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企業在杭州市環保第三方服務機構專項執法行動中涉嫌在生態環境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或未按相關技術規范要求提供生態環境服務被生態環境部門立案調查。
一
杭州某檢測中心有限公司位于拱墅區康橋街道,在開展機動車檢測過程中,車輛排放明顯可見煙度仍出具合格檢測報告、擅自變更檢測方法,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杭州市生態環境局立案調查。
二
杭州某檢測有限公司位于臨平區東湖街道,該公司未記錄樣品使用、廢氣(煙塵)污染物測定運算記錄中無采樣日期和分析日期,重量法分析原始記錄中未記錄室溫和濕度,涉嫌違反《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被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臨平分局立案調查。
三
杭州臨安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位于臨安區錦北街道,在開展機動車檢測過程中,車輛排放明顯可見煙度仍出具合格檢測報告、對檢測不合格車輛變更檢測方法后出具合格檢測報告,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臨安分局立案調查。
四
浙江某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位于濱江區浦沿街道,在對杭州某電泳廠采樣檢測過程中未按照檢測技術規范要求對無組織非甲烷總烴開展小時值采樣,且未如實記錄原始數據和時間,涉嫌違反《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被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蕭山分局立案調查。
五
浙江某檢測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富陽區富春街道,在對杭州某有限公司排放口進行現場采樣時,未按技術規范要求的檢測時長和頻次操作,導致兩個排放口采樣時間重合,并出具不實報告,涉嫌違反《浙江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被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富陽分局立案調查。
六
建德市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位于建德市航頭鎮,在開展機動車檢測過程中,車輛排放明顯可見煙度仍出具合格檢測報告,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建德分局立案調查。
七
杭州某汽車檢測有限公司位于余杭區良渚街道,在開展機動車檢測過程中,車輛排放明顯可見煙度仍出具合格檢測報告,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杭州市生態環境局余杭分局立案調查。
八
杭州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位于上城區筧橋街道,在開展機動車檢測過程中,車輛排放明顯可見煙度仍出具合格檢測報告,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杭州市生態環境局上城分局立案調查。
九
杭州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位于濱江區長河街道,在開展機動車檢測過程中,車輛排放明顯可見煙度仍出具合格檢測報告,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濱江分局立案調查。
十
杭州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位于西湖區轉塘街道,在開展機動車檢測過程中,車輛排放明顯可見煙度仍出具合格檢測報告、變更檢測方法、高怠狀態下未保持30秒采樣,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被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西湖分局立案調查。
資料/杭州市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隊
原標題:環保第三方服務機構弄虛作假案例通報(三)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