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生態環境部召開10月例行新聞發布會。
??央視網記者:感謝發言人,央視網記者提問。自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以來,各地加強了危險廢物監管,加大了對非法轉移傾倒的打擊力度,同時也進行了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請問我國目前危險廢物管理和處置狀況如何?未來將如何進一步規范管理?謝謝。
郭伊均:謝謝您的提問。
2021年《方案》印發實施以來,我們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推動改革任務落實落地并取得了明顯成效,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持續提升,非法轉移傾倒案件高發態勢得到了有效遏制。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進一步健全環境監管體制機制。持續完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制度體系,制訂完善危險廢物名錄等規章和焚燒、填埋等技術標準規范,危險廢物“四梁八柱”性質的環境監管制度體系基本形成。推進危險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全國目前有70余萬家企業納入了信息系統管理,較2018年啟動系統使用時增加了近15倍;全面運行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2023年全國電子聯單近700萬份。深化制度改革創新,持續推進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對危險廢物產生量很小的企業,將其產生的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至收集單位進行管理。全國現在累計已經有1000多家收集試點單位,服務了近30萬家小微企業,有效破解了收集難題。
二、不斷強化環境風險的防控。連續15年推進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統籌開展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專項整治,平均每年排查整治環境風險隱患問題約10萬個,環境管理規范化水平大幅提升。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自2020年起連續組織開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國生態環境部門共查處涉及危險廢物行政處罰案件超過了1.7萬件,移送公安機關涉嫌犯罪案件4215件,危險廢物非法傾倒案件高發態勢得到了很好的遏制。
三、著力補齊利用處置能力的短板。截至2023年底,全國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達到了每年約2.1億噸,較2020年提升了50%,2023年全國危險廢物產生量約1.2億噸,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與產廢量總體匹配。醫療廢物處置能力達到了286萬噸/年,較疫情前提升了近80%,醫療廢物實現了100%的安全處置。同時,我們國家還印發了《危險廢物重大工程建設總體實施方案(2023-2025年)》,積極組織實施“1+6+20”重大工程,所謂的“1”就是建設1個國家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技術中心,所謂的“6”就是建設6個區域技術中心,所謂的“20”就是建設20個區域性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目前,普通的危險廢物處置能力是足夠的,但是對一些特殊類別的危險廢物,比如飛灰,現在的處置能力還是不夠的。所以通過“1+6+20”重大工程的建設,著力補齊處置技術和特殊危險廢物處理能力短板。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以嚴控環境風險為目標,深入推進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一是加快建成覆蓋全國的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統一信息系統,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實時監管、轉移軌跡隨時可追溯,實現“一套數、一張網、一套圖”的全覆蓋監管。二是深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著力推進“五即”規范化建設,“五即”規范化指,即產生、即包裝、即稱重、即打碼、即入庫,像孩子出生一樣,只要任何一家企業產生了危險廢物,就發放一個“身份證”,無論是在庫存環節,還是在轉移環節,或者轉出后處置,全部都要通過信息監管。強化危險廢物從產生到處置的全過程二維碼信息化監管,嚴控危險廢物失控失管的情況發生,提升環境監管的數智化水平。三是加快推動危險廢物“1+6+20”重大工程建設,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結構進一步優化,健全完善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技術支撐體系。
謝謝大家。????
原標題: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持續提升(答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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