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荊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荊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下稱《方案》),要求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抓手,大力推動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協同減排,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遠近結合研究謀劃大氣污染防治路徑,全面改善荊州市環境空氣質量,推進美麗荊州建設。到2025年,荊州市PM2.5濃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內,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不超過2天,氮氧化物重點工程累計減排總量達到3300噸,VOCs重點工程累計減排總量達到2650噸。
《方案》提到,將開展工業爐窯及涉VOCs排放重點行業低效失效設施排查,并積極推進脫硫、脫硝、除塵、VOCs治理等低效失效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推進長利玻璃(洪湖)、湖北億鈞耀能和湖北瀚煜建材3家平板玻璃企業深度治理,并穩定達到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同時,加快推進10蒸噸/小時及以上
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2蒸噸/小時以上
生物質鍋爐采用專用鍋爐,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重點涉氣企業逐步取消煙氣和含VOCs廢氣旁路,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
監控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
《方案》還強調,下一步將充分利用大氣污染防治技術幫扶,開展100家重點行業企業現場指導幫扶,以葛洲壩松滋水泥、玖龍紙業、中化農業生態、宇興環保等為重點,積極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升A晉B”,到2025年底前,全市創建不少于30家B級及以上或績效引領性企業。加強對C、D級企業幫扶指導,全面提升重點行業企業整體治理水平。
強化VOCs、惡臭異味治理方面,《方案》一是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對現有使用企業制定實施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計劃;二是鼓勵儲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閥、緊急泄壓閥,定期開展密封性檢測,涉VOCs設備與管線組件密封點數大于2000個的企業按照要求自行開展年度有機物泄露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三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惡臭異味擾民信訪問題加強排查整治,聚焦荊州高新技術開發區等重點園區、集群、企業,開展深度污染減排,明確整改路線并按時序推進。
《方案》自2024年11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原標題: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荊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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