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環保聯合會近日發布通知,宣布啟動大氣污染防治及“雙碳”領域“中華環保聯合會科學技術獎”組織申報工作,共設置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青年科技獎三類獎項,面向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控制、降碳減污綜合解決方案等方面。
下面是原文↓
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中華環保聯合會科學技術獎(大氣污染防治及“雙碳”領域)的通知
各專家、高校、科研機構及企事業單位:
日前,我會正式發布了《關于開展2024年度中華環保聯合會科學技術獎申報工作的通知》(中環聯字〔2024〕163號),該獎項是我會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科技部關于進一步鼓勵和規范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的指導意見》以及《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自2020年起特設立面向全國的生態環境保護科學技術領域的綜合性獎項(每年評選一次,下設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和杰出青年科技獎三個子獎項),旨在鼓勵和表彰在生態環境領域科學技術進步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充分調動廣大生態環境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激發生態環境科技工作者的創新熱情,促進我國生態環境領域科學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推動美麗中國建設。
為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在我國大氣污染防治中的支撐作用,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經我會研究決定,本通知針對大氣污染防治及“雙碳”領域組織開展“2024年度中華環保聯合會科學技術獎”申報工作。現將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申報獎勵
(一)科技進步獎:已取得社會經濟效益、并在大氣污染防治及“雙碳”領域具有重大應用前景的新產品、新材料、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等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與產業化等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機構及企事業單位;
(二)自然科學獎:在大氣污染和碳排放協同治理領域的科技研究與實踐中有創新,做出重大科學發現的個人和組織;
(三)青年科技獎:在科學技術研發及推廣應用中成績突出的科技工作者,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的科技工作者。
二、申報內容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等有關精神和生態環境部有關規定,溫室氣體與大氣污染物減排是環境和氣候治理的重要任務,推進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重要抓手,統籌大氣污染防治與“雙碳”目標要求,從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末端治理、污染物監測、協同管控、回收利用以及達標排放等方面開展成果申報,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大氣污染防治協同控制
1.多污染物協同控制(PM2.5與臭氧、VOCs和NOx等);
2.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
3.煤炭開采、石油和天然氣開采、畜禽養殖、生活垃圾填埋以及污水處理等領域的甲烷減排和綜合利用;
4.鋼鐵、水泥、焦化等行業煙氣超低排放技術,玻璃、陶瓷等行業煙氣深度治理,燃煤電廠煙氣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工業鍋爐煙氣綜合治理;
5.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
6.船舶、礦山機械等移動源污染治理;
7.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生物質等焚燒煙氣凈化;
8.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
9.惡臭異味治理;
10.揚塵等無組織排放治理;
11.VOCs治理“綠島”項目(集中噴涂中心、鈑噴共享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溶劑集中提純回收中心等);
12.減污降碳協同增效。
(二)降碳減污綜合解決方案
1.為地方政府、工業園區及企業提供清潔生產、污染防治、綠色低碳轉型的解決方案以及技術集成,可支撐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具有一定的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
2.在碳減排、碳中和領域的研究方法和學說上有創見,在大氣污染和碳排放協同治理領域研究上具有創新性、可操作性、碳減排量核算清晰,對于促進國家“雙碳”領域的進步有重大意義,或者對于行業碳減排、碳中和、碳交易發展有重要影響。
3.以及其他有關成果。
三、申報說明
(一)申報具體要求:具體申報條件、申報程序和要求、材料提交時間等事宜參照《中華環保聯合會科學技術獎獎勵辦法》《關于開展2024年度中華環保聯合會科學技術獎申報工作的通知》(中環聯字〔2024〕163號)執行。
(二)申報時間要求:書面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4年10月30日),電子郵件報送截止時間(2024年10月25日)。
四、申報方式
各意向申報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請早做謀劃、提前安排,認真做好申報準備工作,確保申報質量。
中華環保聯合會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