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日前舉行新聞發布會,就《湖北省水、大氣環境質量月度亮牌管理辦法(試行)》進行解讀。亮牌管理是指根據各地水、大氣質量月度變化,對照目標完成情況及排名,依次亮黃牌、紅牌,并按月通報。此次發布會上首次通報了亮牌名單,7月,在大氣環境質量方面,湖北全省13個國考城市中無亮牌城市;水環境質量方面,荊州市被亮“黃牌”。
發布會文字實錄如下↓
主持人(省生態環境廳宣教處處長楊正國):各位記者朋友,出席發布會的各位嘉賓,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省生態環境廳新聞發布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聚焦建設美麗中國,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省委十二屆七次全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的決定》,展現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湖北思考、湖北謀劃、湖北行動,開啟了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的新篇章。三中全會和省委全會為做好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指明了前進方向,明確了具體任務。在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深入貫徹會議精神之際,習近平總書記回信勉勵湖北十堰丹江口庫區環保志愿者和生態環境工作者,并對做好相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倍受鼓舞,倍感責任重大。
廳黨組帶領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始終錨定戰略目標,保持戰略定力,緊盯生態環境質量只能變好的重要任務,持續不斷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準確落實精準、科學、依法治污要求,不斷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用更高標準謀劃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堅持精準治污,強化精準思維,做到精準施策;堅持科學治污,強化尊重自然規律,自覺按照規律辦事;堅持依法治污,強調依法行政,統籌推進污染治理、長江大保護和減污、降碳、擴綠,推動高質量發展。
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將介紹《湖北省水、大氣環境質量月度亮牌管理辦法(試行)》有關情況,通報1-7月全省水、大氣環境質量及亮牌情況,并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出席今天發布會的有:省生態環境廳綜合處處長汪新華先生、大氣環境處處長孫斌先生、水生態環境處副處長周薇女士。下面,請汪新華先生介紹相關情況。
汪新華(省生態環境廳綜合處處長):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們,大家好!下面,我來介紹《湖北省水、大氣環境質量月度亮牌管理辦法(試行)》有關情況。
一、相關背景
一是推進環境質量改善的現實需要。近年來,我省生態環境質量總體呈改善態勢,環境空氣質量逐年改善,細顆粒物(PM2.5)濃度從2015年的62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23年的38.6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例從2015年的65.2%提升至2023年的83%;水生態環境質量不斷上升,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從2015年的84.2%提升至2023年的93.2%。但環境質量改善壓力逐年增大,2022—2023年細顆粒物濃度出現反彈,重污染天數波動較大,2023年度全省17個市州(包括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中只有4個地方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2016—2023年全省國控湖泊水質優良水域比例由75%下降至37.5%,與國家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和中部省份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出臺《亮牌辦法》,有利于進一步傳導攻堅壓力,加快推動我省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從量變到質變。
二是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實際行動。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統籌推進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深入實施流域綜合治理和統籌發展規劃綱要,堅決守住水安全、水環境安全、生態安全底線,持續深入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出臺《亮牌辦法》,是為了落實省委省政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進一步壓實污染防治攻堅責任,層層傳導攻堅壓力,助力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翻身仗。
三是壓實攻堅責任的有力舉措。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規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亮牌辦法》以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對質量變化情況進行預警,有利于提醒督促地方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有利于壓實地方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有利于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格局。
二、主要內容
《亮牌辦法》共9條,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亮牌管理的對象。為層層傳導攻堅壓力,壓實攻堅責任,《亮牌辦法》將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時納入亮牌對象,以推進地方政府落實生態環境質量主體責任。
二是確定亮牌因子。《亮牌辦法》中對大氣質量亮牌選取PM2.5濃度作為亮牌依據,主要考慮《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中明確以PM2.5控制為主線,且PM2.5濃度是空氣質量指數的關鍵評價指標,對空氣質量影響較大。《亮牌辦法》中對地表水質量亮牌選取地表水省控考核斷面水質類別作為亮牌依據,主要考慮水環境質量以考核斷面是否達到水質目標類別來評價考量,突出目標導向。
三是制定亮牌規則。亮牌管理根據水、大氣質量月度變化,對照目標完成情況及排名,依次亮黃牌、紅牌,并按月通報。大氣質量方面,對全國168個重點城市(涉及我省13個市州)中排名后20位以內的市(州)亮“黃牌”,月度PM2.5濃度同比反彈幅度排名靠前的市(州)和縣(市、區)亮“黃牌”,年度內因月度PM2.5濃度同比反彈連續三個月以上被亮“黃牌”的市(州)、縣(市、區)將亮“紅牌”,月度PM2.5濃度亮牌的縣(市、區)數量占比超過60%的市(州)也亮“紅牌”。水質量方面,對月度累計水質同比下降2個類別以上且劣于Ⅲ類斷面、月度累計水質應達未達Ⅲ類的斷面、水質指數變化程度為正值且排名后10位的斷面、月度累計水質為劣Ⅴ類的斷面所在縣(市、區),亮“黃牌”。月度累計水質優良比例未達年度目標且與目標差距斷面數量排名前兩位的市(州),亮“黃牌”。每月亮“黃牌”一般不超過10個縣(市、區)和2個市(州),年度內同一地表水斷面連續三次亮“黃牌”的縣(市、區)將亮“紅牌”,月度亮“紅牌”縣(市、區)數量占比前兩位的市(州)也亮“紅牌”。
四是強化結果運用。對于連續兩次亮“黃牌”的市(州)、縣(市、區),由省生態環境廳約談市、縣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并開展駐點執法、交叉執法、機動執法,督促整改。對于亮“紅牌”的市(州)、縣(市、區),按有關程序約談市、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對于連續兩次以上亮“紅牌”的市(州)、縣(市、區),進行通報批評,報請省委、省政府開展專項督察,依法依規對相關縣(市、區)實施區域限批預警。《亮牌辦法》明確將“亮牌”情況作為相應生態環境保護財政資金分配的重要參考依據,對于國家、省環境質量排名靠前的市(州)、縣(市、區)在財政資金分配上給予重點支持。《亮牌辦法》明確將各市(州)“亮牌”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內容,進行相應扣分。
我就介紹這些,謝謝大家。
主持人(省生態環境廳宣教處處長楊正國):謝謝汪新華先生的介紹,下面請孫斌先生介紹空氣質量數據及亮牌情況
孫斌(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處長):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們,大家好!根據安排,現就1-7月全省大氣環境質量及亮牌情況作簡要介紹。
一、全省空氣質量狀況
2024年7月,全省國考城市PM2.5平均濃度1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3%;優良天數比率98.3%,同比增加1.5個百分點。
1-7月,全省國考城市PM2.5平均濃度3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優良天數比率82.1%,同比增加3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17天,同比減少49天。
二、城市空氣質量排名情況
(一)國考城市排名
7月,13個國考城市PM2.5濃度同比改善幅度排名(由好到差,下同)后2位的為荊州市、荊門市;優良天數比率同比改善幅度排名后2位的為黃岡市和武漢市、黃石市、咸寧市(并列倒數第2)。
1-7月,13個國考城市PM2.5濃度同比改善幅度排名后2位的為黃岡市、咸寧市;優良天數比率同比改善幅度排名后2位的為武漢市、孝感市。
(二)縣(市、區)排名
7月,113個縣(市、區)PM2.5濃度同比改善幅度排名后10位的為恩施州建始縣、咸寧市赤壁市、黃岡市浠水縣、襄陽市谷城縣、潛江市、十堰市經濟開發區、荊州市江陵縣、宜昌市夷陵區、孝感市云夢縣、黃岡市黃梅縣、黃岡市團風縣(并列倒數第10);優良天數比率同比改善幅度排名后10位的為黃石市西塞山區、黃石市黃石港區、武漢市洪山區、黃石市鐵山區、咸寧市嘉魚縣、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市漢陽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黃岡市黃州區、武漢市武昌區(并列倒數第9)、黃石市下陸區(并列倒數第9)。
1-7月,113個縣(市、區)PM2.5濃度同比改善幅度排名后10位的為荊門市沙洋縣、恩施州建始縣、黃岡市黃梅縣、荊門市東寶區、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十堰市經濟開發區、神農架林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武漢市江夏區、十堰市張灣區;優良天數比率同比改善幅度排名后10位的為荊門市沙洋縣、宜昌市高新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宜昌市夷陵區、黃石市西塞山區、宜昌市伍家崗區、宜昌市點軍區、武漢市漢陽區、孝感市孝南區、武漢市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
三、7月大氣環境質量亮牌情況
根據《湖北省水、大氣環境質量月度亮牌管理辦法(試行)》,7月,13個國考城市無亮牌城市;113個縣(市、區)中,對咸寧市赤壁市、黃岡市浠水縣、襄陽市谷城縣、潛江市、十堰市經濟開發區、荊州市江陵縣、宜昌市夷陵區、孝感市云夢縣、黃岡市黃梅縣、黃岡市團風縣等10個縣(市、區)亮黃牌。
同時,部分市(州)和縣(市、區)7月空氣質量改善形勢總體較好。就市(州)來說,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7月PM2.5濃度排名中,黃石市、鄂州市分別位列第18、19位,其中黃石市PM2.5濃度同比改善幅度在全省13個國考城市排名第1。就縣(市、區)來說,襄陽市老河口市、宜昌市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宜昌市當陽市、宜昌市猇亭區、恩施州咸豐縣、恩施州利川市、荊門市屈家嶺管理區、十堰市房縣、十堰市竹溪縣、十堰市竹山縣在全省113個縣(市、區)中位列前10位。
我就介紹這些,謝謝大家。
主持人(省生態環境廳宣教處處長楊正國):謝謝孫斌先生的介紹,下面請周薇女士介紹水環境質量數據及亮牌情況
周薇(省生態環境廳水生態環境處副處長):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們,大家好!根據安排,現就1-7月全省水環境質量及亮牌情況作簡要介紹。
一、全省水環境質量改善工作成效
今年以來,全省以流域綜合治理為抓手,推進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持續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全省上下以守牢水環境安全底線、保障飲水水源安全、深入實施重點專項行動為主線,開展水質提升攻堅;加快推進小流域試點和擴面,持續推進19個重點河湖流域聯防聯治,常態化開展水質變化“日盯辦、周分析、月會商”;深入推動重點湖庫治理,開展“三湖一庫”流域水環境專項監測和分析研判,加快入河湖排污口分類整治,盯質量、查問題、督整改。
2024年1-7月,全省長江、漢江干流水質總體為優,丹江口水庫持續保持Ⅱ類。省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91.7%,同比提升3.7個百分點,消除劣Ⅴ類斷面,為“十四五”以來同期最好水平;其中,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93.2%,同比提升4.3個百分點,達到年度目標序時進度要求;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持續100%達標,水環境安全底線牢牢堅守。
二、亮牌情況
根據《湖北省水、大氣環境質量月度亮牌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對今年1-7月全省水環境質量進行測算,亮牌結果如下:
9個市(州)省控、國控斷面優良比例優于目標要求或達到100%,予以通報表揚,包括武漢市、十堰市、宜昌市、鄂州市、孝感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州、神農架。
符合“黃牌”亮牌情形的地市1個、縣(市、區)10個。荊州市省控斷面累計水質優良比例暫未達年度目標,且與目標差距的斷面數量位于全省第一,亮“黃牌”。襄陽市襄州區、荊州市荊州區、沙市區、石首市、監利市、洪湖市、鐘祥市、京山縣、天門市、潛江市等累計水質應達未達Ⅲ類的斷面中,水質指數變化程度排名靠后,亮“黃牌”。
當前全省水環境質量雖同比改善,但成效還不穩固,呈現區域不平衡、季節性波動明顯、汛期污染強度高等風險。在全力推進流域綜合治理基礎上,我們將加強對相關地區的指導幫扶,針對水質惡化問題,分片區現場幫扶、跟蹤督辦。積極探索建立并堅決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常態長效機制,從監測、通報、整改、約談、宣教等方面,做到抓在經常、管在日常、長治長效。
我就介紹這些,謝謝大家。
主持人(省生態環境廳宣教處處長楊正國):謝謝周薇女士的介紹,下面進入媒體提問環節,請在提問前通報一下所在媒體名稱。
問題1(國際在線):近年來,9月份成為長江流域和我省的臭氧污染多發時段,請問,我省就臭氧污染防治有那些對策措施。
主持人(省生態環境廳宣教處處長楊正國):這個問題請孫斌先生回答。
孫斌(省生態環境廳大氣處處長):謝謝您的提問。從歷史數據來看,9月份的氣象條件有利于臭氧生成,其中2019年、2022年更為突出,2019年9月的臭氧均值高達182微克/立方米(超過150微克/立方米即為輕度污染),2022年9月臭氧污染總計有139天。正如您所提問的,今年9月將是完成全年任務的關鍵時段,全省已進入了臨戰狀態,全力應對。
首先,周密開展動員部署。8月27日,全省召開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會,就9月份易受天氣影響出現大面積臭氧超標的趨勢性現象,做出安排部署,提出抓住關鍵、補齊短板、強化應對、嚴格監管等4方面要求。全省各地均結合實際拿出了具體管用的措施,形成了兩個清單(源頭管控清單和重點點位監管清單),開展精準管控。
第二,大力推進源頭減排。在2023年度全省完成5525個治理減排項目,壓減內源排放強度的基礎上,2024年繼續鞏固治理減排效果,繼續實施5000個治理項目,截止當前已完成了3581個,完成率71.62%,超過時序進度(66.12%);同時,制訂實施了中長期的《湖北省大氣污染防治“五個一批”工作計劃》,提出重大工程541個,目前已完成110個。這些污染物減排,將是9月份污染應對的很好助力。
第三,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我省在牽頭建立長江中下游省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的同時,在省內形成了武漢城市圈、“襄荊荊宜”城市群兩個區域性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完善了工作流程和處置辦法。9月份,我們將加密會商研判、提早預警提示、精準組織應對,在宏觀上做好區域性、大面積臭氧污染調峰、削峰的聯防聯控工作。
第四,強力開展監管執法。8月份,對全省鑄造行業開展了強化執法專項行動,全面排查了471家鑄造企業,清理出431個問題點位,有25家企業還因超標排放等問題被立案調查,各鑄造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和意識得到提升。9月份,將實施玻璃行業強化執法行動,并結合污染物在線監控、國控和省控站點的高值區溯源,加強工業源排放監管,壓實污染排放單位主體責任。此外,督促加快整改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涉氣典型案例,我省共25家企業(單位)。截至目前,16家企業(單位)已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為64%。
第五,深挖污染減排潛力。對于面源污染,將及時組織對季秸稈露天禁燒工作開展部署,配合農業農村部門大力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將禁燒工作落實到位。對于移動源污染,正在開展兩項整治工作,一是組織國內專家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檢查,督促落實國家標準;二是對城市建成區內各類工地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入戶監督抽測,堅決落實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規定。
此外,區別于PM2.5污染應對,根據臭氧污染前體物多、易在陽光照射下耦合生成的化學機理,我們還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例如,會同省發改委、省能源局和電力公司,以晝夜不同的差別電價,引導相關企業,尤其是化工、醫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單位,在晝間備料、夜間生產,既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也避免了陽光直射帶來的臭氧生成,盡量避免出現短期、大量的臭氧累積過程。
謝謝!
問題2(湖北日報):從剛才的介紹來看,全省水環境質量有所改善,但也提到成效還不穩固、面臨一些風險,可以具體展開說說嗎?
主持人(省生態環境廳宣教處處長楊正國):這個問題請周薇女士回答。
周薇(省生態環境廳水生態環境處副處長):謝謝您的提問。今年我省疊加“梅雨洪澇+盛夏高溫”,影響還在持續。當前長江水位仍高于內河,部分河口區域水流不暢,河口斷面水質波動風險加大;持續高溫少雨天氣下,為湖庫水華暴發提供有利條件,部分河流溶解氧長時間偏低問題尚未得到有效緩解。此外進入秋汛期可能面臨旱澇急轉、暴雨沖刷水質下滑風險。為守住水環境安全底線,我們將重點督促做好以下防控。
一是加強風險水體管控。根據歷史數據篩選風險水體,進一步加強測管聯動,增強水質異常的敏感度。按高風險斷面加密監測工作安排,定期人工監測、現場巡查、倒溯源頭,分析掌握水質變化情況,及時排查處置、扼殺環境風險。
二是防范強降雨期水環境風險。加強降雨期風險斷面現場摸排,針對發現的問題,指導分類管控。對各類養殖場和企業滿蓄污水池、儲存池,轉移安全處理,騰出足夠的防溢流空間;協調抓緊清理管網、溝渠積水和淤泥,同時統籌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能力,盡量減少雨季生活污水溢流。
三是防范重點區域水華。加強對重點湖庫入湖(庫)口及湖汊、庫灣的巡查和監測,掌握藻情變化。采取隔離、打撈、滅藻措施,管控藻類蔓延趨勢。及時組織環保、水利、氣象等部門聯合會商,采取河湖(庫)聯合調度、物理打撈等應急措施,確保不發生大面積水華,重點保障飲水水源安全。
謝謝!
問題3(極目新聞):亮牌是手段,推動上下貫通,共同抓好問題整改,提升生態環境質量才是目的。那么,在亮牌辦法實施后,省生態環境廳將通過哪些具體舉措來推動亮牌工作落實?
主持人(省生態環境廳宣教處處長楊正國):這個問題請汪新華先生回答。
汪新華(省生態環境廳綜合處處長):謝謝您的提問。剛才我在說明辦法時也簡要介紹了,體現大家對辦法如何落地更關注。對于亮牌工作,我們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推動落實。
(一)對于連續兩次亮“黃牌”的市(州)、縣(市、區),由省生態環境廳約談市、縣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并開展駐點執法、交叉執法、機動執法,督促整改。
(二)對于亮“紅牌”的市(州)、縣(市、區),按有關程序約談市、縣政府分管負責人。對于連續兩次以上亮“紅牌”的市(州)、縣(市、區),進行通報批評,報請省委、省政府開展專項督察,依法依規對相關縣(市、區)實施區域限批預警。
(三)將各市(州)“亮牌”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內容,進行相應扣分。
(四)對國家、省環境質量排名靠前的市(州)、縣(市、區)在財政資金分配上給予重點支持。對省控、國控斷面優良比例優于目標要求或實際達到100%的市(州)予以通報表揚。對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濃度以及改善幅度等相關通報中排名前20位的市(州),PM2.5改善幅度在全省排名第1的市(州)、排名前10位的縣(市、區)予以通報表揚。將“亮牌”情況作為相應生態環境保護財政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抓落實作為開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動腦子、想辦法,拿出真招實招來,切實把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各項任務一項一項抓好”。我想亮牌辦法就是省委省政府在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落實上一個新的嘗試。
謝謝!
主持人(省生態環境廳宣教處處長楊正國):環境質量月度亮牌是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硬招,是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招,是主動亮出工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細招,體現了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深入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堅定信心和必勝決心。請大家和我們一起攜起手來,共同努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美麗湖北。今天的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