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上海市鼓勵國二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滬環大氣〔2024〕116號
各有關單位:
為改善本市大氣環境質量,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鼓勵國二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報廢和更新,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農業農村委、市機管局、民航華東局等單位聯合制定了《上海市鼓勵國二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工作方案》,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發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 海 市 財 政 局 上海市交通委員會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國民用航空華東地區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
上海市鼓勵國二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減少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本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國務院《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生態環境部等部門《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和《上海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23-2025年)》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助推美麗上海建設,持續推進《上海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專項實施方案(2023-2025年)》重點任務實施,加快國二排放標準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以下簡稱“國二非道機械”)淘汰更新,提升本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和場內車輛新能源化水平,減少大氣污染物和碳排放,推動本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國二非道機械新能源化更新
本市鼓勵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實施新能源化更新,重點加大國二非道機械淘汰更新力度,提升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化水平。其中,場內車輛納入禁用和淘汰更新工作范圍的是國四及以下標準車輛。
(二)分階段實施國二非道機械禁用
在全市已實施國一及以下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的基礎上,對國二非道機械等高排放機械實施分階段禁用。自2024年7月1日起,本市外環線(含)以內區域和五個新城禁止使用國二非道機械和國四場內車輛;自2026年1月1日起,本市所有區域禁止使用國二非道機械和國四場內車輛。執行應急搶險任務時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受禁用限制。
對于已納入禁止使用范圍的國二非道機械和國四場內車輛,所有者應及時辦理轉出或注銷手續。
(三)實施國二非道機械淘汰更新補貼
對本市提前報廢農業機械以外國二非道機械且購置同類機型新能源機械,并在本市完成新能源機械申報登記的所有人,給予更新補貼。補貼資金從上海市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本市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應帶頭推進國二非道淘汰更新工作,更新機械不享受補貼。
對本市提前報廢國二農業機械的所有人給予淘汰補貼,補貼資金由市級財政安排,補貼標準參照《關于印發〈上海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滬農委規〔2020〕8號)執行。國二農業機械更新補貼按照現行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三、工作分工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國二非道機械的禁用和更新補貼工作;組織實施報廢機械拆解和補貼申領核發工作;編制資金預算年度計劃,落實資金管理主體責任,做好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績效自評價和信息公開工作。
各區生態環境局、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負責轄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工作,落實農業機械以外國二非道機械審核認定、報廢流程審批、拆解監督、更新補貼審核等工作。
市農業農村委組織推進國二農業機械淘汰更新工作,編制國二農業機械預算年度計劃,做好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和信息公開工作。各區農業農村委、市有關單位負責轄區內國二農業機械淘汰更新補貼受理審核、報廢流程審批、拆解監督等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落實國二非道機械新能源化更新及國二農業機械提前報廢補貼資金渠道,負責補貼資金的統籌安排,并下達資金使用計劃。
市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的預算和撥付審核,組織實施部門對補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加強評價結果運用。
市交通委負責組織推進港口范圍內國二非道機械淘汰更新工作,協調督促港口企業、交通工程施工方等單位落實機械、車輛禁止使用要求。
民航華東管理局、市交通委負責組織推進機場范圍內國二非道機械淘汰更新工作,協調督促相關單位落實機械、車輛禁止使用要求。
市機管局負責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國二非道機械的認定,組織協調相關單位落實機械、場內車輛禁用要求并推進淘汰更新。
市綠化市容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組織推進國二非道機械淘汰更新。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認真組織推進國二非道機械淘汰更新工作,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通力協作,密切配合,有序推進完成各項任務。
(二)廣泛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開展政策宣貫,幫助企事業單位和機械車輛所有者充分了解政策內容,引導相關行業、企業和機械所有者自覺遵守禁用要求并積極開展新能源化更新。
(三)嚴格資金管理
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嚴把審核關,扎實推進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堅決查處違規行為,對通過虛報、冒領等手段取得補貼資金的,由相關部門追回資金,并納入本市征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