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印發《深圳市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以高水平保護推動
綠色生產力加快發展
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加強高水平保護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為充分發揮深圳生態環境保護的引領、優化和倒逼作用,加快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厚植高質量發展的綠色底色,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深圳市培育發展安全節能環保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4—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充分銜接國家、廣東省最新要求并借鑒地方政策制定實施經驗做法,在部門摸底調查、轄區先行先試政策梳理、專家咨詢、重點企業意見征集等基礎上,緊扣“一個核心”,圍繞“兩條主線”,做好“三個導向”,提出一系列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舉措和激勵措施。
◇ “一個核心”
以高水平保護推動綠色生產力加快發展。
◇ “兩條主線”
堅定不移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持之以恒落實落細惠企政策。
◇ “三個導向”
堅持目標導向,統籌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目標實現;堅持問題導向,下更大力氣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堅持結果導向,以建立完善的正向激勵機制促發展環境的持續優化。
《若干措施》包括9部分34條,主要包含四個板塊。一是以高水平綠色轉型夯實高質量發展的綠色底色,包括持續深入實施國家重大戰略,強化審批服務要素保障,引導推動實體經濟綠色低碳轉型等方面;二是以高水平保護為高質量發展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主要是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和加快促進城鄉綠色協調發展;三是以生態環境服務增能級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的推動力,主要是打好法治、市場、科技、政策“組合拳”,縱深提升生態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能力水平和推動生態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四是持續強化組織實施保障,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督促檢查、加強指導幫扶等方面制定針對性措施。
深圳率先推進
碳排放總量與強度雙控
《若干措施》立足超大型城市發展定位,積極探索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協同推進路徑,聚焦發展所需、企業所急、環保所能,積極推動治理提效、服務提質、改革提能,謀劃構建了涵蓋項目落地、轉型發展等全流程、多層次的政策舉措和激勵措施,全面提升深圳高質量發展的生態環境政策供給能力,助力全市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目標實現。
政策舉措方面:率先推進碳排放總量與強度雙控,建立健全以環境質量改善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為導向的產業準入及退出機制。強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流程、全環節綜合治理。推動水質凈化廠協同處理食品行業等可生化性較好的工業廢水,支持企業應用污泥減量化技術。積極創建“寧靜小區”,打造高密度超大寧靜城市典范。探索建立環保領跑者制度和開展企業自愿性環境治理試點,鼓勵支持企業開展環保合規建設。鼓勵打造“智慧低空+治理+服務”模式,全面啟動“綜合查一次”生態環境執法。探索創新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深圳模式。
激勵措施方面:開展工業集聚區生態環境治理、支持打造近零碳排放區試點,分類資助優秀和試點項目。對開展新污染物治理的先進技術示范和試點工程的企業予以資助。對納入深圳氣候投融資項目庫推廣庫和開發庫的項目業主、開展碳排放權融資業務且按時完成碳市場履約的重點排放單位予以資助。鼓勵開發碳普惠體系下的方法學、應用程序和低碳場景,對開發機構分別給予資助。
《若干措施》實施將為
深圳經濟發展注入強勁綠色動力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相關人士表示,《若干措施》的實施將有望帶來如下預期效果:
●綠色發展動能顯著增強。有力保障生態環境資源要素供給,全面發展新質生產力,為深圳經濟發展注入強勁綠色動力,有力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升級。
●治污正向激勵機制日益健全。積極引導提升生態環境管理水平,進一步優化拓展生態環境專項資金補貼方向,增強企業和其他主體強化環境治理責任,全市發展的含綠量和競爭力不斷提升。
●生態環境支撐力持續增強。超大城市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生態環境品質與國際先進水平差距逐漸縮小,生態環境成為深圳最大的財富、優勢和品牌,美麗成為深圳最大的競爭力和生產力。
來源: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規劃發展處、深圳特區報
編輯:深小環
原標題:深圳出臺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