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生態環境局關于2022年度重慶碳排放配額第一次有償競價發放的公告
根據《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渝府發〔2023〕6號)、《重慶市碳排放配額管理細則》(渝環規〔2023〕3號)有關規定,結合《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關于做好重慶碳市場2021和2022年度配額分配及清繳相關工作的通知》(渝環辦〔2023〕208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重慶市2022年度碳排放配額第一次有償競價發放,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共5個工作日。
二、發放時間
2024年3月7日10時00分。
三、發放方式
本次配額有償發放采取競價交易方式進行,由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負責組織重點排放單位進行網絡競價。
四、發放數量
本次發放配額6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五、競買底價
本次有償發放的競買底價為本公告日前連續6個月我市碳市場配額定價申報交易加權平均價格,即44.8元/噸。
六、競買資格
2022年度實際免費配額發放量小于經核查碳排放量的重點排放單位可以參與配額有償發放,競得配額僅限用于本單位2022年度配額清繳。競買上限不超過重點排放單位實際履約缺口(數據計算截止時間2024年2月27日),具體以重慶市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中心(重慶資源與環境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氣候發展中心)提供名單為準。
七、報名途徑
有競買需求的重點排放單位在公告期限內通過重慶碳排放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使用本單位交易賬戶提交重慶碳市場2022年度碳排放配額第一次有償發放競價會資格申請。
八、競買方式
本次競買通過交易系統進行,申購單位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交易系統進行報價。競價前填報意向競買數量,競價過程中只申報價格,不能看到其他單位報價。競價時間為60分鐘,申購單位在競價結束前可進行競價申報和報價修改,競價結束前申購單位的最后一次報價為最終報價。
主體成交原則。競價結束后,交易系統按報價高者優先的順序依次確認競得單位,報價相同的按時間優先順序依次確認競得單位,直至配額發放完畢或所有報價申購單位成交完畢,申購單位的申報價格和申報時間以交易系統接收到的最后申報指令為準。
價格成交原則。所有競得單位的成交價格統一為最末位競得人的有效報價。
九、擔保措施
為保證重點排放單位競價后按公告約定完成后續結算交割程序,此次競價交易前將凍結申購單位部分配額作為擔保,具體安排如下:
申購單位在公告期限內通過交易系統提交競價會資格申請,填寫意向競買數量并凍結相應配額作為擔保,配額凍結量=申購單位意向競買數量×5%(向上取整)。申購單位需確保報名時其交易賬戶中有相應部分可用配額,不足時需提前一個交易日從注冊登記系統持有賬戶劃轉相應配額到交易賬戶。
競價結束后,交易系統自動解凍未競得單位凍結配額。競得單位繳清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聯交所三個工作日內解凍相應凍結配額。
十、結算程序
競價結束后,聯交所將競價結果明細報送至氣候發展中心,氣候發展中心根據競價結果為競得單位開具重慶市政府非稅收入繳款訂單。競得單位按氣候發展中心開具的繳款訂單規定的金額和繳款時限,將競價交易價款繳納至財政專戶,并通過交易系統或按成交結果通知書要求繳納交易服務費至聯交所。
對已繳納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的競得單位,聯交所對競得單位凍結配額進行解凍,氣候發展中心對交易配額進行過戶登記。逾期未繳納價款或服務費的,市生態環境局有權沒收競得單位凍結部分配額。
十一、服務費標準
競得單位應在成功競得后的5個工作日內繳納交易服務費,交易服務費按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務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渝發改收費﹝2023﹞115號)執行,即交易成交額的7‰。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