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背景
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是保護臭氧層和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舉措。為推動保護臭氧層工作,國際社會于1987年達成了《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議定書》明確了受管控的消耗臭氧層物質范圍以及締約國分階段淘汰受控物質的目標要求。我國自1991年加入《議定書》以來,認真履行國際公約義務,積極采取措施淘汰受控物質,大力推廣綠色低碳替代技術,履約情況受到國際社會普遍贊譽,樹立起了負責任大國形象。
為加強對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管理,更好履行國際公約義務,2010年國務院制定了《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對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使用、銷售、回收、再生利用、進出口等環節的管理措施均作了明確規定,構建了全鏈條的管理制度。《條例》施行10多年來發揮了積極作用,我國對消耗臭氧層物質的管理更加規范、有力,成效更為顯著。
2016年10月,《議定書》第28次締約方大會通過了《〈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簡稱《基加利修正案》)。2021年4月,習近平主席宣布中國已決定接受《基加利修正案》,同年9月15日《基加利修正案》對我國正式生效。為與國際公約對接,有必要對《條例》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通過修改《條例》,進一步完善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措施,提升監管效能,強化法律責任,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條例》修改后,我國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制度將更加完善,有力促進為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新的貢獻。
修訂重點
(一)對接國際公約
一是《基加利修正案》將氫氟碳化物納入《議定書》受控物質范圍。氫氟碳化物雖不直接破壞臭氧層,但具有高全球升溫潛能值,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管控的溫室氣體之一。適應這一變化,這次修改將《條例》所稱的消耗臭氧層物質界定為“列入《中國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清單》的化學品”,不再保留“對臭氧層有破壞作用”的限定性表述,以便將氫氟碳化物納入受控清單。
二是《基加利修正案》對氫氟碳化物設定的目標是逐步削減而不是淘汰,據此將《條例》中的“《中國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層物質國家方案》”修改為“《中國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國家方案》”,這樣在表述上更具有包容性。
(二)完善管理措施
一是《條例》授權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規定消耗臭氧層物質使用單位不需要申請領取使用配額許可證的情形,但對這類不領取許可證的單位如何管理,措施不夠明確。有鑒于此,《決定》將這類單位納入《條例》對消耗臭氧層物質銷售單位等實行的備案管理范圍。實際執行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實行線上備案,不會加重企業負擔。
二是對生產過程中附帶產生消耗臭氧層物質的單位,明確要求其按規定對所產生的消耗臭氧層物質進行無害化處置,不得直接排放。
三是為提升監管效能,規定生產、使用消耗臭氧層物質數量較大以及生產過程中附帶產生消耗臭氧層物質數量較大的單位應當安裝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準確。上述措施都是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的實際需要作出的規定。
(三)強化法律責任
完善法律責任是這次修改《條例》聚焦的重點內容之一。
一是對這次修改中補充規定的管理措施,相應明確了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例如,針對將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層物質用于制冷劑、發泡劑、滅火劑、溶劑、清洗劑、加工助劑、殺蟲劑、氣霧劑、膨脹劑等用途的違法行為,規定了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
二是加大處罰力度,完善處罰種類,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對部分違法行為增加了責令停產整治或者停業整治的處罰。
三是明確對因違反規定受到行政處罰的,記入信用記錄并向社會公布。
廣東在行動
廣東省是中國改革開放的重要窗口和先行地區,也是全國第一經濟、人口大省,長期以來,電子、機械、家電、紡織等眾多產業發展位居全國前列且在全球產業鏈中舉足輕重。眾多行業的高速發展帶來經濟繁榮的同時,由于涉及各類化學品的大量使用,加之廣東河網水系高度發達,給全省化學品管理和履約工作帶來了巨大挑戰。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履行化學品國際公約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生態環境部的部署要求,圍繞化學品環境管理主線,以新污染物治理為抓手,著力加強組織領導,先后建立了履約工作省級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專班機制,構建了省ODS企業信息申報管理信息化系統并納入專項監管執法,成立了由中國工程院院士擔任主任委員的第一屆廣東省新污染物治理專家委員會,投入近7000萬建成國內首個新污染物風險評估與管控實驗室,近三年累計投入環保專項資金近2億元,用于支持各項能力提升及以管理需求為導向的基礎應用研究,鼓勵和指導省內重點地市因地制宜開展新污染物環境管理探索,圍繞履約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持續開展科普宣傳和教育培訓。
當前,廣東省化學品履約體制機制基本健全,新污染物監測網絡體系正加快構建完善,區域高水平科技支撐合力基本建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履約的氛圍更加濃烈,為下一階段我省化學品履約工作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續走在全國前列打下了堅實基礎。
來源|廣東省固體廢物和化學品環境中心
整理|廣東生態環境微信編輯小組
原標題:【關注】3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有哪些變化?