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達標納管處置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告發布,擬定供應商為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預算金額350萬元。詳情如下:
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達標納管處置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告
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永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項目名稱: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達標納管處置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3500000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2018年,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永康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達標納管處置項目,處理花川垃圾填埋場產生的垃圾滲濾液并達標納管排放,處理后出水水質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標準,處理能力為200噸/日,依據永五金會專核字(2018)第18號審核報告,設備投資金額為940萬元。該項目已建成投入使用,進行正常排放達標。
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達標納管項目一年滲濾液處置費預算約為350萬元,若更換承接主體,新承接方需重新選址進行土建施工并新購置滲濾液處理設施設備。經估算,需新增用地約500平方米,新建的費用約1500萬元(僅為土建、設備采購費用),費用遠超350萬元,服務成本將大幅增加。
項目現狀符合《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號)第四條第一款公共服務項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更換承接主體將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資損失。
經綜合考慮,專家一致同意采用單一來源的方式采購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達標納管項目,由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實施。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浙江偉明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溫州市市府路525號同人恒玖大廈16樓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原標題:偉明環保被擬定為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場滲濾液達標納管處置項目單一來源采購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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