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印發
《天津市加快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下稱《方案》),要求到2027年,全市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進一步完善,
再生資源回點達到3000個以上,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達到25個以上;打造1至3個特色鮮明的二手商品交易產業集群,培育一批再生資源回收示范企業和資源循環利用骨干企業;
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廢舊動力電池等主要再生資源年利用能力達到800萬噸以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2%,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
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年產值達到125億元。
《方案》提到,將引導行業規范發展。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廢塑料、廢鋼鐵、廢有色金屬等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規范管理。開展清理廢舊動力電池“作坊式回收”聯合專項檢查行動。依法查處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行為。依法打擊再生資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涉侵犯知識產權、涉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廢棄物循環利用企業監督管理,加強廢水、廢氣等污染物源頭管控和規范處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同時完善支持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支持廢棄物循環利用重點項目建設,用好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工作。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廢棄物循環利用項目的支持力度,引導融資租賃公司為綠色產業和項目發展提供專業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
原文如下↓
天津市加快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加強廢棄物循環利用是實施全面節約戰略、提升資源保障能力、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的重要舉措。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重大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24〕7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蓋各領域、各環節的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主要廢棄物循環利用取得積極進展。(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到2027年,全市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進一步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點達到3000個以上,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達到25個以上。(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打造1至3個特色鮮明的二手商品交易產業集群,培育一批再生資源回收示范企業和資源循環利用骨干企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投資促進局、市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廢鋅、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廢舊動力電池等主要再生資源年利用能力達到800萬噸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2%,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農業農村委、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年產值達到125億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到2030年,建成覆蓋全面、運轉高效、規范有序的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各類廢棄物資源價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給中的占比進一步提升,資源循環利用產業規模、質量顯著提高。(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廢棄物回收體系建設行動
1.加強工業廢棄物精細管理。壓實廢棄物產生單位主體責任,推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單位嚴格落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要求,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產生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實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可追溯、可查詢。推進工業固體廢棄物分類收集、分類貯存,防范混堆混排,為資源循環利用預留條件。對化工等領域歷史遺留固體廢棄物堆存場進行深入排查,實施分級分類整改,推動資源循環利用。鼓勵廢棄物產生單位與利用單位就近開展點對點定向合作。(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農業廢棄物收集體系。嚴格落實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健全畜禽糞污收集處理利用體系。加強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推動老舊農機具報廢更新,推進農膜、農藥與化肥包裝、漁網等廢舊農用物資回收,到2027年農膜回收利用率達到87%以上。積極發揮供銷合作系統回收網絡作用,開展廢舊物資回收。(市農業農村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社會源廢棄物分類回收利用。優化再生資源回收網絡規劃布局,有序推進再生資源交投點和分揀中心建設。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措施,促進再生資源規范化回收和加工利用。持續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城市園林綠化垃圾回收利用、公共機構廢舊物資分類回收等工作。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與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提升廢舊物資回收環節預處理能力。深入實施家電、電子產品等領域生產者回收目標責任制行動。大力推廣“互聯網+回收”模式,支持家電產品生產、銷售企業與電商平臺合作,依托配送、裝機、維修等服務環節建立廢舊家電產品逆向物流渠道。鼓勵發展社區移動回收、定時定點回收、代收代儲和“以車代庫”等便民回收服務模式。(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廢舊產品設備再利用行動
4.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爭取國家二手商品流通試點,培育一批服務便捷、規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企業。落實舊貨交易管理、網絡舊貨交易管理和二手電子產品交易時信息清除等方面規定要求,加強舊貨評估鑒定行業人才培養,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支持二手車交易平臺完善服務功能,探索線上線下一體的二手車交易模式,促進二手車交易減環節、降成本、提效率,到2027年二手車交易量比2023年增長45%。(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有序推進廢舊裝備維修再制造。推廣應用無損檢測、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關鍵技術。重點推進盾構機等領域高端智能再制造示范企業建設,培育一批技術水平高、規模優勢突出的再制造領軍企業。發揮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和綜合保稅區優勢,拓展航空、船舶、數控機床、通信設備等保稅維修業務,探索開展汽車零部件保稅再制造業務。在履行告知消費者義務并征得消費者同意的前提下,鼓勵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產品在售后維修等領域應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天津海關、市發展改革委、天津自貿試驗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新型廢舊產品設備梯次利用。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管理,推廣應用在用動力電池檢測評估系統,提高余能檢測、殘值評估、重組利用等技術水平。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落實梯次利用企業主體責任,鼓勵采用租賃、規模化利用等便于梯次產品回收的商業模式,促進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行業規范發展。有序推進數據中心、通信基站等領域設備更新,促進新型基礎設施領域廢棄物循環利用。壓實風電、光伏發電企業退役設備處理責任,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數據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行動
7.推廣資源循環型生產模式。深入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積極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推動企業內、園區內、產業間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工業余壓、余熱、廢氣、廢液回收和資源化利用。依法推進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鼓勵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到2027年推動200家以上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推廣種養結合、農牧結合等循環型農業生產模式,建設10個規模連片稻漁綜合種養示范區,推廣秸稈還田技術,因地制宜促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利用,農作物秸稈還田率不低于60%。(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8.強化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進一步拓寬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渠道,在符合環境質量標準和要求前提下,加強綜合利用產品在建筑領域推廣應用,暢通井下充填、生態修復、路基材料等利用消納渠道。落實本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實施細則,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加大復雜難用工業固體廢棄物規模化利用技術裝備研發力度,促進尾礦、冶煉渣中有價組分高效提取和清潔利用。(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再生資源高效利用。鼓勵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與大型鋼鐵、造紙、塑料加工等企業合作,促進再生資源精深加工產業鏈合理延伸。加大再生資源先進加工利用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力度,提高生產工藝機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強新型電器電子廢棄物管理,促進新型電器電子廢棄物規范回收利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強低值可回收物循環利用。發布本市低值可回收物目錄,在生活垃圾分類中不斷提高廢玻璃、低值廢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分類準確率。支持各區將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鼓勵各區探索采取特許經營等方式推進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鼓勵有條件的區實行低值可回收物再生利用補貼政策。(市商務局、市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污水資源化利用。落實本市推進污水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和再生水利用規劃,因地制宜推進工業廢水收集處理設施和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合理確定再生水利用范圍和水量,持續推動工業廢水、城鎮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27年,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5%以上,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8%以上,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0%以上。(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推進廢棄物能源化利用。有序推進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升廢棄油脂等廚余垃圾能源化、資源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推進農林生物質能源化開發利用。制定本市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績效分級指標,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和安全標準,且技術可行、環境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協同處置部分固體廢棄物。(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培育行動
13.推動產業集聚化發展。支持天津子牙經濟技術開發區發揮既有優勢,大力發展再生資源回收初加工、有色金屬深加工、報廢汽車拆解、廢舊產品裝備維修再制造等產業,積極打造立足天津、輻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廢棄物市場流通樞紐和加工利用產業基地。支持濱海新區相關功能區結合自身特點,大力發展二手車等終端消費產品出口、二手裝備融資租賃和出口、保稅維修再制造等產業。支持有條件的區打造二手商品流通電商產業園區,引導二手商品交易行業在津集聚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天津海關、市投資促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培育行業骨干企業。聚焦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鼓勵各區因地制宜實施一批再生資源回收及加工利用、維修再制造項目,培育一批技術裝備先進、管理運營規范、創新能力突出、引領帶動力強的循環利用骨干企業。引導國有企業在廢棄物循環利用工作中發揮骨干和表率作用。(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投資促進局、市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5.推進服務平臺建設。各區要統籌用好市級服務平臺相關支持政策,根據產業發展需求完善區級扶持政策,依法合規對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利用等企業給予支持,鼓勵企業建設綜合型或專業型服務平臺,運用數字化手段建立業務流管理體系,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發揮平臺對相關產業發展的支撐帶動作用,拓展回收循環利用市場。(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數據局、市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引導行業規范發展。加強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廢塑料、廢鋼鐵、廢有色金屬等再生資源加工利用企業規范管理。開展清理廢舊動力電池“作坊式回收”聯合專項檢查行動。依法查處非法回收拆解報廢機動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等行為。依法打擊再生資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涉侵犯知識產權、涉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廢棄物循環利用企業監督管理,加強廢水、廢氣等污染物源頭管控和規范處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公安局、市知識產權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政策機制
17.完善支持政策。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支持廢棄物循環利用重點項目建設,用好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工作。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大對廢棄物循環利用項目的支持力度,引導融資租賃公司為綠色產業和項目發展提供專業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市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8.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加強部門協作,對資源回收企業做好系統歸類、建立清冊。積極落實國家關于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政策,輔導企業規范開具發票,建立“反向開票”風險預警機制,嚴厲打擊利用“反向開票”政策虛開騙稅行為。嚴格落實節能節水、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二手車銷售等稅收優惠政策,營造良好的稅收營商環境。(市稅務局、市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完善用地保障機制。統籌社會源廢棄物分類收集、中轉貯存等回收設施建設,將其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鼓勵各區人民政府完善資源循環利用項目用地保障機制,在規劃中留出一定空間用于保障資源循環利用項目建設。(市規劃資源局、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加強路權保障。制定出臺管理規范,明確再生資源移動回收站規范運營標準,以及車輛、作業、安全、環保、信息管理等標準。各區因地制宜確定移動回收站定時回收點位,商務、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等部門允許符合管理規范的移動回收站在規定時段和點位停靠經營。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對車輛配備、通行區域、上路時段等予以支持和規范,保障廢舊物資回收車輛合理路權。(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運輸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完善科技創新機制。鼓勵引導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術企業,加強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攻關。積極推廣納入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工藝技術設備目錄的設備。加強市場化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有關專業機構和行業協會作用,開展廢棄物循環利用技術推廣對接、交流培訓,推動技術成果產業化應用。(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完善再生材料推廣應用機制。推動再生材料認證。落實政府綠色采購需求標準,積極采購納入政府綠色采購范圍的再生材料和產品。結合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開展再生材料應用升級行動,引導汽車、電器電子產品等生產企業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勵企業將再生材料應用情況納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范圍。(市市場監管委、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加強產品碳足跡管理。研究分析全球碳定價趨勢對本市出口貿易可能產生的影響,推動汽車、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鋼鐵等行業企業探索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核算模型,加強產品碳足跡管理,開展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等綠色設計,增加再生材料使用,加強廢舊產品回收利用,降低產品碳排放,提升國際競爭力。(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工作機制、細化目標任務、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政策舉措、重點任務落地見效;要抓好宣傳引導,將循環經濟知識理念納入有關教育培訓體系,在全國生態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環境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廢棄物循環利用的重要意義、相關政策措施,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市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推進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生活垃圾分類、“無廢城市”建設等工作,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