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平湖上游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與綠色產業融合發展項目(EOD)—東平縣老湖鎮污水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公開招標,本項目招標控制價9722.05萬元,項目建設內容包括配套管網、污水處理廠、尾水凈化、沿街環境修復提升工程4個子工程,其中配套管網工程鋪設DN300~DN600重力流污水管道13.05km,鋪設DN100~DN300壓力流污水管道18.37km,配套建設污水提升泵站;污水處理廠工程新建污水處理廠l座,總設計規模5000m3/d,近期規模為3000m3/d,遠期規模為2000m3/d,尾水水質達到地表水準IV類標準;尾水凈化工程采用“沉水植被+挺水、浮葉植物+生態浮島+活水曝氣”凈化工藝,涉及生態浮島+植物種植面積16000m2、清淤8000m2、護坡改造4000m2;尾水排入馮莊水庫,最終進入稻屯洼濕地。沿街環境修復提升工程主要沿通天街、府前街實施沿街硬化、綠化工程、亮化工程。其中沿街綠化面積10200平方米、沿街道硬化路面37400平方米、安裝路燈118個。
[東平縣]東平湖上游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與綠色產業融合發展項目(EOD)—東平縣老湖鎮污水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平湖上游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與綠色產業融合發展項目(EOD)—東平縣老湖鎮污水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已經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東平湖文化旅游發展(山東)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東平湖上游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與綠色產業融合發展項目(EOD)—東平縣老湖鎮污水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2.2項目編號:DP-GC-20240626-03-01
2.3建設地點:東平縣老湖鎮。
2.4建設內容:本項目為東平湖上游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與綠色產業融合發展項目(EOD)—東平縣老湖鎮污水治理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項目位于東平縣老湖鎮鎮域范圍內。項目建設內容包括配套管網、污水處理廠、尾水凈化、沿街環境修復提升工程4個子工程,其中配套管網工程鋪設DN300~DN600重力流污水管道13.05km,鋪設DN100~DN300壓力流污水管道18.37km,配套建設污水提升泵站;污水處理廠工程新建污水處理廠l座,總設計規模5000m³/d,近期規模為3000m³/d,遠期規模為2000m³/d,尾水水質達到地表水準IV類標準;尾水凈化工程采用“沉水植被+挺水、浮葉植物+生態浮島+活水曝氣”凈化工藝,涉及生態浮島+植物種植面積16000㎡、清淤8000m³、護坡改造4000㎡;尾水排入馮莊水庫,最終進入稻屯洼濕地。沿街環境修復提升工程主要沿通天街、府前街實施沿街硬化、綠化工程、亮化工程。其中沿街綠化面積10200平方米、沿街道硬化路面37400平方米、安裝路燈118個。
2.5計劃工期:365日歷天,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單位下達開工令為準。
2.6質量標準:設計質量要求達到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的設計標準、設計規范、設計規程及相關規定;施工質量要求達到現行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標準。
2.7招標范圍:
包含設計(各類施工圖設計及辦理相關工程圖紙審查合格證、施工及驗收過程中的配合等全過程服務工作等),工程施工,現狀處理,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設備、材料等的采購,交(竣)工驗收(包含竣工檢測、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等)、保修及配合手續辦理等全過程工程總承包(EPC)。
2.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9招標控制價: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9722.05萬元,其中施工費:9438.88萬元,設計費283.17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2)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采購及施工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項目經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可以與施工負責人為同一人);擬派施工負責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并符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3.3根據《關于對財政性資金管理使用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發改財金[2016]2641號文件),凡被公布為失信責任主體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在聯合體協議書中應明確聯合體牽頭人以及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職責分工,本項目要求施工承包企業為牽頭人;
(2)聯合體成員各方均須為在中國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并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
(3)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項目投標的,聯合體各方不得在原聯合體有效存續的情況下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人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4)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不同專業成員組成的聯合體,其成員應當具備各自所承擔工作內容的相應能力、資質條件和業績。
4.招標文件獲取
4.1公告時間: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日;
4.2下載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
4.3獲取方法:各投標單位通過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注冊通道”入口進行免費注冊(用戶類型選擇“投標人”)。完成系統注冊的投標單位可直接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系統”入口針對本項目領取招標文件。
本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須辦理CA數字證書,辦理要求詳見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首頁右側“CA辦理”工具欄。
投標文件制作軟件及相關操作說明請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精細化服務,按照交易主體性質點擊進入不同的欄目下載對應的操作手冊。請各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及時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會員系統查閱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時關注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信息欄(答疑/澄清公告、變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標人未及時查看交易平臺信息而對自身造成損失,相關責任自行承擔。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加密電子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2024年07月17日08時30分(北京時間)。
5.2本項目實行網上電子投標、網上不見面開標。投標人無需到達開標現場,請通過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不見面開標”入口遠程解密投標文件。
5.3投標截止時間以后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不再接收任何投標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注:相關操作手冊等請登錄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精細化服務,按照交易主體性質點擊進入不同的欄目下載對應的操作手冊。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招標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