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是日常生活和工業生產的必需品。按照國家統計局數據,2023年我國初級形態塑料產量已超11901.8萬噸,塑料制品產量7488.5萬噸,塑料人均消費水平達到世界平均水平。為便于生產、運輸和使用,生產塑料制品的原料一般都是顆粒狀。根據來源不同,塑料原料分為新料和再生料。再生料是回收已經使用過的塑料或廢棄的塑料,通過分選、破碎、造粒等工藝將廢塑料回收生產為再生料,既實現了能源再生利用,又減少了環境污染。
防治政策體系
源頭減量是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的重要環節,《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發改環資【2020】80號)、《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點》(發改辦環資【2020】334號)和《關于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20】1146號),在塑料制品生產供給環節強化源頭治理,開展一次性塑料制品減量,鼓勵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料袋等產品替代。在回收環節,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和清運。在無害化處理環節,分揀成本高、不宜資源化利用的低值塑料廢棄物推進能源化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發改環資【2021】1298號),提出“加快推進塑料廢棄物規范回收利用和處置”。相關部門印發《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點》、《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發改環資【2022】124號)、《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點》,開展部委聯合專項行動,系統深入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督促各有關方面扎實落實塑料污染治理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專項治理和試點示范。
各省相繼出臺實施方案和具體工作,比如《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0-2025年)》、《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1年度工作要點》、《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2年度工作要點》(京發改【2022】577號)、《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重點工作清單》(浙發改環資函【2023】162號)、《浙江省商務廳關于印發2021年商務領域綠色流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山東省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魯發改環資【2022】373號)、《山東省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點》(魯發改環資【2023】293號)、《山西省加快推進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晉政辦發【2021】32號)、山西省《塑料污染治理(2022-2023年度)工作要點》(晉發改資環發【2022】179號)、《2023年海南省禁塑工作要點》、《廣西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點》、《青海省塑料污染治理2021-2022年工作要點》、《吉林省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點》(吉發改環資聯【2021】197號)、《安徽省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點》、《甘肅省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點》、《內蒙古自治區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湖南省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江西省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近期工作要點》、《黑龍江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福建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閩發改規【2022】2號)、廣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粵發改規【2020】8號)、《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湘發改環資規【2020】857號)、《重慶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渝發改資環【2020】1446號)、《天津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
市級同步跟進落實,多數城市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要點。比如《大同市加快推進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同政辦發)【2021】22號)、大同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2023年度)工作要點》(同市監質監【2022】162號)、《鄂爾多斯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點》、《2023年湖州市市場監管領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點》(湖市監辦【2023】86號)、《湘西自治州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點》、《湘西自治州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行動計劃(2021-2025)》(州發改環資規【2021】388號)、《婁底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株洲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荊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荊門市“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荊門市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點》、《石家莊市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進措施》、《邢臺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平頂山市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點》、《開封市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點》、焦作市《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點》、《六安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青島市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青島市塑料污染治理2022年工作要點》、《池州市扎實推進塑料污染治理階段性工作方案》、《宜春市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近期工作要點》、《常州市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點》、《九江市進一步推進塑料污染治理的近期工作要點》、《珠海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2023-2025年)》、《玉林市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玉發改環資【2020】15號)等。
在碳中和愿景下,塑料回收利用的替代使用是碳減排的有效途徑之一。近期《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明確“暢通資源循環利用鏈條,大幅提高國民經濟循環質量和水平”,以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完善再生塑料有關標準,加快推廣應用廢塑料再生利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鼓勵塑料廢棄物同級化、高附加值利用。
廢塑料回收再生利用行業發展
回收是塑料循環利用的基礎。這方面日本遙遙領先,其廢舊塑料的高質化利用利益于居民對各種廢舊塑料制品進行專門分類回收,使廢舊塑料的純度很高。家庭或企事業單位在投放垃圾時,不僅要把塑料廢棄物和其他廢棄物分開,還要對廢棄塑料進行細分,經清洗后分別投放。總體來年,我國回收的廢塑料來源復雜,不可避免地會有不同程度的污染。不同聚合物種類的廢塑料首先需要進行分揀,再進行后續的再生過程。聚合物組分不同的混合料,由于其熔融溫度和熔體流動速率等理化性質不同,可能會導致后續生產的塑料制品品質不合格。在再生造粒前必須保證廢塑料的干凈無污染,以免影響再生塑料粒子的品質。因此,清洗過程是廢塑料再生工藝的關鍵。廢塑料的清洗劑主要包括堿液、表面活性劑和有機溶劑。不同的清洗劑在使用范圍、清洗效果等方面各有利弊。清洗方法對清洗效果也有較大影響,漂洗或攪拌清洗是傳統的洗滌方法,成本低,但清洗效果欠佳;超聲波的清洗效果較好,但設備的使用和維護成本較高。
再生塑料的造粒過程,原料一般經過分選、除雜、熔融等工藝,再由擠出機塑化后,通過模頭擠出呈線狀,再經過冷卻,牽引至切粒機上,切粒成型為大小、外觀一致的顆粒。再生塑料顆粒生產工藝主要有無熔造粒,濕法造粒,干法造粒。無熔造粒的流程是除雜→粉碎→壓縮→冷卻→切粒→細粉分離→成品包裝。將廢塑料經過洗滌、篩分等除雜工藝去除金屬、砂礫等雜質,然后將廢塑料粉碎,并由氣動系統送至壓縮機,在塑料的維卡軟化點以下,經過壓縮和捻搓作用形成細條狀,最后將冷卻后的條狀物料粉碎成大小合格的顆粒。工藝無需物料熔融過程,加工溫度低于塑料維卡軟化點,可避免因熔融過程導致物料黏性被破壞并產生高溫降解,以致影響材料性能的情況。但是切粒過程容易導致顆粒大小不均勻,產生細粉等缺陷。濕法造粒工藝流程是收集→分選→破碎→清洗→烘干→熔融→切粒。回收的廢塑料種類繁雜,表面附著的灰塵、油漬等雜質嚴重影響再生塑料的質量。一般通過增加破碎和清洗時間去除這些雜質,再經過熔融擠壓成細條狀,通過水冷卻后,被切成大小合適、均勻的顆粒。收集和分選由人工完成,破碎、清洗、干燥由破碎機、清洗機和干燥器來完成。塑料在螺桿擠出機中熔融,通過口模擠出并由切粒裝置完成造粒。濕法造粒是最常用的塑料再生工藝,優點是顆粒大小均勻,缺點有是人工收集和分選容易產生除雜不徹底的情況;切粒過程容易產品粉塵,并混入產品中;熔融狀態下,某些塑料的黏性被破壞,且容易產生高溫降解現象。干法造粒工藝流程是收集→破碎→分離除雜→熔融→切粒。干法造粒省去了清洗和干燥過程。分離除雜方法有電選分離、浮選分離、浮沉分離、近紅外光譜分離等。干法造粒無需清洗和干燥環節,節約了水資源,在水資源嚴重缺乏的地方應用較為廣泛。但是由于產品的質量取決于雜質是否清除徹底,需要安裝專門的自動化除雜設備。增加了生產成本,但避免了濕法造粒工藝人工分選帶來的不確定性。
在資金來源方面,日本廢舊塑料的回收利用主要由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和含有塑料部件的產品制造企業(家電、汽車等)支持,資金充足且可持續,而我國尚依賴企業市場化自主經營驅動。為加大塑料廢棄物規范化回收利用和處置,我國已實施了一些鼓勵廢塑料材料回收及再生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按照《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版)》,對滿足一定條件的廢塑料再生利用實行增值稅和所得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廢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企業可享受環境保護稅有關優惠政策規定,即對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主要難點在于行業內企業普遍難以獲取進項發票,增值稅難以實現抵扣,提高了企業生產成本。江蘇、江西、浙江等省份的部分地市允許回收企業在本省域開具收購發票或憑證,用作進項稅額的抵扣,但未在全國推廣。有的回收公司按銷售總額繳納13%的增值稅,開具增值稅發票稅費經傳導后,實質由下游拆解企業負擔全部稅收成本。加工企業再加上地方附加稅,總稅負遠高于一般行業的企業。
科技部鼓勵圍繞廢舊塑料循環利用等領域開展關鍵技術裝備研發,推動新技術新工藝發展。針對國內部分廢塑料造粒企業技術門檻低、產品低端,缺乏競爭力的情況,鼓勵企業開展塑料改性等方面的技術攻關,推進技術創新、多元化產品開發,提升廢塑料加工產品附加值,助推廢塑料加工行業高標準、高水平發展。同時,再生塑料相關標準持續完善,《廢塑料回收技術規范》《塑料 再生塑料 第1部分:通則》《塑料 再生塑料 第2部分:聚乙烯(PE)材料》《塑料 再生塑料 第3部分:聚丙烯(PP)材料》《塑料 再生塑料 第5部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材料》等多項推薦性國家標準已經出臺,明確了再生塑料回收有關技術規范和再生塑料產品有關質量要求。鑒于當前廢塑再生行業良莠不齊的現狀,有的地區已經加強監管,開展非法廢塑料加工打擊,支持一批規模水平優、發展潛力強的企業樹立廢塑料加工行業標桿典型。比如,紹興市廢塑料加工行業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發布,擬整治范圍主要針對以廢塑料為原輔材料,采用物理機械法對熱塑性廢塑料進行再生加工的企業,主要包括廢塑料破碎、清洗、分選及再生造粒類企業。
總體來看,我國與世界發達國家在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處置方面還有較大差距。日本2020塑料制品產量約837萬噸,連同塑料樹脂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料,當年廢棄塑料產量約822萬噸。按照處理廢舊塑料的比例,日本2020年廢舊塑料回收利用的方式依次為能量回收(包括作為工業燃料、發電燃料和熱能利用焚燒如供熱水等)占比61%,物理回收(作為塑料生產原料使用)占比21%,化學回收占比3%,有效利用占比約為85%;無熱能利用焚燒(占比8%)和填埋(占比6%),無害化處理占比14%;約1%進入環境。當前,亟需大幅提升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促進低值廢塑料規模化利用和高值廢塑料同級利用。加強塑料廢棄物的分類收集和運輸處理,培育廢塑料再生利用企業。
原標題:環境商會丨2024年3月環境產業分析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