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3月5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查《關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2023年預算執行過程中,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查批準,在四季度增發國債10000億元,支持地方災后恢復重建和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其中2023年預算安排5000億元,其余5000億元結轉2024年使用,相應對年初預算安排作了調整。
其中,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16784.37億元,為預算的99.8%,比2022年增長6.4%。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4573.81億元,完成預算的98%,增長5.4%。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99565.82億元,為預算的99.4%,增長4.9%。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41164.58億元,完成預算的98%,增長6.5%。
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20163.74億元,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36354.42億元,增長5.1%。
2023年主要財稅政策落實和重點財政工作情況:加力提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推動經濟回升向好。強化創新引領,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加強民生保障,切實辦好民生實事。支持做好“三農”工作,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財政治理效能。強化財會監督,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
2024年積極的財政政策要“適度加力”,要“提質增效”。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2425億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長2.9%。加上從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2482億元、從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750億元、上年結轉資金5000億元,收入總量為110657億元。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44057億元,增長2%。收支總量相抵,中央財政赤字33400億元,通過發行國債彌補,比2023年年初預算增加1800億元。
其中,中央財政產業基礎再造和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安排104億元。強化對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的資金支持,落實技術改造相關投資稅收優惠政策。深入實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和首批次重點新材料應用保險補償政策。實施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加大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風險分擔和補償力度。繼續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財政支持政策,深入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
支持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提升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穩定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適當提高小麥最低收購價,合理確定稻谷最低收購價,繼續實施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稻谷補貼政策,加大產糧大縣支持力度。擴大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政策實施范圍,實現三大主糧全國覆蓋,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安排545億元、增長18.7%。適當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中央和省級投資補助水平,穩步擴大鹽堿地綜合利用試點范圍。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規模增加到1770億元,用于產業發展的比例總體保持穩定。聚焦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重點群體和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等重點區域,支持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將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政策優化調整至160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施。研究過渡期后幫扶政策。
推進鄉村發展和建設。支持地方打造現代農業產業園等平臺載體,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力發展地方特色產業。繼續實施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財政獎補政策。支持開展傳統村落集中連片保護利用示范。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試點試驗。
支持城鄉融合、區域協調發展。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央財政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安排400億元。推動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支持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強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支持人口凈流入省份結合實際建立健全省對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進一步完善財稅支持政策,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區域重大戰略實施。中央財政繼續安排相關轉移支付資金,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加快發展。
支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持續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圍繞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支持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安排340億元。水污染防治資金安排267億元。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44億元。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安排40億元。
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出臺財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設的意見,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補助資金并安排120億元。深入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支持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
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研究建立健全與“雙碳”目標相適應的財稅政策體系。支持綠色低碳科技研發推廣,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重點領域行業節能減排。支持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促進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發展,推動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密切跟蹤全球碳定價趨勢,積極參與全球環境氣候資金機制治理與合作。
健全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制度機制。完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和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研究把揮發性有機物納入環境保護稅征收范圍。建立健全綠色低碳產品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體系,加大強制采購、優先采購綠色低碳產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