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法院、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發了《2024年黑龍江省深入開展第三方
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依托方案嚴肅查處有關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環境違法行為。為進一步擴大震懾效應,保障大氣環境質量穩中向好、持續改善,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現公布哈爾濱市、大慶市、佳木斯市、綏化市、黑河市生態環境局辦理的一批惡意破壞機動車車載診斷系統、出具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等環境違法案件典型案例,并對辦案單位提出表揚。
典型案例一:哈爾濱市查辦那某杰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案
基本情況
2024年6月,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接到有關某重型柴油機動車存在車輛
溫度傳感器被墊高問題線索,通過核查發現該車輛登記地在哈爾濱,車輛所有人在西安,案件違法行為涉及省外多地,案情較為復雜。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立即聯合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赴陜西省西安市開展異地取證,對該車輛所有人那某杰進行調查。
經調查,涉事車輛所有人那某杰2023年7月份在內蒙古自治區用螺母將車載排放系統溫度
傳感器墊高3-4厘米,使溫度傳感探頭遠離SCR治理煙氣溫控測試位置,導致測試溫度信號值降低。該破壞溫度測試診斷位置的行為會減少機動車煙氣治理尿素噴射量,直接導致SCR處理氮氧化物效率降低,尾氣排放濃度升高,進而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控制系統的溫度測試單元正常運行,經組織專家綜合判定,該行為屬于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環境違法行為。
查處情況
上述環境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的有關規定,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三款,責令機動車所有人那某杰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依據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車輛所有人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案件啟示
哈爾濱市生態環境局在接到本案案件線索后,第一時間成立聯合工作組,邀請專家提供技術保障支持,并聯系吉林省長春市生態環境局協助調查。此案件的成功查辦,得益于生態環境部門與公安等多部門的密切協作和高效配合。這種跨部門協作機制的建設和完善,為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提供了有力保障,也為異地聯合辦案以及開展移動源污染治理和監督檢查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和做法。
典型案例二:大慶市查辦某機動車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案
基本情況
大慶市生態環境局接到有關部門發送的關于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涉嫌違法線索顯示:“2023年8月22日和8月31日檢測的兩輛車,在檢測過程中排放目視可見的黑色煙霧,同時無法觀察到檢測人員操作過程,但該檢測站出具了檢測結果為合格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大慶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就此問題對該機動車檢測公司進行現場核查,通過查看視頻監控錄像并調閱這兩輛車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顯示兩輛車外觀檢驗“車輛是否存在明顯燒機油或者嚴重冒黑煙現象”為“否”,排氣污染物測試中“煙度”和“氮氧化物”檢測結果明顯偏低,檢測結果均為“合格”,存在出具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的環境違法行為。
查處情況
上述環境違法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有關規定,大慶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依據行政處罰裁量有關規定,處罰款人民幣129000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40元。
案件啟示
本案是一起上級交辦的涉及機動車檢驗機構違反機動車排放檢驗管理規定的行政處罰案。執法人員圍繞檢測報告中的檢測時間和項目,仔細調閱視頻監控,經過多角度視頻回放,最終鎖定檢測報告造假違法事實。針對此類違法行為,執法部門既要應用非現場技術手段,進一步確認違法事實,也要采取預防、教育、監督、警示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督促企業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履行好企業的社會責任,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典型案例三:佳木斯市查辦某機動車檢測公司出具虛假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案
基本情況
2023年10月25日,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黑龍江省建三江農墾某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現場檢查。在翻看監控記錄時發現,2023年9月17日和19日的柴油車檢車過程中,車輛尾氣冒黑煙,數據檢測結果為合格。經現場調查詢問,該單位負責人承認存在出具虛假機動車檢驗報告的違法行為。
查處情況
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佳木斯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依據行政處罰裁量有關規定,處罰款人民幣123000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40元。
案件啟示
機動車排放檢測機構作為檢驗機動車尾氣是否達標的重要機構,是把關道路移動源的關鍵關卡,然而少數機動車檢測機構對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數據檢測弄虛作假,使不合格車輛通過尾氣排放檢驗,放任“帶病車”上路行駛,必將影響轄區乃至城市的生態環境質量。針對此類案件,執法部門應依法嚴厲打擊,形成有效震懾,倒逼企業規范檢測、守法自律,實現行業良性發展,保證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真實、有效,助力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增強群眾生態環境幸福感、獲得感。
典型案例四:綏化市查辦某運輸公司車主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案
基本情況
2024年6月12日,綏化市生態環境局接到有關部門發送的涉移動源問題線索顯示:“在河南省安陽市龍安區341國道發現,兩輛登記地為黑龍江省綏化市的重型柴油貨車的溫度傳感器被墊高。”6月19日,由綏化市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與市交通運輸局組成案件調查工作組,在鎖定涉案車輛停放地后,第一時間趕赴河南省安陽市異地取證。現場調查發現,車牌號為黑MM2**7和黑MN4**7的兩輛重型柴油貨車分屬海倫市某達運輸有限公司和綏化市某超運輸服務有限公司,兩輛涉事車輛駕駛員(兼車主)擅自用螺母將車載排放系統溫度傳感器墊高2-3厘米,導致溫度傳感探頭遠離SCR治理煙氣溫控測試位置,使溫度傳感器無法發揮作用,尿素液無法正常噴射,經組織專家綜合判定,該行為屬于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的環境違法行為。
查處情況
上述環境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的有關規定。綏化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三款,責令機動車所有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依據行政處罰裁量有關規定,分別對車輛所有人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啟示意義
移動源污染早已成為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控制重型車污染物排放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一環。針對破壞機動車車載排放診斷系統環境違法行為,執法部門應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在此警示各運輸公司及駕駛員切勿觸碰法律紅線,應以案為鑒、以案促改,落實好環境主體責任,增強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守法自律,達標排放機動車尾氣。
典型案例五:黑河市查辦某汽車檢測公司出具虛假機動車檢驗報告案
基本情況
2023年11月20日,黑河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通過黑河市機動車排污監控平臺視頻分析發現,北安市某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有限公司在當月有2臺機動車未按規范進行尾氣排放檢驗,卻出具了檢驗結論為“合格”的《在用車檢驗(測)報告》。11月22日,黑河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提取2臺車的檢測報告,比對發現,其在車輛檢測過程數據中轉速數值一直處于怠速狀態,數值為(650±20r/min),檢測過程轉速數值未變動,而依據《汽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雙怠速法及簡易工況法)》,輕型汽車的高怠速轉速規定為2 500±200 r/min,這2臺車的檢測過程數據均達不到標準要求。
查處情況
上述環境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黑河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依據行政處罰裁量有關規定,處罰款人民幣103400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00元。
啟示意義
個別機動車檢驗機構在多年經營之后自認為積累了很多“經驗”,違法手段隱蔽,該案件偵破有賴于非現場執法手段,利用視頻監控平臺,開展前期摸排,鎖定目標一擊而中,辦成鐵案。黑河市生態環境局不斷加強數字化手段應用,采取“線上+線下”“監管+執法”相結合模式優化執法方式,實現對違法行為的精準打擊,突出“打擊一個、震懾一片”的效果,對規范黑河市轄區內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來源|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局
監制|姜迪
責編|付文宇 多琳娜
原標題:黑龍江省發布2024年第六批環境違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環境違法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