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近日發布,旨在通過三年治本攻堅,進一步提升水務行業領域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安全監管能力。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全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下降。
原文如下↓
上海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有效防范遏制水務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國務院有關部委、市安委會《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要求,結合本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將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關口前移,著力消除重大事故隱患,落細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和上海安全生產“78條”具體措施,在安全理念、責任、規劃、法治、標準、科技、工程、素質等方面補短板、強弱項,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動水務行業重大事故隱患減存量、控增量、動態清零。
(二)主要目標。通過三年治本攻堅,水務行業領域各級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堅守安全紅線的意識更加強烈,消減重大安全風險、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顯著增強;水務行業領域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安全監管能力進一步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全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下降。
二、任務分工
(一)局安委會負責制定本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統籌做好各區水務局、局屬各單位和城投集團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組織推動。水利事務中心、供水事務中心、排水事務中心、安質監站(以下簡稱水務行業領域管理單位)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原則負責推進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局安委會成員單位按照“管業務必須管安全”原則制定印發本單位的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
(二)行業領域管理單位要在制定的三年行動方案中將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督促指導職責明確細化為具體措施,從行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業管理、執法監督等方面加強組織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建立健全督導檢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態化機制,結合行業領域特點強化安全培訓和警示教育。
(三)局安委會成員單位要在制定的三年行動方案中進一步落實落細本單位安全生產治本攻堅的具體措施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確保生產安全。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提升行動。
1.進一步強化黨委領導責任,貫徹落實《上海市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各單位的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報告,專題研究推進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完善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職責清單,強化“一崗雙責”,重大節日、重要時段帶隊開展安全生產督查檢查。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履職述職、督導督查等制度。
2.進一步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成員單位按照我局印發的《上海市水務局安全生產四類清單責任分解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每年編制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要點。進一步強化職能交叉和新行業新業態新領域(如水利風景區、海洋觀測設施)的安全監管。
3.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推動落實《關于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的指導意見》,重點建立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五帶頭”落實情況的記錄和通報機制。培樹一批“用體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業,帶動行業領域管理水平整體提升。2024年底前,水務行業領域管理部門著手開展培樹本行業、本領域典型示范企業;2026年底前,水務行業領域管理部門總結經驗做法,在行業領域相關企業進行推廣,形成長效機制。
4.探索對成員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考核。將風險管控六項機制、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等相關內容納入,探索對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評估考核,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一票否優”。
(二)開展城市韌性安全能力提升行動。
5.貫徹落實本市關于加快推進韌性安全城市建設的意見,圍繞建設城市韌性安全體系,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機制,提升城市韌性安全能力。逐步建立水務行業安全風險清單,推動落實行業領域風險防控措施,貫徹落實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強化評估識別、監測預警、應急響應、處置化解等全過程風險防控。配合市有關部門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評估。
6.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部署要求,推動16個區水務部門“對標對表”“因區施策”,配合全市開展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推進老舊水利供水排水設施安全改造,推動城市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7.部署推進城市安全風險防范綜合整治。持續鞏固提升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成效,部署行業領域管理單位組織開展水務工程建設、有限空間作業等綜合整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全面排查,行業領域管理單位參照相應評價指標,對整治工作開展動態評價,并定期點評通報,推動排查整治工作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全面提升安全風險防范效能。
(三)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行動。
8.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專題安全教育培訓。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建設領域每月至少1次),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四)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體系提升行動。
9.貫徹執行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總結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經驗做法,配合本市安委會制定下發水務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匯編或檢查指引指南等。各單位要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專題學習培訓,指導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監管人員和企事業單位準確把握相關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規范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實提升排查整改質量。
10.開展本市水務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標準提升行動。行業領域管理單位要對重大事故隱患標準及相關安全規范規定有效性進行梳理、完善。針對新問題、新風險(如水利風景區、海洋觀測設施),依據有關部委三年行動方案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補充完善標準要求。
(五)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11.完善行業領域專家、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參與排查整治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大支撐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專業性。對于未開展排查、明明有問題卻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導致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參照事故調查處理,查清問題并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
12.完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按照重大事故隱患“全部上賬、即查即改、全面整改”的要求,落實行業領域管理單位審核把關銷號機制,加大專業指導力度,對進展緩慢的及時采取函告、通報、約談、曝光等措施,實行清單制管理并動態更新整改落實情況,逐條整改銷號,確保重大隱患閉環整改到位。
(六)開展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行動。
13.強化數字賦能,繼續開展水務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信息平臺建設應用,2024年底行業領域管理單位試點項目將有關信息納入水務安全生產信息平臺;2025年底實現水務建設和運管重大危險源納入平臺;2026年底前安全生產風險智能化管控能力顯著增強。
14.協同形成全力,圍繞重大風險隱患上賬、動態清零、閉環銷號等管理要求,逐步在水務安全生產信息平臺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實現自查上報、監督檢查等信息動態歸集、共享集中,實現協同共管,形成重大安全風險隱患治理工作的合力。
(七)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
15.推動水務工程建設、水務設施運維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深化提升,嚴格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有關要求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推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焊接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等操作規程。
16.行業領域管理單位要監督指導生產經營單位細化完善各類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次、內容、范圍、時間等符合規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訓效果督導檢查機制,切實強化教育培訓動態管理。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外包外租等關聯單位的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靈活用工等人員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嚴格安全培訓和管理,切實提升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能力。
17.各成員單位要聚焦員工疏散逃生避險意識能力提升,監督指導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讓全體從業人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應急處置要求,形成常態化機制。推動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全面依法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滿足安全風險防范和事故搶險救援需要。
(八)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18.按照企業自主開展、政府有效監控指導要求,配合市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定級制度,積極推動、引導有關行業領域各類企業單位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大力選樹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標桿企業單位。
19.按照全市部署,結合國際通用的安全管理體系經驗做法,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標準建設,特別是推動國有企業(如城投集團)發揮表率作用,讓先進的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向上下游企業輻射。
(九)開展安全生產精準執法和幫扶行動。
20.推動落實《關于加強本市安全生產舉報處理和獎勵工作的通知》,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內部隱患報告和獎勵機制,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21.綜合運用“四不兩直”、明查暗訪、交叉檢查、聯合執法、“互聯網+執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深入推進精準執法,集中掛牌、公布、曝光、處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水務行業領域管理單位要建立健全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統計、執法考評和典型案例報送制度,并研究編制行業領域執法指引,加強監督指導,增強行政執法水平。
22.強化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有效統籌。根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落實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動態管理機制,合理確定隊伍規模,開展行業領域專業安全生產救援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技術裝備現代化水平,強化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支撐保障。
23.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強化水務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培訓。行業領域管理單位要籌劃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充分利用外部專業力量提高安全檢查質效。組織對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分級開展安全執法指導幫扶。繼續開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輔助開展安全監督檢查的工作機制,切實提升基層安全監管能力。
24.推動安全生產第三方服務市場規范有序發展。強化“誰使用、誰負責”主體責任,各單位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綜合運用信息公開、信用、審計等手段,充分發揮監督作用,切實保障和提升第三方服務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協力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創新基層安全治理的工作成效。
(十)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25.加強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聚焦“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等活動,引導公眾踐行安全的生產生活方式。定期講解安全生產知識、介紹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問題,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傳片。因地制宜加快建設安全科普宣傳教育和安全體驗基地。
26.持續開展“啄木鳥”杯安全質量監督技能競賽、水利安全生產“安瀾杯”勞動技能競賽評比等活動。持續樹牢安全紅線意識,推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切實提高水務安全生產監管能力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局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組織建立完善信息匯總、動態研判、督查通報等機制,切實加大督促推動力度。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有關工作,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各單位其他負責同志要經常性組織研究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并針對性開展調查研究和督導檢查;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加強本行業領域本轄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的跟蹤分析,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行業領域管理單位要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落實本行業領域和業務條線的安全責任。
(二)加強安全投入。各單位要強化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投入,持續推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科學合理安排預算,確保城市安全風險評估、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
(三)完善法規制度。各單位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聚焦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不斷完善本行業領域有關規范制度,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安全生產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強行業領域強制性標準監督落實,積極培育發展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從源頭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強化考核巡查。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分級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導督辦、責任倒查等各項工作機制,緊盯重點行業領域,緊抓與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密切相關的區域和點位開展督導檢查,嚴格問責問效,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落實落地。
(五)健全工作機制。各級單位要建立調度推進機制,每季度組織治本攻堅工作調度,通報工作進展,分析存在問題,部署推進重點工作。按照“項目化”“清單化”原則,逐項分解工作任務,逐年確定工作目標,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形成全行業工作任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