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籌規劃全縣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布局,推動提升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按照浙江省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根據《嘉興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相關政策文件,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編制了《海鹽縣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規劃(2024-2035年)》,現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時間:2024年7月22日-2024年8月21日。
關于《海鹽縣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規劃(2024-2035年)(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
一、開展編制工作的必要性
一是海鹽縣環衛設施有待提升。伴隨城市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新要求、新標準,許多區域原有的環衛設施不能滿足城鄉發展和居民生活要求,需要改造提升。二是更高的標準與行業要求隨著環境衛生理念提升、垃圾處理技術不斷突破,以及國家省市對環衛事業的新要求,垃圾收運體系、處置方式等方面需要新思路新方法。三是城鄉規劃布局調整海鹽縣城區、各鄉鎮的城鄉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在近幾年內都有一定的調整和修改,需要對環衛規劃進行相應的修編和調整。
按照浙江省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根據《嘉興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相關政策文件,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我局組織了《海鹽縣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規劃(2024-2035年)》編制工作。
二、編制的背景
一是生態文明建設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和國家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思想和方略不斷豐富和完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十九大更是向全世界發出了中國建設生態文明的莊嚴承諾。環境衛生 作為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的主要組成部分,是促進城鄉生態系統良性循環,保障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環節,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與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在城市建設與發展中占據重要地位。
二是國家重視垃圾分類及處理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21年10月,國務院《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指出:要“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面實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推進城鄉人居環境整治”。2023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2023—2025年)》:明確要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包括完善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體系、補齊縣級地區焚燒處理能力短板、探索建設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改造提升填埋設施等。其中一項重點任務即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水平提升行動,需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體系,合理布局建設收集點、收集站、中轉壓縮站等設施,健全收集運輸網絡。
三是當前階段海鹽縣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有了更高更深的要求。目前已進入“十四五”后半程,“十四五”時期乃至2035 年是我國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重要時期;是浙江省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努力打造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努力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園的重要時期;更是嘉興市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市、打造綠色低碳循環城市標桿的關鍵時期,相繼發布一系列文件,對“綠色低碳”“無廢城市”“垃圾分類”“補齊設施短板”的新要求。
三、編制的依據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浙江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浙江省生活垃圾中轉站改造提升行動計劃》、《嘉興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
(二)有關標準:《城市環境衛生質量標準》、《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50337-2018)、《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27-2012)、《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監管標準》(CJJ/T212-2015)、《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項目規范》(GB 55012-2021)、《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DB33/T1166-2019)等
(三)有關規劃:《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9-2030 年)》、《嘉興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2021-2035)》(公示稿)、《海鹽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批復稿)、《海鹽縣城鄉環境衛生專項規劃》(2017-2030)(公示稿)、《海鹽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
四、起草過程
2024 年3月,我局全面啟動《海鹽縣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規劃(2024-2035年)》(征求意見稿)》編制工作,編制內容主要包括相關資料收集、相關背景分析、現狀垃圾分析、總體規劃方案及《海鹽縣城鄉環境衛生專項規劃2017-2030》實施情況回顧和評估,2024年5月份形成《規劃》初步方案,期間多次和我局及其他相關部門、街道鄉鎮對接并完成意見征求工作,2024年6月份形成評審稿,7月完成評審后修改稿,同步進行社會公示,征求社會意見。
五、主要內容
(一)實施專項規劃范圍和期限。規劃范圍為海鹽縣域行政管轄范圍,包括武原、西塘橋、望海、秦山4個街道和沈蕩、百步、于城、澉浦、通元5個建制鎮。中心城區控制范圍為武原、西塘橋、望海、秦山4個街道。規劃期限:2024—2035年,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遠期至2035年。
(二)生活垃圾分類規劃。2024-2025年,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分類體系運行流暢,垃圾分類處理體系和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全面融合,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達到國內一流水平等。
(三)生活垃圾收集系統規劃。明確城鎮區域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新建住宅建設項目與老城區應結合實際情況,按需建設。
(四)生活垃圾轉運系統規劃。持續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收運系統,推動兩網融合,完善分類收運體系;完善垃圾分類服務監管信息平臺,垃圾收運系統數字化,明確垃圾四分類不同轉運模式,明確生活垃圾轉運站選址要求、建設標準。
(五)生活垃圾處置體系規劃。明確不同垃圾處置方式及處理技術路線、處理設施規劃,至2035年,規劃保留現狀海鹽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現狀海鹽縣餐廚垃圾處理項目、現狀廚余垃圾處理項目、現狀生活垃圾應急填埋場(飛灰填埋專區)。
(六)存量設施治理規劃及生活垃圾應急處理規劃。涉及存量中轉站提標改造,主要為轉運工藝、功能復合、環境保護和安全衛生方面進行提升,及存量末端處理設施改造,包含焚燒設備改造和創新等。
六、其他事項。
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本次開展網上公示,征求社會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