煤電安全高效深度調峰等技術攻關任務的機組率先實施綠氨摻燒試點。
6.持續拓展氫能多元示范應用場景。推進清潔低碳氫能規模化制備可持續燃料等新型燃料,以及在合成氨、合成甲醇、煉化、冶金等領域替代應用。引導區內鋼鐵企業探索利用氫氣替代焦炭、一氧化碳等還原劑。支持在有條件的化工園區開展一批氫能熱電聯供示范項目。鼓勵在分布式能源、應急電源、5G基站、超級充電站等領域探索氫燃料電池、氫內燃機等技術應用試點。探索利用制氫供氫母站為微電子、醫療和科研等領域高純氫應用場景供氫。
(三)實施氫能配套設施保障行動
7.持續提高氫氣運輸能力。鼓勵加氫站運營企業和氫能車輛運營企業合作組建運氫車隊。支持30兆帕及以上壓縮氫氣儲運試點,設計優化氫氣儲運路徑。積極開展液氫、氨醇、有機液體儲氫、固態儲氫等研發探索。支持加強氫能產業相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能力建設。
8.加快完善加氫站布局。加強氫能交通立體走廊示范場景線路等沿線和港口、碼頭、物流園區、冷鏈園區等重點場景的氫能基礎設施配套支撐能力建設。支持優先利用現有加油(氣)站改(擴)建加氫站(含撬裝式加氫站、制氫加氫一體站)。根據平陸運河等氫能船舶用氫需要,適時建設船用加氫站。在無經濟氫源的地區,支持建設制氫加氫一體站等綜合能源補給站。
(四)推動氫能高端裝備產業鏈構建行動
9.加快培育氫動力裝置和新材料產業。培育一批氫燃料電池及新材料企業,做大做強廣西氫燃料電池產業,積極引進關鍵裝備生產企業,推動燃料電池電堆及系統、正負極材料,以及膜電極、雙極板、電堆、碳紙等關鍵部件生產項目落地。支持燃料電池設備及電堆、膜電極等關鍵材料研究,不斷提高燃料電池效率、使用壽命和穩定性。支持開展液氫、氨、甲醇內燃機用中高壓噴射系統的關鍵技術開發,持續提升氫內燃機熱效率,加快氫內燃機研發及擴大氫內燃機全產業鏈商業化應用場景范圍。
10.持續壯大氫能交通領域裝備制造產業。推動一批汽車生產企業加大氫能車輛研發及市場投放,擴大氫能車輛產能。利用本地工程車輛、兩輪車產業優勢,積極引進氫能叉車、攪拌車、兩輪車等頭部企業。鼓勵區內有條件的造船企業探索建造氫能船舶、甲醇/氨混合動力船舶。支持無人機、飛艇等企業開展氫能源動力可行性驗證。
11.積極引進制氫裝備制造產業。積極引進大功率堿性水電解槽、質子交換膜電解槽、固體氧化物電解槽等關鍵技術裝備制造,以及相關原材料生產和成套工藝的頭部企業。鼓勵開展陰離子交換膜制氫、低熱值含碳原料制氫等新型制氫技術裝備研發。鼓勵本地企業開發或引進生物乙醇重整制氫、加氫裝備研發。
12.加快布局儲氫運氫裝備制造產業。依托我區鋁和鋼鐵等上游原材料優勢,積極引進高壓儲氫瓶、固態儲氫設備制造頭部企業,建設車載和船用儲氫瓶、站內儲氫罐、固態儲氫裝置等一批氫能供應鏈產業化項目。鼓勵開展高壓氫氣存儲材料、固態儲氫新材料、氫氣
壓縮機、低溫液態氫儲運裝備、加注成套設備、安全儲氫裝置(設備)等關鍵技術研究,引進或培育氫氣運輸車輛企業,因地制宜發展配套產業。
13.加快建設技術創新平臺和示范園區。建設自治區級氫能科技創新平臺,支持產業鏈各環節企業和高校院所組建廣西氫能聯合會,開展關鍵技術研究,結合廣西各場景推廣示范使用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支持高校設立氫能產業相關學科,建設氫能產教融合基地。支持中國—馬來西亞欽州產業園區、中電百色能源電子產業園、柳州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等打造氫能應用示范區,率先形成氫能產業集群。
三、加大要素支持力度
(一)加大氫儲能和新能源政策支持
加大氫儲能支持力度。支持新能源采取制氫、氫儲能形式落實市場化并網條件。探索擴大氫儲能配置認定范圍,以基本保障項目合理收益為前提,支持相關涉氫項目按一定方式認定為市場化新能源項目已落實的配儲容量(具體認定標準由自治區能源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訂),加快培育氫能應用示范場景。
支持“新能源+氫能”協同發展。鼓勵已獲建設指標新能源項目通過制氫提高資源利用率,因地制宜探索新能源離網制氫,穩步提高區內綠氫供應。對在我區自發文之日起新增或新建開工的可再生能源制綠氫、氫能應用示范場景等氫能相關項目,根據項目落實情況和規模,在新能源建設方面給予相關企業政策傾斜和支持(具體政策由自治區能源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二)加大資金支持
加大車輛運營支持。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探索對氫能車輛用氫加氫進行補貼,降低氫能車輛燃料成本。
加大設備更新支持。利用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渠道對符合條件的煤電摻氨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予以重點支持。研究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為氫能車,營運船舶動力系統更新改造為氫動力系統,按設備更新相關政策補貼標準進行補貼。
加大技術創新和技改資金支持。統籌用好各類財政資金,支持氫能科技創新和應用。鼓勵符合條件的氫能裝備制造項目申請新型工業化領域資金、科技領域資金等。
(三)加大創新管理支持
制氫加氫一體站不再限制于化工園區。對于符合自治區氫能產業發展規劃布局、具有顯著帶動力和試點效應的氫能重點項目,積極協調其用地需求。落實國家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制氫支持性電價政策,研究制定電力市場規則。引導電網企業對符合條件的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余電上網電量予以優先上網。構建廣西氫能汽車監管平臺,推進氫能源車輛售后服務保障體系建設。
(四)加大氫能車輛推廣支持
爭取氫能車輛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執行國家及廣西關于免限行、發放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等相關支持措施。鼓勵各級政府及國有企業投資的重大工程項目或物流項目將氫能運輸車輛參與運輸作業比例納入采購要求予以支持,鼓勵通過融資租賃、汽車租賃等形式提升氫能汽車使用比例。
(五)加大金融支持
發揮各級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鼓勵合格投資者按市場化方式發起設立各類氫能產業鏈科創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鼓勵企業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充分利用“碳減排貸款”“綠色信貸”“桂惠貸”等金融工具和財政金融政策,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與氫能企業生產經營周期相匹配的中長期信貸產品,在利率定價方面給予優惠支持。鼓勵企業探索氫能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等市場化融資路徑。
四、加強組織領導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協調,自治區能源局作為我區氫能產業主管部門,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審批、建設、管理等工作。自治區黨委金融辦負責組織金融機構和金融工具支持氫能產業發展,自治區科技廳牽頭支持氫能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與新產品研發,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推動工業副產氫、工業用氫發展及裝備制造產業鏈構建等工作,自治區財政廳牽頭負責大規模設備更新、氫能汽車推廣應用相關資金支持,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牽頭推動氫能車船等交通運輸領域推廣應用和支持政策,自治區應急管理廳負責涉及氫能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自治區國資委負責推動國有企業開展氫能應用場景建設和全產業鏈發展,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牽頭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自治區園區辦負責產業鏈招商和策劃園區應用場景。各級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因地制宜發展氫能產業。
原標題: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8部門關于印發《加快推動廣西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4—2027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