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作為首批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立足城市資源稟賦和基礎條件,積極推進能源、城建、交通等領域重點任務和重大工程,碳預算、碳足跡、綠電綠證等政策創新取得積極成效,各項試點行動有序推進。
一、積極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一)強化清潔能源保障能力。建設光明燃機電廠一期、東部電廠二期等清潔電源項目。持續擴大天然氣貿易規模,實現80家天然氣貿易企業在前海集聚發展。
(二)大力發展
新能源。全市分布式光伏并網容量累計約83.7萬千瓦。與汕尾合作建設紅海灣20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方案研究規劃工作穩步推進。
(三)建設數字能源先鋒城市。制定《深圳數字能源先鋒城市建設規劃(2024—2030年)》,建成深圳電力充儲放一張網2.0,共聚合31萬個充電設施、5100個5G儲能基站、6000個電動自行車充換電柜、487個超充站等各類分布式能源。出臺專項政策支持虛擬電廠加快發展,虛擬電廠平臺可調能力超70萬千瓦。
二、著力培育綠色經濟
(一)積極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印發實施促進安全節能環保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扶持計劃等政策。2024年上半年全市綠色低碳產業增加值1114億元,同比增長13.2%,其中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增速27.7%,處于全球第一梯隊。
(二)持續打造綠色制造體系。堅持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和綠色化發展,累計創建國家級綠色工廠108家,綠色供應鏈17家,綠色園區2個,綠色設計產品92種,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16家。
三、推進城市建設領域綠色發展
(一)完善綠色建筑領域標準體系。發布實施30余項綠色
建筑節能標準,全面修訂深圳市地方標準《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二)促進綠色低碳建筑標桿示范。2024年前三季度,新增綠色建筑1600萬平方米,綠色建筑總面積已超過2億平方米。全市累計375個項目獲得國際綠色低碳建筑認證,累計完成公共建筑改造面積超過2100萬平方米。
(三)實施建筑能耗碳排放在線監測。建成全國首個城市級線上建筑能耗與碳排放監測管理平臺,已實現對超過3.6萬棟重點建筑碳排放信息的實時監測、采集、分析。
四、提升交通運輸綠色低碳水平
(一)持續打造綠色出行體系。全市已開通城市軌道交通總線網595.1公里,線網密度0.3公里/平方千米,位列國內第一,綠色出行分擔率超78%。
(二)推進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持續推動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2024年1—10月新能源汽車滲透率達75.9%,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過119萬臺,存量占比達27.4%。充電基礎設施超40萬個,密度全國領先。
五、構建碳足跡標識認證體系
2022年10月,在全國率先制定印發《創建粵港澳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 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年)》。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碳足跡標識獨立標識,構建產品碳足跡評價規則標準體系,發布2項
通用技術規范及80個產品的碳足跡評價技術要求。建成全國首個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公共服務平臺,實現線上核算和線下認證全流程一體化。2024年前三季度,共有95家企業獲得231張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證書。
六、強化引導發揮綠色金融支撐作用
編制印發《深圳市綠色融資主體庫管理辦法》,在構建企業庫和項目庫的基礎上,為鼓勵銀行提供抵押融資服務,支持碳債券、碳基金、綠色保險等碳金融產品提供政策保障。上線深圳企業碳賬戶,圍繞碳賬戶發布與企業碳排放精準掛鉤的新型信貸服務模式“降碳貸”,將碳減排激勵轉化為實際降低融資成本。印發《深圳市綠色低碳產業指導目錄》《深圳市綠色低碳產業認定管理辦法》《綠色低碳產業認定評價導則》,全面構建起深圳綠色低碳產業認定規則體系,組織開展認定工作,搭建深圳綠色低碳產業企業庫、項目庫,推動精準對接綠色金融等資源要素。
七、創新服務鼓勵綠電綠證交易
設立深圳市綠電綠證服務中心,上線“綠電易”平臺,為企業提供綠電綠證政策查詢、綠電需求意向登記、交易意向撮合、消費認證服務。聯合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在全國首次推出“基于電費結算的綠證交易模式”,編寫《綠色電力消費全量計算與核定規則》地方標準。2024年1—9月,綠電交易量較去年同期增長178.2%,促成1400萬張綠證交易。
下一步,深圳市將發揮碳達峰試點先行示范作用,率先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加快構建清潔低碳的現代能源供應體系,做好工業、建筑、交通等重點領域節能,深入推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營造低碳社會風尚,持續推進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原標題:2024年國家碳達峰試點(深圳)建設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