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黃山新安江屯溪段流域綜合整治及“國際會客廳”核心區品質提升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2023年10月,該項目順利通過生態環境部專家評審,正式納入國家生態環保金融支持項目庫。據了解,屯溪區EOD項目緊扣建設大黃山世界級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戰略定位,共包含新安江屯溪段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屯溪東部鄉村國際文旅休閑產業和屯溪康創谷建設3個子項目,總投資236172.6萬元,其中生態環境治理項目投資為51028.9萬元、產業開發項目投資為185143.7萬元。招標詳情如下:
黃山新安江屯溪段流域綜合整治及“國際會客廳”核心區品質提升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黃山新安江屯溪段流域綜合整治及“國際會客廳”核心區品質提升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蘇世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黃山市屯溪區金溪大廈6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4月30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SJSTX-2024-024
項目名稱:黃山新安江屯溪段流域綜合整治及“國際會客廳”核心區品質提升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0.000000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0.000000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黃山新安江屯溪段流域綜合整治及“國際會客廳”核心區品質提升EOD項目的項目投資建設與運維經營,主要負責項目立項、投融資、建設、運營維護等工作。經營范圍包括相關生態環境治理和產業經營內容,需優先開展生態環境治理,確保實現生態環境效益,加強生態環境治理設施運營管理與關聯產業經營等,確保實現社會經濟效益,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合作期為25年,其中建設期3年,運營期22年。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符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款“/”之規定,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且不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具體原因如下:非政府采購項目。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本項目公告規定方式進行質疑。
詳見磋商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29條。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成交候選人,不得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①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②供應商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③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的;④供應商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國網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以及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的為準,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在推薦成交候選人前由代理機構進行查詢并將結果反饋至磋商小組。
(2)按照采購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應商資格信用承諾函》和《供應商誠信履約承諾函》。
(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參加。如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組成聯合體雙方不得超過2家;②聯合體各方均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中必須明確牽頭單位,明確聯合體成員各方權利義務;③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次投標;④除聯合體協議需要雙方蓋章外,其余蓋章由牽頭人蓋章即可,牽頭人蓋章即視為聯合體雙方均認可。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蘇世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黃山市屯溪區金溪大廈6樓)
方式:凡有意愿參與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在采購文件獲取時間內持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到蘇世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黃山市屯溪區金溪大廈6樓)報名并領取磋商文件。
售價:¥0.0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04月30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蘇世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會議室
五、開啟
時間:2024年04月30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蘇世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評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項目類別:服務類
2.資金來源:/
3.標段(包別)劃分:1個包
4.項目地點:新安江屯溪段沿岸,包括屯光鎮、陽湖鎮兩個鎮。
5.磋商保證金
本項目免收。
6.質疑最遲應當在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紙質提交)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磋商文件的,質疑起始時間以磋商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
7.本競爭性磋商公告屬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與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競爭性磋商公告與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時,以磋商文件為準。
原標題:超23億!黃山新安江屯溪段流域綜合整治及“國際會客廳”核心區品質提升EOD項目實施主體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