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好的,又到一年“315”,想必大家都知道咱要說什么了。生態
環境監測數據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生命線”,作為環保人,不說不行啊。
2024全國兩會,大家應該都知道了,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二場“部長通道”,生態環境部部長接受采訪時回應,“這3年查處了2260家有違法行為的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向有關部門移送了193起案件進行刑事立案,還公開曝光了457個典型案例”。
打假多年,初心不變
環境監測數據造假這種事存在已久,以前是企業自己造假,現在還有第三方幫著造假,可謂是防不勝防。但是生態環境部門打假的決心從沒改變過,甚至打假力度越來越大,堅決“零容忍”到底,并且通過曝光典型案例接受全社會監督,警醒所有從業者。
自2023年以來,全國各地相繼曝光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篡改監測數據”“偽造監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等行為均被記錄在案。生態環境部部長還在“部長通道”對幾個影響頗大的案例進行了點名,并表示“生態環境部將和有關部門一起,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保持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造假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這些違法行為破壞了公平的市場秩序,極大地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老百姓的環境權益,也沖擊了我們的底線。對這些行為我們絕不能容忍,必須堅決打擊,而且要鏟除其滋生的土壤”,可見生態環境部門打假的決心毫不動搖,“四不兩直”檢查,監督幫扶、大數據監管以及中央環保督察和地方環保督察等行動,給造假鋪下了天羅地網。
代價巨大,法治震懾
同時,隨著法治、共治體系的完善,環境監測數據造假違法行為要付出的代價已不可以同日而語,正在做或者可能要做的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不重新權衡利益得失。
去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環境數據造假行為的處理規則。簡單說,就是相關范圍行為有了量刑標準了,比如在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資源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棲息地、生長環境嚴重破壞等情形的,將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做工作報告時就明確提到,2023年,人民法院審結環境資源案件23.2萬件,其中涉環境污染案件5386件,嚴懲環評造假行為,對弄虛作假、情節惡劣的“環評報告販子”定罪判刑,終身禁止環評執業。
另外,最高檢檢察長做工作報告時也提到,檢察機關協同整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起訴污染環境犯罪3831人,“生態環境部和最高檢、公安部構建了行刑銜接、一體化推進的聯動執法機制”,法治和刑治,雙管齊下。
當然,生態環境部長也曾經就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問題坦言,排污企業與第三方服務機構“聯合作案”,手段繁多,且有些專業度極高,查處難度非常大。這也是為什么,生態環境部門一步步延伸出了“四不兩直”、連夜突擊、回馬槍、微服私訪、蹲點站崗等一系列執法手段,利用大數據畫像,無人機/無人船等高科技手段協助查證和搜集線索,真真是“見招拆招”。
雖然打假之路還在繼續,但是造假可是越來越不容易了。環保拒絕造假,排污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應高度重視,避免觸碰環境監管“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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