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2024年4月9日至29日,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日照市開展了第三輪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形成了督察報告。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24年7月1日向日照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反饋會由市委副書記、市長王新生主持,督察組組長劉建國反饋督察意見,市委書記李在武作表態發言。范立俍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日照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縣(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日照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切實扛牢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深入實施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污染物減排提前兩年完成“十四五”目標任務,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連續3年全面達到國家二級標準,2023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較2019年改善19.1%。1379個入河排口、1573個入海排口全部完成整治銷號。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連續多年保持100%,國控、省控斷面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水質目標。全域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危險廢物全部得到安全處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日照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堅持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4年6月30日,督察組交辦的863件群眾舉報問題已全部辦結或階段辦結,責令整改295家;立案處罰11家,罰款金額185.8萬元;立案偵查12件。
督察指出,日照市生態環境保護雖然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思想認識、工作部署、整改力度和責任壓實上還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還不夠深入
河長制部分工作流于形式。有的河長滿足于完成例行任務,每次巡河均在固定區域,相同問題多次發現,但長期得不到解決。日照市河長辦2022年第二季度至2023年第三季度印發6期河長巡河履職情況季度通報,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要求內容完全一致,巡河記錄的問題絕大多數為河道內有垃圾等。督察發現,有的企業向河道直排污水,但在有關河長巡河記錄中從未提及。
個別領域管理缺位、職責不清。《日照市“十四五”城市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未將建制鎮污水處理納入規劃范圍,個別縣(區)也未制定專項規劃,部分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不合理、運行管理問題多發。另外,日照市灘涂養殖企業設施落后,取用海水等管理不規范。
二是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存在差距
“兩高”行業管控不嚴。日照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水泥等行業產能置換跟蹤監督不到位,個別“兩高”項目產能置換方案既未按照公告落實、也未按程序進行調整變更。《關于山東恒拓水泥有限公司新建水泥粉磨項目產能置換情況公告》明確,莒縣恒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Φ3.5×14水泥磨機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關停拆除,但截至督察進駐,該磨機仍在正常生產。
塑料產業集群發展無序。塑料產業高質量發展監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違規取用地下水、廠區環境臟亂差等問題。
礦業綠色低碳發展轉型不堅決。有的縣(區)未將綠色發展理念貫徹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全過程,“邊開采、邊修復”落實不到位,綠色礦山創建標準不高,部分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進展緩慢。
三是藍天保衛戰還存在短板弱項
部分行業廢氣治理仍需加力。截至2024年4月,全市726家重點涉氣領域企業中,環保績效級別較高等級的A、B級和引領性企業只有3家、僅占0.4%。個別水泥、焦化企業超低排放改造質量不高。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存在短板,部分工業爐窯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
一些重點領域管控力度不足。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不及時,在東港區、莒縣、五蓮縣等地發現多家洗沙、機制砂石、廢舊塑料加工等散亂污企業,物料產品露天堆存,污染治理設施缺失。
揚塵管控精細化程度不高。部分建材企業環境管理粗放,粉塵收集設施不正常使用、物料露天堆存等情況普遍,無組織排放較為嚴重。部分建筑施工工地、拆遷工地“六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部分區域裸露未覆蓋,車輛沖洗不及時。
四是水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仍較突出
雨污分流改造不徹底。日照市城市管理部門對屬地政府排水管理工作指導存在短板,城區排水管網雨污混流、錯接漏接等排查不全、底數不清。東港區石臼街道大量老舊小區雨污混流,但均未進行“兩個清零”改造,而是多處建設截流井等臨時措施,未從源頭解決雨污合流混排問題。
城市污水收集處理存在短板。東港區現有3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長期處于滿負荷運行狀態,應對汛期水量增加和停產檢修水量波動能力明顯不足。城西片區存在5700m³/d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缺口,但城西污水處理廠項目2022年10月立項以來進展緩慢。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重建輕管。督察組抽查全市46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發現,進水量不足、不正常運行、出水不達標等問題較為普遍。
養殖尾水治理不規范。2021年以來,日照市海洋發展部門先后印發多個文件,對養殖尾水提出治理要求。但督察發現,部分養殖尾水直排周邊溝渠,經簡易沉淀后排海。部分養殖池及周邊存在貝殼、蝦殼和死魚死蝦等垃圾,無人清理。
五是固體廢物管控存在薄弱環節
生活垃圾污染控制仍有盲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印發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要求,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的地區,到2023年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但截至督察結束,日照市區每天仍有近200噸生活垃圾需要填埋處理。
鋸泥長期堆存得不到有效處置。五蓮縣現有7處鋸泥集中堆場,相關手續不健全,防治措施不到位,鋸泥綜合利用產消失衡。督察組現場發現,部分企業鋸泥處置不規范,存在非法傾倒鋸泥問題。
六是一些領域突出問題亟待解決
濕地公園保護不到位。莒縣沭河國家級濕地公園未按要求設立界標,保育區內存在違規采砂、垃圾堆存等問題。袁公河濕地公園保育區內有較大面積農業種植。
漁港環境管理水平低。督察組對全市11處漁港檢查發現,含油污水收集設施普遍未使用、部分漁港港池內漂有油污,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率不高。個別漁港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存在進水濃度偏低、清水進清水出等問題。
督察要求,日照市委、市政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持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要以督察整改為契機,堅定走好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之路,嚴控“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推動傳統產業轉型,以高水平保護深入“經略海洋”,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狠抓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持續強化環境管理,全面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水平,推動“美麗日照”建設更加深入。
督察強調,日照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省委、省政府,同時抄送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并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將根據要求通過省級和市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日照市委、市政府處理。
原標題:省級督察進行時 | 山東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日照市反饋督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