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自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制定的原則是什么?適用哪些范圍?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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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
四川省大氣環境形勢嚴峻,對重點行業的污染治理水平和環境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2年1月,省政府印發的《四川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提出“推進陶瓷、玻璃、鍋爐、釀造、水產養殖尾水等污染物地方排放標準制定”。2023年11月,國務院印發的《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中提出“加快完善重點行業和領域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能耗標準。”以及“鼓勵各地制定更加嚴格的環境標準”。
近年來,四川省陶瓷行業穩步發展,形成以夾江為中心、擴展至丹棱、洪雅等地區的產業格局,是我國第四大陶瓷產區。陶瓷工業是傳統的高污染行業,是我省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大戶,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通過二次轉化生成的硝酸鹽、硫酸鹽是秋冬季大氣污染的重要影響因素。當前我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壓力持續加大,必須進一步加強陶瓷工業污染減排力度。
目前,現行國家標準已經不能滿足四川省對陶瓷工業大氣污染排放的管控要求,北京、河北、山東、廣東等省(市)已先后出臺了更嚴格的陶瓷工業地方標準。為進一步降低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通過制定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進一步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促進陶瓷工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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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陶瓷工業大氣污染排放的主要問題是什么?
一是污染物排放總量偏高。現有國家標準的實施已超過8年,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過于寬松,甚至出現了不治理就能達標、安裝了脫硝設施卻無需運行等現象,從排放總量來看,2020年四川省陶瓷企業NOx和SO2排放量分別占全省的9.9%、6.1%,在現有的標準執行下,陶瓷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依舊偏高。
二是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明顯。近幾年隨著大氣污染防治要求的提高,全省陶瓷企業有組織污染濃度能穩定實現達標排放,但部分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現在:煤場和原料儲存、裝卸區未采取全封閉,物料周轉頻繁,導致堆場無組織排放明顯;在物料制備、配料和輸送系統未采取半封閉化管理,原煤、硬質料和軟質料在破碎、篩分轉運過程中易產生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同時,產品制備成型工序以及釉料配置過程、成型修坯、打邊拋光等工序均存在無組織排放。
三是氨逃逸缺少監管手段。陶瓷行業氨逃逸問題被忽視,且缺少監管手段。全省建筑陶瓷企業脫硝多采用選擇性非催化還原技術(SNCR),用氨水作為還原劑將NOx還原為氮氣和水。部分企業為達到深度治理指標要求,一味地通過大量噴氨水的方式降低NOx濃度,不僅造成了氨資源浪費,其次大量氨逃逸對顆粒物的二次生成影響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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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制定的原則是什么?
一是銜接性原則。以國家標準《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5464-2010)及修改單為基礎,結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污染物排放限值,與國家標準相當或嚴于國家標準。二是先進性原則。研究國內外發達地區陶瓷行業污染控制技術發展狀況,結合國內工藝和技術發展現狀,基于本地實際情況,以促進環保技術進步為原則,制定此標準。三是可行性原則。結合本地區污染水平和治理能力,充分考慮客觀科學、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等方面制定標準,可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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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制定的技術路線是什么?
本標準制定的具體技術路線如下:首先,通過資料收集和調研等途徑掌握我省陶瓷企業的分布情況,核算全省陶瓷企業污染物排放量,選取成都、樂山、宜賓、眉山等城市的陶瓷企業開展實測和調研。其次,采用煙氣煙塵測試設備對不同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測試,包括不同工段有組織、廠區無組織污染物排放濃度,分析陶瓷行業污染排放特征,掌握重點排污環節;第三,采用現場調查的方式掌握不同工段所采取的大氣污染物控制措施,通過測試和調研的方式獲取各種措施的治理效率,確定排放限值;第四,赴佛山市調研學習陶瓷工業污染治理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為標準制定提供借鑒;最后,通過咨詢相關省級部門、市(州)生態環境局、高校、科研院所、企業、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專家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進行反復修改和完善,最終形成標準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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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本標準規定了陶瓷工業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控制要求、污染物監測要求及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適用于現有陶瓷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陶瓷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標準不適用于陶瓷原輔材料的開采及初加工過程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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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執行的不同區域、不同工段劃分的依據和內容是什么?
針對全省不同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氣象條件差異大的特點,對四川省18個城市(除阿壩、甘孜、涼山州)和“三州”(阿壩、甘孜、涼山州)分別提出不同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另外,實際測試數據表明,不同生產過程污染物排放特征差異較大,一是陶瓷燒成和烤花工序的輥道窯、隧道窯、梭式窯、噴霧干燥塔、干燥窯(室),二是原料破碎、篩分、成型及其它通風生產設備,不同生產工藝過程執行不同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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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中污染物控制項目和限值確定的依據是什么?
本標準制定在借鑒相關國家標準和國內其它地區排放標準制定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以保護人體健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首要目標,選取排放量相對較大、且可實施控制和監測的污染物確定為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控制因子。
陶瓷燒成和烤花工序的輥道窯、隧道窯、梭式窯污染排放相對復雜,主要有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屬、氟化物、氯化物和氨;噴霧干燥塔、干燥窯(室)主要有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原料破碎、篩分、成型及其它通風生產設備僅排放顆粒物;廠區內無組織排放,選取顆粒物為污染物控制因子。污染物排放限值依據實測濃度及污染治理設施最佳治理效率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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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的實施將對改善我省大氣環境質量產生哪些積極影響?
本標準實施后,四川省各市(州)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將得到有效控制。以2020年全省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為基準,標準實施后全省陶瓷企業將減排0.22萬噸PM10、0.08萬噸PM2.5、0.55萬噸SO2、2.6萬噸NOx,減排比例分別為50.0%、50.0%、40.0%、44.4%。因此,本標準實施后,我省陶瓷工業的污染物排放量將大幅降低,環境效益顯著。
原標題:《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解讀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