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水務實施方案》(下稱《方案》)經2024年7月30日上海市水務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于8月13日正式印發。
《方案》要求以緩解城市內澇為重點,兼顧削減雨水徑流污染,提高雨水資源化利用水平,實現水安全韌性增強、水環境質量提升、水生態系統健康、水資源利用高效的目標。到2025年底,完成水務“十四五”各項任務,助推本市建成區4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目標。到2030年底,完成水務“十五五”各項任務,助推本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目標。
《方案》提到要結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工程,對低標準雨水管渠進行改造。推進大名等城鎮雨水排水系統建設,增強城市排水韌性。通過泵站、管道、綠色調蓄、移動泵車及應急調蓄等各類提標項目,全市城鎮25%面積達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開展易澇積水點消除專項行動。細化應急處置程序,進一步完善城市防汛四級預警體系、四級響應機制。嚴格落實排水防澇設施日常巡查制度,加大排水
管道檢測與修復力度,建立督辦、考核和通報工作機制,加強技術指導與監管考核。
同時,持續開展排水管道周期性檢測及維修改造工作,實現分流制強排地區雨水主管滿管率低于50%。推進雨水連管和雨水口更新改造,提高截污和雨水收集能力。挖潛現狀泵站效能,開展泵站更新維護工作。持續開展雨污混接整治。
下面是原文↓
上海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水務實施方案
為提升城市安全韌性,根據《本市關于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市委市政府關于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工作要求,以增大調蓄空間、提高蓄滯能力為目標,藍綠灰管多措并舉,落實水務各項工作,加強水務設施建設以及水務設施、海綿設施融合,助力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
在海綿城市建設中,推進水務設施與海綿設施融合,統籌城市水資源利用和防災減災,統籌城市防洪和內澇治理,以緩解城市內澇為重點,兼顧削減雨水徑流污染,提高雨水資源化利用水平,實現水安全韌性增強、水環境質量提升、水生態系統健康、水資源利用高效的目標。
到2025年底,完成水務“十四五”各項任務,助推本市建成區4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目標。到2030年底,完成水務“十五五”各項任務,助推本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的目標。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海綿城市規劃技術體系
1.強化規劃管控
(1)結合編制各層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布局雨水調蓄空間,在詳細規劃中明確各類地塊雨水調蓄能力。(責任單位:規劃處、水務規劃院、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2)編制水務行業專項規劃時,銜接落實各級海綿城市規劃和片區海綿城市系統方案的相關核心指標和要求。(責任單位:規劃處、水務規劃院、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2.完善技術體系
(1)參與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標準、標準圖集、竣工驗收標準等的修訂工作。結合已發布施行的《雨水調蓄設施技術標準》,強化源頭減排設施建設,落實雨水調蓄能力建設要求、實施路徑和考核機制等,并將相關指標有機地融入海綿城市建設指標體系。(責任單位:科信處、規劃處、水務規劃院)
(2)完善城市排水防澇系統模型,編制并發布上海市長歷時降雨雨型、城市積水內澇風險地圖。(責任單位:科信處、防御處、水務規劃院、排水事務中心、水文總站、防御技術中心)
(二)加強區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
3.建設超大城市森林體系
在環城森林生態公園帶、城區森林群落、新城綠環和防護林建設中,通過優化河湖、林地豎向設計,推進林水復合建設,拓展雨水滯蓄行泄空間,提升雨水凈化能力。(責任單位:水利處、水利事務中心、相關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4.修復河湖海岸濕地空間
在河道藍線內,結合河道整治等水利專項工作,加強林水復合,提升洪澇滯蓄和河水凈化能力。(責任單位:水利處、水利事務中心、相關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5.建立完善城鄉公園體系
結合上海公園城市建設,按照“功能復合、集約節約”的原則,推進“公園調蓄池”建設。按照建設標準,提升城鎮公園的雨水調蓄能力,滿足公園自身防汛提標需求,因地制宜提升周邊地區防汛安全。推廣和平公園等平急兩用調蓄設施建設理念,提升城市韌性。(責任單位:規劃處、防御處、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6.打造藍綠融合生態廊道
在推進濱水沿路生態廊道建設工作中,因地制宜拓展雨水滯蓄空間;在高速公路、主干道路等兩側生態林帶,加強林水復合,提升道路地表徑流、洪澇等滯蓄行泄和凈化能力。(責任單位:水利處、水利事務中心、相關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三)構建韌性安全城市河湖系統
7.提升流域洪潮防御能力
加快吳淞江工程(上海段)等流域骨干水利工程建設,完成新川沙河泵閘樞紐工程和蘇州河西閘工程。實施黃浦江干支流堤防加高加固工程。深化黃浦江河口建閘前期研究,持續提升黃浦江抗風險能力。推進主海塘達標建設,提升海塘防御風暴潮能力。(責任單位:計財處、建管處、運管處、堤防建設運行中心、水利事務中心、相關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城投集團)
8.提升河湖水系除澇能力
系統推進河網和泵閘建設,實施骨干河湖綜合整治工程,提高河道行泄洪澇水能力;推進水利片外圍水(泵)閘建設;達標改造低洼圩區,提高低洼圩區抵御洪澇災害能力。完善圩區、水利片和相鄰水利片之間的聯排聯調及互濟體系,建立健全城區河網、排水管網與周邊江河湖海等“聯排聯調”運行管理模式。(責任單位:水利處、建管處、防御處、河長處、水利事務中心、堤防建設運行中心、相關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9.推進河湖水系生態治理
以街鎮為單元,重點推進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集中連片開展河道水系生態保護與治理,提升城市水體生態岸線覆蓋率。結合新城綠環、全域土地整治等河湖治理項目,增加調蓄空間。加強海綿城市建設與水土保持工作深度融合。(責任單位:水利處、水利事務中心、相關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四)完善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
10.推進城鎮雨水排水系統建設
結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等工程,對低標準雨水管渠進行改造。推進大名等城鎮雨水排水系統建設,增強城市排水韌性。通過泵站、管道、綠色調蓄、移動泵車及應急調蓄等各類提標項目,全市城鎮25%面積達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開展易澇積水點消除專項行動。細化應急處置程序,進一步完善城市防汛四級預警體系、四級響應機制。嚴格落實排水防澇設施日常巡查制度,加大排水管道檢測與修復力度,建立督辦、考核和通報工作機制,加強技術指導與監管考核。(責任單位:防御處、建管處、排水事務中心、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城投集團)
11.推進初期雨水調蓄設施建設
推進初期雨水調蓄池和泵站截流設施建設,建成天山等污水處理廠初雨調蓄工程,推進后續提標工程。建設龍華排水調蓄工程和一批水環境敏感排水泵站初雨調蓄池。(責任單位:河長處、建管處、排水事務中心、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城投集團)
12.推進排水設施提質增效
持續開展排水管道周期性檢測及維修改造工作,實現分流制強排地區雨水主管滿管率低于50%。推進雨水連管和雨水口更新改造,提高截污和雨水收集能力。挖潛現狀泵站效能,開展泵站更新維護工作。持續開展雨污混接整治。完善排水設施監測網絡,加強排水設施運維監管,逐步提高“廠站網河”一體化運行調度能力,更好發揮存量設施效能。(責任單位:排水事務中心、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城投集團)
13.推進資源化利用
完善城市綠色雨水生態基礎設施功能,推廣小型雨水收集、貯存、處理和利用系統,提高雨水資源化利用水平。(責任單位:水資源處、供水事務中心、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五)全域推進海綿城市項目建設
14.推進海綿型地塊建設
在住宅小區、商業、文化、體育、教育科研、廣場、工業等新改擴建項目中,提出復合雨水調蓄設施功能的要求。強排區域的新建、改建地塊開發項目應按照《雨水調蓄設施技術標準》同步配建雨水調蓄設施。在城市更新行動、老舊小區改造、城中村改造、雨污混接改造和雨污分流等工作中,要求設置雨水調蓄設施,統籌解決積水內澇,源頭提高地塊內部雨水排水標準,實現人居環境提升。(責任單位:規劃處、河長處、防御處、排水事務中心)
15.推進海綿型市政設施建設
(1)新建水廠、污水處理廠、供排水泵站等水務基礎設施時,應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既有水務基礎設施應結合設施大中修等,推進海綿化改造。(責任單位:計財處、建管處、防御處、排水事務中心、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城投集團)
(2)在新建道路、軌道交通等市政基礎設施時,結合海綿城市建設,提出雨水徑流控制要求。既有市政基礎設施改造時,配合海綿化改造的推進,因地制宜提出多功能調蓄設施建設要求,減少市政排水系統壓力以及初期雨水污染。(責任單位:規劃處、防御處、河長處、排水事務中心、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16.加強重點區域海綿城市建設
在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臨港新片區、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五個新城、黃浦江和蘇州河兩岸地區、南大地區、吳淞創新城、北外灘地區、桃浦智創城等重點區域,推進落實藍綠融合、林水復合,拓展雨水滯蓄空間,加強河湖生態修復,開展雨水資源化利用,形成可持續的城市水循環系統。(責任單位:水利處、水資源處、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六)提升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能力
17.加強項目立項管控
建設項目在立項、可行性研究或核準、備案、初步設計等階段征詢水務意見時,明確雨水調蓄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責任單位:規劃處、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18.加強規劃條件管控
在地塊土地出讓前的意見征詢環節,將海綿城市、綠色調蓄設施建設內容和相關指標納入土地出讓合同。城市更新類項目征詢水務意見時,明確綠色調蓄設施建設要求。(責任單位:規劃處、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19.加強設計質量管控
在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審查環節,提出將海綿城市建設內容納入審查范圍,并明確水務行業海綿城市建設審查要點和審查管理細則。(責任單位:規劃處)
20.加強項目施工管理
按要求出臺水務行業海綿城市建設竣工驗收操作細則,在水務工程施工監管和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嚴格按圖施工,落實場地豎向設計等要求,提高地塊排水標準,控制水土流失。(責任單位:水務安質監站、建管處、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21.加強項目運營維護
海綿城市設施運維主體為水務部門的,應配備專業隊伍做好日常維護,并定期對設施進行監測評估。(責任單位:各區水務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22.提升數字化管理水平
加強與水務相關信息系統聯動,實現海綿城市建設項目信息報送、進度跟蹤、運營成效評價的全流程數字化管控信息共享,支持海綿城市信息平臺建設。(責任單位:科信處、排水事務中心、防御技術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部門根據本方案的職責分工,推進落實海綿城市建設各項工作。加強部門協同,在地塊開發、公園綠地、道路等工程建設中,多部門協同推進地塊調蓄能力提升。(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部門)
(二)加強計劃管控
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推進力度,納入重點工作考核,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確保建設任務全面完成。(責任單位:各相關責任部門)
(三)加強資金保障
會同市財政局、各區政府,落實各類水務設施建設資金投入保障機制,確保各項水務工程持續推進。(責任單位:計財處)
原標題:上海市水務局關于印發《上海市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水務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